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06_B/2018-0919002 | 發(fā)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fā)布日期 | 2018-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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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在縣林業(yè)局的正確領導下,宣傳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林業(yè)政策方針,了解反映群眾在林業(yè)發(fā)展與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制訂林業(yè)長遠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指導或組織職工個人或單位開展各項林業(yè)產業(yè)經營活動;配合林業(yè)調查單位開展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造林檢查驗收、林業(yè)統(tǒng)計和資源檔案管理,掌握轄區(qū)內森林資源消長狀態(tài);開展好公益林管理相關工作,使森林生態(tài)補償基金發(fā)揮其資金效益;開展技術咨詢和傳播林業(yè)科學技術;開展好林業(yè)“三防”管理工作;開展好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二)2017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防火工作
(1)成立了場長為組長,分管副場長為副組長的亮山林場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設置了防火辦公室,調整充實了7個資源站管理責任人及護林員。繼續(xù)實行領導掛鉤到各資源站,資源站站長管理好護林員及職工的模式,為防火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保障。
(2)成立了43人的林場應急撲火隊和30人的白石頭山專業(yè)撲火隊,并配備了護林員隊伍共39人(其中長期護林員17名,臨時護林員2名,高火險護林員10名,生態(tài)護林員10名),做到防火期間全部上崗就位。
(3)制定了《亮山林場2017年野外火源、嚴查森林火案四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亮山林場2017年高火險期防火宣傳方案》、《亮山林場2017年野外違規(guī)用火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等相關方案,有針對性開展防火工作,并取得了有效成果。
(4)多次召開了林場防火工作安排會議,并于2017年2月20日組織召開了“‘三鄉(xiāng)一林場’森林防火及資源保護聯(lián)防會”(象達鎮(zhèn)、平達鄉(xiāng)、木城鄉(xiāng)及亮山林場),林區(qū)相互接壤的村代表參會,并簽訂了《“三鄉(xiāng)一林場”森林資源保護管理聯(lián)防協(xié)議》。
(5)從上到下簽訂責任狀。林場通過層層簽訂防火責任狀,劃定了責任范圍,做到了每片山林有人管,每個山頭有人護。
(6)通過向農戶發(fā)放宣傳材料、翻新標語標牌、插排五彩旗、出動宣傳車、及時張貼省市縣級防火命令等多種形式認真組織開展了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做到了宣傳到位,不留死角,形成了人人抓防火的濃重氛圍。
在全場干部職工的努力下,我場圓滿完成了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項工作任務和要求,取得了整個防火期無火情火警發(fā)生的佳績。
2.公益林管護
我場國有林場改革后林場總經營面積增至12.1萬畝,公益林面積增至10.82萬畝。林場設有公益林管理辦公室,下設7個公益林資源管理站,配有19名管護人員分布在各站點。護林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自己的責任區(qū)進行不定路線巡護,以保證巡護不留死角,并按時填寫公益林巡護記錄表上交公益林辦公室。今年二月份,我場又新增10名生態(tài)護林員,其中7名駐扎在各個站點充實站點管護力量,3名駐扎在林場較偏遠的管護盲區(qū)進行管護。生態(tài)護林員與林場公益林護林員密切配合,共同守護著林場公益林的一草一木。
3.資源林政管理
(1)落實責任、加強宣傳
為抓好資源林政管理工作,層層落實責任,我場場領導分別與7個資源管理站責任人簽訂了《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2017年森林資源管護工作責任書》,與職工及護林員簽訂《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林政資源保護責任書》共40份。為加強宣傳,讓周邊村民明確進入林場范圍后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我場向林場周邊的所有羊火塘發(fā)放了《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林政資源保護通知書》44份,制作了宣傳牌《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關于森林資源保護的公告》10余塊,懸掛在村社人員密集場所及各個入山路口。此外,為保證管護責任落實到每一位責任人,我場于今年8月開始嚴格執(zhí)行“管護責任人深入林區(qū)巡護”制度,即:責任人每月必須深入到責任林區(qū)進行巡護,駐場責任人每月要保證不低于3天的巡護時間,駐站點責任人每月要保證不低于10天的巡護時間,將林場人力資源充分調動到資源管護上來。
(2)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今年上半年,我場查處了發(fā)生在竇家大梁子和木瓜樹、瞭望臺資源站的三起盜伐林木案,并及時移交森林公安,對涉案人員進行依法處理。鑒于兩起案件的發(fā)生,我場開展了為期10天的資源林政大排查,對林場所有林區(qū)內的偷砍盜伐、破壞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進行了排查。其中尤其加大了對林區(qū)內草果地、白石頭山礦區(qū)等資源林政案件敏感地的實時監(jiān)控,確保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能被早發(fā)現、早制止。
(3)利用現代科技,補齊人力護林短板
傳統(tǒng)人力巡護存在夜間管護不到位的弊端,讓林區(qū)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為更好的解決這一問題,我場在去年的基礎上,在林區(qū)幾個重要路口增設了高清攝像頭5組,充分發(fā)揮科技護林的作用,為偵破涉林案件提供有力證據,同時震懾林區(qū)不法分子。
