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18-032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8-03-28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按照審計署和省審計廳的有關審計法規、規章制度和工作方針、政策,制訂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并監督執行;制訂全縣審計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排當年審計計劃和審計重點,組織對某些行業和重大專項資金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提出完善有關政策、規章、宏觀管理措施的建議。
3、向縣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政府投資審計結果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公告)審計結果;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他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接受委托,審計金融、保險、證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5)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前期建設、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
(6)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7)縣人民政府管理和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由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專項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接受委托,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贈款項目執行單位的財務收支。
(9)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縣審計局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5、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6、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政策和宏觀管理措施情況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7、組織或參加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全縣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
8、推廣信息技術在全縣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全縣審計信息系統。
9、指導與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7年,經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任務48項,實際完成64項。其中,財政決算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8項、經濟責任審計5項、專項資金審計16項、企業審計2項、政府投資項目審計33項(其中項目前期審計20項,竣工決算審計13項)。審計查出問題金額4966.99萬元,其中:違規資金1616.79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3350.20萬元;審計督促整改落實有關問題金額3451.43萬元(上繳省級、縣級財政1473.92萬元,減少財政撥款和補貼452.55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0.56萬元,繳納其他資金3.74萬元,調賬處理資金1520.66萬元);挽回(避免)財政資金損失1887.13萬元;核減投資額減少財政支出1493.22萬元(核減工程預算1318.10萬元,核減工程結(決)算175.12萬元)。提出審計建議78條,被采納77條。通過審計,促使被審單位的經濟活動在合法、效益的軌道上運行,對各種違法、違規現象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保護國家和被審單位的利益,使被審單位經濟管理活動朝著良性方向發展。
1.立足基點,深化財政審計。完成財政預決算審計8項,其中包含部門預算執行審計3項。查出主要問題金額2488.86萬元,其中:未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23.67萬元,未按規定征收繳納收入59.43萬元,資金滯留閑置1453.55萬元,虛報冒領26.58萬元,會計核算不實209.11萬元,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列支8.69萬元,虛列支出111.32萬元,其他違規資金596.51萬元。按時完成《龍陵縣2016年度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結果報告》報縣人大和縣人民政府。
2.突出重點,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完成經濟責任審計5項。堅持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年初召開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圍繞對權力運行情況,特別是對重大經濟運行的決策、重大資金的使用,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情況進行嚴格審計監督。對1個鄉鎮和4個縣直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并試點對1個鄉鎮黨政主要領導進行了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通過依法審計,進一步體現了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和建設性作用。
3.聚力焦點,抓好專項資金審計。完成專項資金審計16項,審計專項資金77518.70萬元。對扶貧開發、產業扶持、社會保障等民生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有效整合各種數據資源,綜合運用數據分析技術,大數據分析在審計工作中的應用初見成效。
4.著眼熱點,穩抓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及國有企業審計。一是完成政府投資項目審計33項。其中:前期審計20項,竣工決算審計13項。審計項目投資額71976.11萬元,核減投資額1493.22萬元。二是完成企業審計2項,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
5.直面難點,對審計查出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到位。對2016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建立整改工作責任制,認真研究審計反映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制度,重視審計意見和建議,強化落實整改,不斷提高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水平。
縣審計局認真貫徹縣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并按照縣政府有關要求,采取“跟蹤回訪促整改、公開結果促整改”等方式,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執行審計決定,積極研究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制訂整改方案,切實采取各項有效措施,不斷加強審計整改工作。
6.各項工作有新突破。一是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黨支部爭先晉位意識明顯增強,戰斗堡壘作用充分顯現。“兩個責任”有效落實,黨風、黨紀教育扎實開展,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拒腐防變體制和機制進一步完善;二是“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扎實開展。機關作風、干部作風明顯轉變,宗旨觀念進一步強化,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濃厚氛圍持續加強;三是重整旗鼓創建精神文明。努力提升審計隊伍道德素養,充分發揮原省級文明單位創建經驗,爭取回位并向國家級文明單位邁進;四是全力抓好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抓績效管理,切實履行縣級行政機關績效管理主辦單位職責,使行政績效管理常態化。抓實脫貧攻堅,認真落實包村責任,深入開展“掛包幫”,“轉走訪”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下設事業單位1個(非獨立核算)。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末實有人員編制20人,待消化暫定編7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待消化暫定編7人,工勤編制2人,事業編制11人;在職實有行政人員14人,工勤人員2人,事業人員11人。
離退休人員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4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度收入合計為659.9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97.58萬元,占總收入的75.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162.36萬元,占總收入的24.6%,與上年對比增加228.7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加及津補貼調整增加了人員經費;二是公用經費標準(含車輛及人員)定額提高增加了公用經費;三是審計業務增加而增加了專項審計業務費。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度支出合計627.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8萬元,占總支出的62.11%;項目支出237.7萬元,占總支出的37.89%;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萬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增加201.12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加及津補貼調整增加了人員經費;二是公用經費標準(含車輛及人員)定額提高增加了公用經費;三是審計業務增加而增加了專項審計業務費。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審計局機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389.58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75.21萬元,主要原因為由審計項目經費列支。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4%;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1.66%。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審計局機關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審計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237.7萬元。與上年對比增25.91萬元,主要原因為審計項目增加,項目辦公費用增加。具體項目開支為:固定資產項目前期工作審計費增加、審計項目比去年增多。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89.5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2.11%。與上年對比增加175.21萬元,主要原因為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審計業務增加,去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一部分金額由審計項目經費列支故造成對比相差過大。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01.6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7.44%。主要用于人員工資、行政運行、審計事務支出;
2.社保保障和就業支出39.6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0.17%;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3.6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06%
4.住房保障支出24.6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33%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8.76萬元,支出決算為8.73萬元,完成預算的99.6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4.08萬元,完成預算的46.5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4.65萬元,完成預算的53.08%。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中央厲行節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臺后,公務接待標準及陪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減少0.14萬元,下降0.1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0.04萬元,減少0.9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1萬元,下降2.11%。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為:中央厲行節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臺后,公務接待標準及陪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08萬元,占46.74%;公務接待費支出4.65萬元,占53.26%。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開展內容包括:具體出國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等……。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08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具體購置車輛原因、情況等……。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4.08萬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到各個村寨抽查,保障審計項目實施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4.65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4.65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3多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領導及中介公司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5.41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26.7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其他交通費的增加及脫貧攻堅工作辦公費用增加。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工會經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龍陵縣審計局資產總額157萬元,其中,流動資產35.28萬元,固定資產121.72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0萬元,其他資產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40.74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8.02萬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萬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萬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萬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計 | 1 | 157 | 35.28 | 121.72 | 26.03 | 95.69 | |||||||||||||
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0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0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龍陵縣審計局2017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7.3萬元,實際采購8.02萬元,其中:貨物類8.02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0萬元
(五)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情況說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在此進行說明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