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5262660-/2024-0514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日期 | 2024-05-14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規范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為方便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信息,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875-6121259,通訊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遠征路,郵政編碼:678300。
二、受理程序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政務網站(網址:http://www.longling.gov.cn)上下載。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明確該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一)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二)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事務。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予以答復。如確需延長答復的期限,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件不完備、不準確、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本機關將告知需要補正事項,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具體答復方式如下:
(一)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對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或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四、費用收取
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依申請公開要適當收取信息檢索、傳遞與復制、刻錄的成本費,具體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制度由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