(4)認真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5月15日,在縣局野保辦的支持下組織了全體職工及護林員開展了野生動物保護、肇事及防范培訓。通過培訓,有效增強了職工及護林員的野生動植物保護意識,為我場的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此外,我場以法制宣傳活動為載體,認真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和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行為。發(fā)放宣傳材料共計200余份,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巡查保護工作,增強了群眾野生動物保護意識,有效的遏制了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使林區(qū)范圍內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得到了有效保護。
4.重點工程項目
(1)完成了2016年40萬元貧困林場林場8個黃山羊養(yǎng)殖點、1個生態(tài)栗果豬養(yǎng)殖場、種羊、種豬購置工作等建設工作。
(2)完成了竇家大梁子大埡口至麻場洼段16公里的防火通道測量、預算、施工批復、林地報批等工作,為下一步防火通道的修建奠定了基礎。
(3)在縣局國有林場改革辦公室的領導下順利完成了我場的標樁定界與木城6273.5畝鄉(xiāng)有林移交的對接等國有林場改革各項工作。此次標樁定界工作共清理界壕15584米,翻新界坎9656米,開挖界坑2211個。界坑標注坑號及GPS點,壕溝全線勾繪并標注壕溝編號,遠途界線經過路段凡界線為界坎、小路、河流等非界坑、界坎、界槽的均全部勾繪上圖,全面實現了林場界線“一張圖”,這對林場日后的管理工作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此外,為抓好木城鄉(xiāng)有林移交林場后的各項管理工作,經上級部門審批,木城管護用房的建設工作得以如期開展,預計年底將能竣工。
(4)完成了我場木瓜樹、白炭洼、場部、大滾塘四個重要路口防火檢查站占用林地的審批,目前已經開工建設。
(5)進一步對場部進行了綜合項目改造建設。一是場部大門和圍墻的翻新,翻新后的圍墻即是林場的宣傳欄,既提升了場部整體形象,又規(guī)范了林場的宣傳工作;二是舊宿舍樓的翻新與裝修,有效解決了林場職工的住宿問題;三是場部公廁的翻新及院場的修復,進一步改善了林場職工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
(6)組織人員到縣人社局對林場職工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將部分職工出現的材料不全、信息錯誤等現象全部梳理出來并整改,規(guī)范了每位干部職工的檔案材料。
5.林下產業(yè)發(fā)展
(1)黃山羊產業(yè)穩(wěn)步發(fā)展
我場黃山羊養(yǎng)殖產業(yè)發(fā)展較為穩(wěn)定,目前黃山羊養(yǎng)殖點已從去年的6個點增加至8個點,存欄300余只。隨著黃山羊養(yǎng)殖產業(yè)規(guī)模不斷壯大,我場也逐步加強了對管護人員的培訓及技術指導,讓黃山羊管理更規(guī)范化、細致化。今年5月,縣局野保辦劉主任針對我場野生動物肇事后報保險的流程做了指導,一年來我場野生動物肇事保險賠償共2起,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場黃山羊發(fā)展挽回了經濟損失。
(2)生態(tài)櫟果豬養(yǎng)殖初顯規(guī)模
我場生態(tài)櫟果豬養(yǎng)殖從2016年20余頭發(fā)展到目前60余頭,發(fā)展較為迅速。今年,我場加大投入力度,對櫟果豬養(yǎng)殖點基礎設施進行了翻新,同時也改善了管理人員生活住所,2018年預計實現收入4萬元。
(3)草果管理逐步規(guī)范化。
我場進一步加大了管理力度,明確了管理人員及職責,進一步完善了草果管理合同。并多次組織人員對我場轄區(qū)內的草果地進行實地踏查,加大監(jiān)督管理,確保在規(guī)范化管理的同時避免林政案件等的發(fā)生,2018年預計收入2萬元。
6.黨建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充實了支部班子,成立了2017年亮山林場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置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黨建工作日常事務的開展。根據2017年《中共龍陵縣林業(yè)局委2017年黨建工作責任書》的要求,支部制定了2017年黨建工作計劃,于2017年3月31日召開會議安排部署了2017年的黨建工作,并根據計劃認真落實了各項工作。
(2)加強學習教育
把“三會一課”與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費日、支部主題黨員日、黨員固定活動日、主題教育實踐、上黨課、專題研討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堅持每月25日為我場黨員活動日。認真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章程》、系列講話、十九大報告、市委趙德光同志《論實際》、《論方法》、《論創(chuàng)新》、《論跨越》、《談比較》等內容。學習后由支部書記親自對支部黨員的學習情況進行隨機提問、查看學習筆記等形式的抽查,以保證支部黨員學習質量。此外,我場黨支部建立了亮山林場黨建微信群,并在群內及時向黨員宣傳政策、推送信息,實行線上與線下相結合,打造黨員學習教育新平臺。
(3)嚴格落實黨員積分制
結合林場工作實際,制定了我場黨員積分表,為支部評先樹優(yōu)提供參考的同時也實現了黨建與林場工作的相互促進。
7.黨風廉政建設
(1)根據林場與縣局簽訂的《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要求,我場調整充實了2017年林場黨風廉政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辦公室。支部書記與每名干部職工簽訂了《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黨支部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書》。召開了專題會議,進一步完善了《請銷假制度》、《公務車輛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做到從源頭上預防腐敗。
(2)場領導帶頭履行“一崗雙責”,進一步轉變干部職工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半年來無一例群眾信訪和上訪案件發(fā)生,形成了風清氣正的工作環(huán)境。
(3)根據中央八項規(guī)定的要求,我場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強化接待經費管理,嚴格控制接待經費預算總額,規(guī)范接待用餐,完善食堂就餐管理 。
(4)不違規(guī)發(fā)放獎金、津補貼和實物,做到一切從儉,踐行綠色、低碳、環(huán)保、經濟的工作方式和消費觀念,營造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良好氛圍。
