| 索引號 | llsjj/20250108-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三公經費 | 發布日期 | 2025-01-08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委及縣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企事業單位:
根據《云南省審計廳關于廢止〈云南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制度的通知》(云審發〔2024〕44號)和《保山市審計局關于廢止〈保山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制度的通知》(保審發〔2024〕30號)要求,為合理改進龍陵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管理模式,深入推進審計全覆蓋,科學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覆蓋率,經征求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等聯合發文單位意見,決定自即日起廢止《龍陵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實施方案》(龍審發〔2021〕6號)及《龍陵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辦法》《龍陵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任前經濟責任告知辦法》《龍陵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年度報告辦法》《龍陵縣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辦法》4個配套制度。下一步待省審計廳、市審計局制定下發新的審計全覆蓋制度后,縣審計局將結合我縣實際,擬定符合龍陵實際情況的審計全覆蓋制度。
龍陵縣審計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