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8-7-/2021-1117006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執法依據 | 發布日期 | 2021-11-17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云政發〔2021〕17號)要求,現將《龍陵縣衛生健康局保留由審批部門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技術性服務事項目錄(2021年版)》公布如下:
序號 | 技術性服務事項名稱 | 涉及行政許可事項 | 技術性服務設定依據 | 中介服務機構 | 技術性服務結果要件 | 備注 | |||
主項名稱 | 子項名稱 | 省級審批指導(實施)部門 | 行使層級 | ||||||
1 | 醫師定期考核 | 醫師執業注冊(含外籍醫師、港澳臺醫師短期執業許可) | 醫師執業注冊 | 省衛生健康委 | 縣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 具備相應 條件的機 構或者組 織 | 醫師定期考核合格證明 | 由審批部門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定期考核,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申請人承擔。 |
2 | 醫療機構在開展放射診療工作前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放射診療許可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 | 縣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 46 號發布,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 8 號修正) | 具備相應 資質的放 射衛生技 術服務機 構 | 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 由審批部門組織驗收,或者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開展驗收,并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申請人承擔。 |
3 | 對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的崗 前培訓 | 母嬰保健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 省衛生健康委 | 縣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第 7 號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 2 號第一次修正,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 7 號第二次修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基本標準》《開展產前診斷技術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 具備培訓 能力的醫 療機構 | 培訓合格證書 | 由審批部門自行組織培訓或者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培訓,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申請人承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