(5)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zhí)行“三會一課”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委會,按時上好黨課。黨政領導做到小事通氣,大事商量,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策,有效地推進了支部黨風廉政建設。
8.森林病蟲害防治
林場設有森林病蟲害監(jiān)測點7個,監(jiān)測覆蓋率達100%。今年九月,按照上級部門要求,我場在整個林區(qū)范圍內開展了松材線蟲的排查工作,未發(fā)現松材線蟲災害跡象。此外,我場積極開展各種森林病蟲害和林業(yè)有害生物普查上報工作,一年來林區(qū)內無森林病蟲害發(fā)生,各項森防指標均控制在縣級下達指標內。
9.財務管理
在財務管理上,場領導及業(yè)務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央八項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確保資金使用規(guī)范、合法。嚴格執(zhí)行財經法規(guī)、規(guī)定要求,大筆資金均實行場務會研究審批,有效控制了亂批亂開支等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及時對林場資金財務進行全面檢查,財會人員定期公布財務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確保了林場資金在陽光下運行。
10.政務公開
為調動我場廣大干部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我場嚴格按照2017年制定的《龍陵縣亮山林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做到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周期性工作定期公開,季節(jié)性工作隨時公開,臨時性工作及時公開要求,對規(guī)定要求需要進行公開的各項工作內容及進程分類進行公開。公開后及時收集職工意見和建議,并采取措施妥善解決,及時答復。
11.扶貧工作
按照國家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要求,全場職工共掛鉤貧困戶23戶,職工都把扶貧工作作為自己工作的重點來抓,按照“一月一聯(lián)系、一季一走訪、半年一檢查”的要求,時常到貧困戶家了解情況及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幫助貧困戶出主意、想對策,讓貧困戶真正體會到“脫貧攻堅,林場在行動”。
12.人才培養(yǎng)
隨著各項業(yè)務的迅速發(fā)展,林場對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為了培養(yǎng)一支精明強干的人才隊伍,亦為了響應縣局的號召。我場派出了3名業(yè)務骨干分別到象達鎮(zhèn)、龍新鄉(xiāng)、鎮(zhèn)安鎮(zhèn)參加天然林保護工作隊,在完成上級部門工作任務的同時學習相關業(yè)務技能。二、收入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況分析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2017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事業(yè)單位1個,其他單位0個。分別是:
1.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2017年末實有人員編制27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yè)編制2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yè)人員23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31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1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2017年度收入合計2,134,876.96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34,876.96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yè)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599,894.45元,減少21.94%,主要原因為:
1.由于退休職工工資納入社保,不再進入單位預算故人員經費比上年度減少349894.45元;
2.由于2017年項目直接下達局本級,故項目經費減少250000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2017年度支出合計2,134,876.96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876.96元,占總支出的100%;項目支出0元,占總支出的0%;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599,894.45元,減少21.94%,主要原因為:
1.由于退休職工工資納入社保,不再進入單位預算故人員經費比上年度減少349894.45元;
2.由于2017年項目直接下達局本級,故項目經費減少2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機關、下屬事業(yè)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2,134,876.96元。與上年對比減少599,894.45元,減少21.94%,主要原因為:
1.由于退休職工工資納入社保,不再進入單位預算故人員經費比上年度減少349894.45元;
2.由于2017年項目直接下達局本級,故項目經費減少250000元。
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4%,人均88221.74元;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4.96% ,人均4600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機構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費支出0元。與上年對比減少250,000元,減少100%,主要原因為:
1.由于2017年項目直接下達局本級,故專項業(yè)務費減少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34,876.96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減少599,894.45元,減少21.94%,主要原因為:
