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06_B/2018-092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8-09-20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的主要職能:在縣林業局的正確領導下,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林業政策方針,了解反映群眾在林業發展與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制訂林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或組織職工個人或單位開展各項林業產業經營活動;配合林業調查單位開展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狀態;開展好公益林管理相關工作,使森林生態補償基金發揮其資金效益;開展技術咨詢和傳播林業科學技術;開展好林業“三防”管理工作;開展好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二)2017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以公益林工作為核心,全面深化管護機制改革。
林場現管護公益林面積83778畝,其中:國家級公益林73151畝,省級公益林10627畝。共涉及33個林班,232個小班。一是生態公益林管護人員到位。2017年林場共落實公益林管護人員21名,簽訂管護責任書21份。強化了公益林管護隊伍建設。二是生態公益林管理規范到位。進一步完善了巡護、考核等制度,強化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建立了公益林管理檔案,原始檔案資料完整齊全。三是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到位。嚴格按照公益林管護要求,認真落實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資金全部撥付到位。
2.森林防火工作早安排、早落實,無一例火警、火情發生。
2017年,林場編制完成了2017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計劃》、《宣傳實施計劃》、修改完善了《火災撲救應急處置辦法》、《實施意見》、《火災處置制度》。組建了一支30人的義務撲火隊伍,一支20人的季節性半專業撲火隊伍,8支應急小分隊(其中:5支每支5人,3支每支4人,共計37人),并定期進行專業技能、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今年先后大小規模培訓共6次,參加人員257人次。
林場把預防工作,做為今年防火工作的首件大事來抓。利用消防車和摩托車到集市上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條例》、《通告》、《命令》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防撲知識宣傳,共出動車輛20車次,人員100余人次。深入林區周邊村寨流動宣傳23車次。張貼和發放森林防火須知1500份、通告和命令550份,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單17020份。在公路沿線、入山路口等重點地段新增制作圖文并茂宣傳牌240塊、警示牌150塊、宣傳單1000份。添新永久、半永久性森林防火宣傳碑(牌)、警示牌40塊。書寫、張貼和刷新宣傳標語1086條等,發放張貼公開信760多封。與各相關責任人共計簽訂各種形式的責任書278份,收取抵押金500元。設立固定和移動檢查站卡8個,對過往行人、車輛進行并造冊登記并嚴格進行檢查,扣留火種及易燃易爆品,共登記入山人員17222余人次,暫扣火種1871余個。
由于宣傳到位、措施得力,確保了2017年度整個森林防火期間無火警、火災的發生。
3.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況
2017年林場遵循“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方針,積極推行森林健康理念,緊緊圍繞森防目標管理的“四率”指標,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圓滿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項森防任務,2017年未發生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4.資源林政工作情況
成立林場警務室,逐步建立維護林區治安穩定的長效機制。2017年,縣林業局、縣森林公安局在林場成立了警務室,進一步整合了林業行政執法力量,林場執法人員以森林公安的名義就地開展林業執法活動,嚴厲打擊了各種涉林違法犯罪行為。2017年共查處林政案件11起,其中盜伐林木案件4起,毀壞林木案件5起,擅自變更林地用途1起,野外違規用火1起。共收繳賠償損失及罰款金額11678.90元。
2017年,編制完成了《松山體育基礎設施項目采伐林木作業設計》、《松山風災林木采伐作業設計》,并按伐區要求做到伐前撥交、伐中檢查,伐后驗收。嚴格執行限額采伐計劃,共完成采伐出材量(原木材積)151.491立方米,其中:松山體育基礎設施項目86.266立方米;風災木65.225立方。
5.國有林場改革工作
按中央、省、市、縣關于國有林場改革的相關要求,林場認真開展改革工作,并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通過了市級驗收。
一是林場性質定位。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界定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及人員經費納入縣級財政全額預算,主要承擔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提供生態公益服務。
二是明確權屬管理。完成栽植界樁1586顆,新挖界坑451個,挖老界坑88個,獨立石刻字182個,清理壕溝界線1300米,進一步明確了林場權屬界線,為更好地管護好林場森林資源,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是理順零星國有林管理。將勐糯鎮人民政府代管的315畝森林并入林場管理,重新確定林場管轄范圍。
四是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森林資源產權制度,建立健全森林保護制度、森林經營制度、考核制度。
6.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2017年完成公益林管護用房373.38平方米的建設工程,完成大松坡及蹦隆地瞭望臺場地硬化232.46平方米及道路硬化2669.16平方米的建設工程,共計投入基礎設施建設資金168萬元,有效地改善了林場職工的生產生活條件,為進一步開展好林場各項工作打下了基礎。
7.安全生產、綜治維穩工作進一步鞏固,“創安”工作見成效。
林場成立了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辦公室、管理站《安全生產責任狀》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上半年共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活動5次,出動工作人員20人次,重點對火災隱患、用電安全、文明出行、地質災害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梳理,在排查過程中未發現大的安全隱患,對一些小的安全隱患進行了現場整改,整改率達100%。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事業單位1個,其他單位0個。分別是:
1.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
(二)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2017年末實有人員編制34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編制34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人員30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2017年度收入合計3,375,517.72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75,517.72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增長728,445.59元,增長27.52%,主要原因為:
1.事業單位離退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460元,收入減少420610.65元;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46762.96元,新增收入388005.76元;
3.林業事業機構在職人員經費2785959.64元,新增收入755542.88元;
4.林業事業機構工會經費40335.12元,新增收入9507.60元;
5.林業事業機構日常公用經費新增收入93000元;
6.林業技術推廣項目資金收入減少97000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2017年度支出合計3,375,517.72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517.72元,占總支出的100%;項目支出0元,占總支出的0%;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增長728,445.59元,增長27.52%,主要原因為:
1.事業單位離退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460元,減少支出420610.65元;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46762.96元,新增支出388005.76元;
3.林業事業機構在職人員經費2785959.64元,新增支出755542.88元;
4.林業事業機構工會經費40335.12元,新增支出9507.60元;
5.林業事業機構日常公用經費新增支出93000元;
6.林業技術推廣項目資金減少支出9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3,375,517.72元。與上年對比增長825,445.59元,增長32.37%,主要原因為:
1.事業單位離退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460元,減少基本支出420610.65元;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46762.96元,新增基本支出388005.76元;
3.林業事業機構在職人員經費2785959.64元,新增基本支出755542.88元;
4.林業事業機構工會經費40335.12元,新增基本支出9507.60元;
5.林業事業機構日常公用經費新增基本支出93000元;
