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04_A/2017-092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1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錄 :第一部分 林業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林業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龍陵縣林業生態建設、森林資源培育、國土綠化、防治荒漠化和保護利用的具體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規章制度,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2)擬訂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展項目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審批有關單位編制的森林經營方案,并監督實施。
(3)組織全縣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工作、林業產業發展;組織、指導開展以植樹造林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和綠通道建設;按照林業“兩大體系”建設的要求,組織實施森林分類經營和分類管理,指導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建設各類商品林基地,組織林業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的建設、經營及管理;負責對全縣造林種苗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開展造林綠化質量監督和技術指導,組織檢查、驗收和考核工作。
(4)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并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全縣森林采伐限額,經批準后監督執行;管理和監督木材、竹材憑證采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審;指導、監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的流轉。
(5)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工作;承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協調武警龍陵森林中隊有關業務工作。
(6)擬定全縣省級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指導保護區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按規定負責對珍稀樹種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動植物標本采集的審批,承辦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負責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產和經營加工的管理,并對林產化工、木漿造紙、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產品、林木花卉等實行宏觀管理。
(8)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林業重點基本建設和技改項目的研究、設計、預審和報批,指導林業基本建設。
(9)負責林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指導、監督有關林業規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的管理和稽查。
(10)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改灶節柴,推廣使用沼氣等農村能源建設工作;推廣木材的節約代用,以及太陽能惠農項目實施。
(11)組織林業科研項目的攻關和科研成果的鑒定、推廣、應用;組織林業科技情報和學術交流、職工的教育培訓;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林業的外事外經活動。
(12)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人事管理、黨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主要經濟指標運行良好,各項工作指標圓滿完成
2016年完成林業總產值11.1億元,占計劃11億元的100.91%,預計年底能完成目標任務;各級投入林業專項資金67,091,900.00元,其中:中央45,612,100.00元、省級15,525,400.00元、市級1,989,000.00元、縣級3,965,400.00元。
全縣共計辦理林木采伐證7816份(占限額7403份),木材采伐量83841.15立方米(占限額采伐量75378.21立方米),其中:占限額商品材辦理采伐許可證3997份采伐證,采伐活立木蓄積41119.04立方米;不占限額商品材辦理采伐許可證394份采伐證,采伐活立木蓄積8323.52立方米;占限額自用材辦理采伐許可證3289份采伐證,采伐活立木蓄積27134.67立方米;不占限額自用材辦理采伐許可證19份采伐證,采伐活立木蓄積139.42立方米。共發放出縣木材運輸證1264份,運輸木材24733.99立方米。辦理木材、藥材及其它木材制品調運檢疫1419份,其中:石斛調運307份;調運苗木35.36萬株,木材2.431萬立方米,藥材(石斛干品、鮮條)233.52噸,竹材31噸,復檢木材0.0541萬立方米,調運檢疫率100%。產地檢疫種子0.65噸,苗圃地52畝,產地檢疫率100%。
農村能源建設完成2015年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農村能源項目太陽能項目1500臺(屬跨2016年實施的項目)、項目資金1,500,000.00元、補助標準1000元/臺,完成2016年省級省柴節煤爐灶項目1500臺,項目補助資金300元/臺、項目資金450,000.00元,完成2016年省級太陽能熱水器項目400臺,項目補助資金1000元/臺、項目資金400,000.00元。