1.由于退休職工工資納入社保,不再進入單位預算故人員經費比上年度減少349894.45元;
2.由于2017年項目直接下達局本級,故項目經費減少2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38,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46%。主要用于發(fā)放在職職工7至12月份獎勵性績效。
2.外交(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3.國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4.公共安全(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5.教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299,004.8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4.01%。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工作經費支出12400元;遺屬補助18112元,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268492.8元。
9.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0.節(jié)能環(huán)保(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1.城鄉(xiāng)社區(qū)(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2.農林水(類)支出1,697,872.1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9.53%。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1604461.76元。其中:1.基本工資支出585664元;2.津貼補貼支出789975.76元;3.績效工資支出173082元;4.臨時工工資支出56640元。商品服務支出93410.4元。其中:1.辦公費34316.52元;2.手續(xù)費25元;3.電費9173.97元;4.差旅費6101.03元;5.公務接待8383.48元;6.工會費24410.4元;7.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000元。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4.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5.商業(yè)服務業(yè)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6.金融(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區(qū)(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8.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1.其他(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2.債務還本(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3.債務付息(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37,600元,支出決算為19,383.48元,完成預算的51.5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1,000元,完成預算的137.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8,383.48元,完成預算的28.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
(1)公務接待費資金,由于嚴格按照“厲行節(jié)約”標準,減少公務接待及會議支出,未使用預算資金21216.52元;
(2)公務用車運行費,因林場國改工作、防火通道建設等項目需實地檢查指導,車輛磨損增加,車輛運行維護費加大,超出預算資金30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減少20,616.52元,下降51.5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元,無變動;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17,000元,下降60.7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3,616.52元,下降30.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
(1)公務接待費資金,由于嚴格按照“厲行節(jié)約”標準,減少公務接待及會議支出,比上年縮減3600元;
(2)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資金,車輛運行維護及接待費大部分列支往來款項,財政直接撥付款項列支較少,比上年縮減17000元。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1,000元,占56.75%;公務接待費支出8,383.48元,占43.25%。具體情況如下:
1.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1,000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1,000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巡護、國有林場改革檢查驗收、公益林管理等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8,383.48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8,383.48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火工作考核4次共接待12人次、國有林場改革檢查驗收3次,共接待9人次、公益林管理考核4次,共接待13人次、日常工作檢查及考核15批次,共接待19人次,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1.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為事業(yè)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資產總額6,104,496.21元,其中,流動資產3,639,432.79元,固定資產2,465,063.42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0元,其他資產0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3,038,088.53元,其中;流動資產增加 2,553,823.05元,固定資產增加484,265.48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0元,其他資產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元。
