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16-011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16-01-12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審計主要工作職責
(一)按照審計署和省審計廳的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和工作方針、政策,制訂相應的審計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并監督執行情況;組織領導全縣審計業務工作;制訂審計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排當年審計計劃和審計重點,組織對某些行業和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
(二)向縣人民政府、市審計局報告或向縣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管理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他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2、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縣、鄉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5、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決算。
6、按干管權限,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離任)審計。
7、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和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專項資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省審計廳、市審計局委托,審計金融、保險、證券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四)、向縣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管理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七)、組織全局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組織或參加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情況
龍陵縣審計局屬一級預算單位,是一個獨立行使審計監督的政府職能的獨立核算機構,2015年末在職職工23人,退休2人,內設七個股室和一個投資審計中心,局領導5人,股室領導7人。辦公室負責人1人,會計、出納分別由2人兼職。其中:財政全供養23人,退休人員2人,在編實有車輛2輛。
2016年本級財政收支預算,經過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云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的規定,對我局作出2016年收入和支出預算批復情況:
我局2016年收入預算總額為1425832.2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1425832.2元。
支出預算總額為1425832.2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8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