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60-12_A/2016-110401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6-11-04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 龍陵縣文物管理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龍陵縣文物管理所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龍陵縣文物管理所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龍陵縣文物管理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主要職能
執行國家有關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并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
2.機構情況
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屬獨立核算機構。
3.人員情況
文物管理所人員編制5人。事業編制5人,2015年初在職人數5人。
(二)當年取得的主要事業成效
一是按時序進度認真做好2015年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了全縣國有單位的可移動文物信息采集及數據上報工作。二是扎實開展龍陵縣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董家溝日軍慰安所舊址、駐龍日軍司令部舊址消防工程;為日偽縣政府、日軍軍政班本部舊址、龍潞游擊隊司令部舊址、朱家璧故居配備了消防滅火器;為消除安全隱患,對日軍軍政班本部舊址進行環境整治、房屋拾漏。三是全面做好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完成《惠通橋勘查維修設計方案》編制并上報省局,已通過省文物專家委員會評審,市交通局完成了惠通橋本體和道路的維修,修建惠通橋碑塔的重建工作正在籌備中;松山戰役舊址子高地遺跡清理野外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進行出土遺物資料整理,云南云嶺礦業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搶險加固保護工程的施工方案,獲得批準后實施;委托云南云地科技有限公司對松山戰役舊址核心區進行1:200地形圖測繪,為下一步松山戰役舊址核心區的保護展示工程項目立項和保護維修展示方案的編制打下基礎;委托省考古研究所編制龍陵日軍軍政班本部舊址、日偽縣政府舊址保護維修工程項目立項報告和保護維修方案。四是整理上報市博物館龍陵縣文物保護單位維修資料,用于市館2015年“文化遺產日”宣傳。五是完成了龍陵抗戰紀念館二樓展廳提升改造,并以9月7日向觀眾開放。六是認真做好2015年“5?18國際博物館日”的宣傳活動。在局集中學習的會議上進行博物館條例的宣傳學習,博物館日懸掛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完成“中國文化遺產日”宣傳工作,發放宣傳冊1000多份。七是完成2015年紅色旅游經典景區松山戰役遺址專項經費項目、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惠通橋2015年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申報工作。八是與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所對接松山戰役遺址公園建設項目立項報告編制、紀念碑和生態廣場建設項目施工設計方案的編制上報工作。九是完成松山戰役舊址國家“十三”文物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申報項目材料。十是配合市級文物專家完成了龍陵鎮安羊圈坪子工業園區鋰電池廠建設區域的文物調勘工作,按時提交文物保護意見書及龍陵鎮安鋰電池廠建設工程文物調勘評估報告。
二、部門基本情況
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事業編制5人;事業人員5人。
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龍陵縣文物管理所決算總收入33.8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88萬元,占總收入的100%;與上年對比2015年總收入比上年79.557元減少45.677萬元,主要原因是專項工作經費的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文物管理所決算總支出77.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21萬元,占總支出的48.19%;項目支出40萬元,占總支出的51.81%。與上年總支出31.23萬元對比增加45.98萬元,主要原因是專項工作經費增加,項目資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龍陵縣文物管理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77.21萬元。與上年31.23萬元對比增加45.98萬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經費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8%;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1.72%。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龍陵縣文物管理所機構為完成特定的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40萬元。與上年0萬元對比增加了40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工作增加專項經費也相應隨之增加。具體項目包括松山大戰遺址紀念園建設項目、松山旅游基礎設施項目等項目建設。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文物管理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8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3.88%。與上年79.557萬元對比減少45.677萬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專項工作經費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72.3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3.71%。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8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29%。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總額0.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2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總額0.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0.21萬元減0.01萬元,減幅0.01%,公務接待標準及陪同人員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我單位無可會議費支出情況。
(3)我單位無其他對單位影響較大的支出情況。
(4)我單位無重點經濟分類支出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龍陵縣文物管理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