國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 單位: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減:累計折舊及減值準備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減:累計攤銷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大型設備(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計 | 1 | 6104496.21 | 3639432.79 | 2465063.42 | 1198246.45 | 188638.94 | 1078178.03 | ||||||||||||
填報說明: 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 |||||||||||||||||||
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汽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1.部門年度政府采購支出合計296,109.4元,其中:貨物采購支出275,109.4元,工程采購支出0元,服務采購支出21,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項目防火巡護摩托車購買9000元,辦公設備購買,76000元,單位基礎設施建設購買211109.4元。
(五)績效自評信息情況
(一)投入情況分析
在績效目標設定方面,一是績效目標設定合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符合部門“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責計;符合部門制定的中長期實施規(guī)劃。二是績效指標明確,反映和考核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的明細化情況。部門年度預算安排側重于重點項目支出;三公經費方面,沒有超出年初預算,沒有超出2016年決算數,均下降。
(二)過程情況分析
預算執(zhí)行方面,完成了財政批復的年初預算;預算調整主要原因;部門實際支付進度按既定支付進度執(zhí)行。
預算管理方面,按照相關要求制定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有些制度還不健全;部門使用預算資金符合相關的預算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公開相關預決算信息。
(三)產出情況分析
2017年我單位按質按量完成資金績效目標。
森林防火方面:1.成立了43人的林場應急撲火隊和30人的白石頭山專業(yè)撲火隊,并配備了護林員隊伍共39人(其中長期護林員17名,臨時護林員2名,高火險護林員10名,生態(tài)護林員10名),做到防火期間全部上崗就位;2.制定了《亮山林場2017年野外火源、嚴查森林火案四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亮山林場2017年高火險期防火宣傳方案》、《亮山林場2017年野外違規(guī)用火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等相關方案,有針對性開展防火工作,并取得了有效成果;3.多次召開了林場防火工作安排會議,并于2017年2月20日組織召開了“‘三鄉(xiāng)一林場’森林防火及資源保護聯(lián)防會”(象達鎮(zhèn)、平達鄉(xiāng)、木城鄉(xiāng)及亮山林場),林區(qū)相互接壤的村代表參會,并簽訂了《“三鄉(xiāng)一林場”森林資源保護管理聯(lián)防協(xié)議》;4.通過向農戶發(fā)放宣傳材料、翻新標語標牌、插排五彩旗、出動宣傳車、及時張貼省市縣級防火命令等多種形式認真組織開展了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做到了宣傳到位,不留死角,形成了人人抓防火的濃重氛圍。
公益林管護方面:我場國有林場改革后林場總經營面積增至12.1萬畝,公益林面積增至10.82萬畝。林場設有公益林管理辦公室,下設7個公益林資源管理站,配有19名管護人員分布在各站點。護林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自己的責任區(qū)進行不定路線巡護,以保證巡護不留死角,并按時填寫公益林巡護記錄表上交公益林辦公室。今年二月份,我場又新增10名生態(tài)護林員,其中7名駐扎在各個站點充實站點管護力量,3名駐扎在林場較偏遠的管護盲區(qū)進行管護。生態(tài)護林員與林場公益林護林員密切配合,共同守護著林場公益林的一草一木。
(四)效果情況分析
2017年,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按照預算管理和支出績效的要求,嚴格對預算申報、預算評審、資金申請等環(huán)節(jié)工作進行審批,確保項目資金預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實到位。同時,在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中,指定專人對項目進行監(jiān)督,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績效指標,確保了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
通過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加強公益林管理、加強人才培養(yǎng)等多管齊下,2017年度我單位只能工作均較好完成,相信通過職工的共同努力在以后年度中也會兢兢業(yè)業(yè)投身到工作中去,共建文明、安全的林區(qū)。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其他需說明情況
(七)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級和其他同級部門補助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四、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科目代碼2080501):指縣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八、三公經費:是指縣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