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5262660-/2024-0226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24-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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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4年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九、其他公開信息
第二部分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七、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表
八、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三、市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四、市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五、新增資產配置表
十六、上級補助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七、部門項目中期規劃預算表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龍陵縣文體廣電旅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龍政辦發〔2015〕92號)文件通知,設立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縣文體廣電旅游局下屬的副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名,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
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市場及其他有關文化市場進行日常監管和綜合執法;開展“掃黃打非”工作;查處違法案件;確保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和文物市場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發展。
(二)機構設置情況
龍陵縣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共設置1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
所屬單位0個。
(三)重點工作概述
2024年,規范文旅市場秩序。持續優化文旅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各項助企紓困政策,培育壯大文旅市場主體,加強文旅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優質的旅游市場環境;以落實全省旅游綜合監管考核評價工作為抓手,加強文旅市場秩序整治,以全市排名保三爭二沖一為目標,繼續落實旅游市場秩序整治措施;扎實開展文旅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安全隱患,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守牢文旅行業安全防線,守好旅游市場金字招牌。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24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1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0個;參公單位1個;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0個。截至2023年12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人員編制5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事業編制5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5人)。在職實有4人,其中:財政全額保障 4人,財政差額補助0人,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保障0人。
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離休 0人,退休1人。
車輛編制0輛,實有車輛0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4年部門財務總收入665,778.59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665,778.59元,政府性基金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元,事業收入0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元,上級補助收入0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與上年對比,比上年預算增352,757.44元,同比增長112.69%,主要原因為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實有在職人員增加,相應的經費也增加。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4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665,778.59元,其中:本年收入665,778.59元,上年結轉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665,778.59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元。
與上年對比,比上年預算增352,757.44元,同比增長112.69%,主要原因為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實有在職人員增加,相應的經費也增加。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4年部門預算總支出665,778.59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665,778.59元,其中:基本支出630,778.59元,與上年對比增317,757.44元,同比增長101.5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實有在職人員增加,部門預算支出增長;項目支出35,000.00元,與上年對比增35,000.00元,同比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文化執法大隊反恐怖工作專項經費10,000.00元和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工作專項經費25,000.00元。
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207010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運行134,392.04元,主要用于發放在職人員工資、日常辦公產生的各類辦公費用、在職人員公務交通補貼、工會經費等。
20701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419,275.72元,主要用于發放在職人員工資、日常辦公產生的各類辦公費用、在職人員公務交通補貼、工會經費、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工作專項經費、縣文化執法大隊反恐怖工作專項經費。
20805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600.00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務費。
20805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2,497.92元,主要用于基本養老保險繳納。
2101101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29,846.64元,用于支付在職人員基本醫保及生育保險。
2101103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17,632.48元,用于支付在職人員公務員醫保繳費。
2101199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533.7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補助。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本部門不涉及此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0個,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0元,與上年持平,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元,與上年持平,共計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二)公務接待費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4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元,與上年持平,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約為0次,共計接待約為0人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0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元,與上年持平。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2024年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共申報項目2個,全部編制了項目績效目標,項目績效目標編制率為100%。納入一般公共預算項目2個,財政預算安排35,000.00元,編制績效指標2個,其中:重點項目2個,財政預算安排35,000.00元,編制績效指標2個。2024年我單位對納入預算安排的項目績效目標全部實現了隨部門預算同步公開。
項目一:
1.項目名稱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工作專項經費。
2.立項依據
為切實做好全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配發工作,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財政法[2021〕178號)要求,文化旅游執法監管部門必須購買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2024年采購10套制服用于執法部門開展專項執法工作。
3.項目實施單位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4.項目基本概況
為切實做好全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配發工作,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財政法[2021〕178號)要求,文化旅游執法監管部門必須購買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2024年采購10套制服用于執法部門開展專項執法工作。
5.項目實施內容
為切實做好全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配發工作,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財政法[2021〕178號)要求,文化旅游執法監管部門必須購買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2024年采購10套制服用于執法部門開展專項執法工作。
6.資金安排情況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工作專項經費25,000.00元。
7.項目實施計劃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切實做好全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配發工作,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財政法[2021〕178號)要求,文化旅游執法監管部門必須購買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2024年采購10套制服用于執法部門開展專項執法工作。
8.項目實施成效
為切實做好全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采購配發工作,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財政法[2021〕178號)要求,文化旅游執法監管部門必須購買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2024年采購10套制服用于執法部門開展專項執法工作。
項目二:
1.項目名稱
龍陵縣文化執法大隊反恐怖工作專項經費
2.立項依據
根據反恐怖工作考核要求,需要將經費保障列為具體考核內容。是每年市縣級綜合考評項目之一。
3.項目實施單位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4.項目基本概況
根據反恐怖工作考核要求,需要將經費保障列為具體考核內容。是每年市縣級綜合考評項目之一。
5.項目實施內容
通過縣級配套反恐工作經費,我單位執法部門更好更專業的專項用于反恐怖工作。保障工作正常運行。
6.資金安排情況
縣級財政配套龍陵縣文化執法大隊反恐怖工作專項經費10,000.00元。
7.項目實施計劃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進一步開展反恐怖工作的具體實施。保障文化市場更安全,我縣民眾生活更幸福快樂。
8.項目實施成效
反恐怖工作的開展,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并得到了群眾高度評價,社會反響十分強烈,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58,356.24元,與上年對比增加23,965.12元,增長69.68%,主要原因分析為本年實有在職人員增加,導致機關運行經費增加。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資產總額61.46元,其中,流動資產61.46元,固定資產0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0元,其他資產0元。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85.04元,其中固定資產減少120.87元。主要原因為每年計提折舊導致。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資產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資產0平方米,資產出租收入0元。鑒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精準數據,需在完成2023年決算編制后才能匯總,此處公開為2024年1月資產月報數。
龍陵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4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表詳見附件。
監督索引號530523001357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