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2%,人均104281.37元;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4.08% ,人均4443.07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為完成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0元。與上年對比減少97,000元,減少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75,517.72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增長728,445.59元,增長27.52%,主要原因為:
1.事業單位離退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460元,減少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20610.65元;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46762.96元,新增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88005.76元;
3.林業事業機構在職人員經費2785959.64元,新增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55542.88元;
4.林業事業機構工會經費40335.12元,新增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507.60元;
5.林業事業機構日常公用經費新增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3000元;
6.林業技術推廣項目資金減少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7000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85,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找補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185000元;
2.外交(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3.國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4.公共安全(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5.教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56,222.9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3.52%。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46762.96元、事業單位離退休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460元。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0.節能環保(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1.城鄉社區(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2.農林水(類)支出2,734,294.7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1%。主要用于林業事業機構工資福利支出2600959.64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3335.12元。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4.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6.金融(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8.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1.其他(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2.債務還本(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3.債務付息(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65,000元,支出決算為61,464元,完成預算的94.5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38,700元,完成預算的96.7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2,764元,完成預算的91.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
(1)本部門不存在年初預算漏報的情況;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由于我單位公務用車車輛用油量相對減少,比預算減少支出1300元;
(3)公務接待費,由于2017年我單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公務接待費用比預算減少支出2236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增加9,664元,增長18.6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元,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6,600元,增長20.5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3,064元,增長15.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老化,維修費用增加;
(2)公務接待費,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場實施國有林場改革工作接待費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8,700元,占62.96%;公務接待費支出22,764元,占37.0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8,700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38,700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資源林政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國有林場改革等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22,764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22,764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級檢查指導 、相關單位業務工作等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資產總額18,223,703.98元,其中,流動資產2,637,456.24元,固定資產3,026,057.67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12,560,190.07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0元,其他資產0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1,402,494.47元,其中;流動資產增加1,277,114.47元,固定資產增加125,380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無形資產增加0元,其他資產增加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 單位: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減:累計折舊及減值準備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減:累計攤銷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大型設備(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計 | 1 | 18223703.98 | 2637456.24 | 3494518.41 | 2384517.11 | 179600 | 930401.30 | 468460.74 | 12560190.07 | |||||||
填報說明: 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 ||||||||||||||||
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汽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1.部門年度政府采購支出合計249,680元,其中:貨物采購支出249,680元,工程采購支出0元,服務采購支出0元。主要用于:木材戰略儲備林項目復合肥及農藥采購186500元、辦公設備購置63180元。
(四)績效自評信息情況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通過開展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源林政管理等工作,有效保護了林場106545畝及周邊鄉鎮林區的森林資源安全,減少人為及自然災害帶來的經濟損失,充分發揮了經濟及生態效益。同時通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目、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項目及林業產業發展項目的實施,為當地群眾提供了打工及就業機會,增加了群眾經濟收入,加快了當地群眾脫貧致富的步伐,使項目資金達到最大效益化。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無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級和其他同級部門補助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科目代碼2080501):指市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八、三公經費:是指市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