(2)全面完成營造林任務
為確保2016年營造林任務圓滿完成,充分發揮種苗生產在造林中的關鍵作用,全縣育苗面積52畝,培育苗木288.5萬株,共檢驗、檢疫、調運苗木188221株,其中:泡核桃嫁接苗9280株,芒果容器實生苗107780株,木蓮容器實生苗29300株,澳洲堅果容器實生苗11506株,柚木裸根苗4995株,西南樺容器實生苗1332株,橄欖容器嫁接苗2068株,馬蹄荷容器實生苗11560株,鳳凰木容器實生苗600株,海南黃花梨容器實生苗6300株。
2016年,共完成營造林6.22萬畝,完成計劃的100%。其中:人工造林完成2.22萬畝,義務植樹56萬株;完成森林撫育20000畝,完成計劃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5000畝,完成計劃的100%,完成核桃提質增效5000畝,完成計劃的100%。同時全縣2016年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計劃已編制完成及報批工作,獲批下達資金3,498,100.00元,其中:國家級277,500.00畝,補償資金2,140,700.00元;省級10.23萬畝,補償資金1,357,400.00元,現已全額撥付到實施單位,兌現到林農。
(3)林產業發展全面推進
一是全縣石斛凈栽培面積累計達660萬平方米,其中:2016年全縣新植石斛面積60萬平方米,占下達任務的100%,累計種植戶達12000多戶,帶動48000多人脫貧致富,2016年,實現石斛鮮條產量2700噸,實現農業產值2.16億元。二是發展以重樓為首的林下中藥材產業,全縣中藥材種植面積累計達5475畝,其中重樓種植總面積達2000畝,白花蛇舌草種植面積達400畝,續斷種植面積達760畝,附子種植面積達1300畝,龍膽草種植面積310畝,紋黨參種植面積達430畝,當歸種植面積達150畝,試驗性種植金線蓮等其他中藥材125畝。三是積極發展胡蜂產業,全縣胡蜂養殖共1580戶,放養胡蜂20733巢,成活率約為68.5%,其中,涉及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720戶,2909人,共養殖10000巢;完成蜂種繁育大棚建設15個,共1770平方米;完成胡蜂產業骨干技術培訓60人,養殖管理技術培訓1500人。四是累計種植草果面積達5萬畝,2016年完成草果提質增效面積1萬畝,草果產量達1400噸(干果),實現農業產值133,000,000.00元。五是鞏固提升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全縣木本油料基地面積80.13萬畝,其中核桃50.3萬畝,2016年核桃干果產量4300噸,實現農業產值129,000,000.00元,油茶25.27萬畝,澳洲堅果4.56萬畝。
(4)林業貸款貼息工作取得較好成績
申報落實2016年及以前年度貼息貸款117,705,000.00萬元的貼息資金5,477,736.00元,涉及貸款戶672戶,其中云南品斛堂科技有限公司、龍陵縣富民石斛專業合作社、龍陵縣林源石斛開發有限公司、云南極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龍陵縣云河石斛開發有限公司、龍陵縣泰康農林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六家企業大額貸款貼息50,500,000.00元,貼息資金2,411,416.00元;小額貸款貼息67,205,000.00元,貼息資金3,066,320.00元,受益農戶672戶。林業貼息貸款工作運行良好,成效顯著,并得到省、市及各地州林業部門的好評和認可,2016年全省林業貸款貼息工作會議與7月12日至14日在龍陵順利組織召開。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林業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4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3個。分別是:
1.龍陵縣林業局本級
2.龍陵縣亮山國有林場
3.龍陵縣三江口國有林場
4.龍陵縣林業局大壩國社聯營林場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林業局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186人。其中:行政編制23人(含行政工勤編制3人),事業編制163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7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6人(含行政工勤人員3人),事業人員149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4人)。
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0人。
實有車輛編制18輛,在編實有車輛18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林業局2016年度收入合計83,950,924.77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3,851,154.65元,占總收入的99.88%;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99,770.12元,占總收入的0.12%;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2015年度收入56,825,415.81元,2016年度收入83,950,924.77元,同期相比增加27,125,508.96元,增長47.73%。主要原因分析:人員調入,人員增資,種苗管理站并入局本級,中央、省、市撥入項目資金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林業局2016年度支出合計56,419,179.38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3,214.78元,占總支出的29.62%;項目支出39,705,964.60元,占總支出的70.38%;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2015年度支出58,775,721.42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5,502.81元,占總支出的23.08%,項目支出45,210,218.61元,占總支出的76.92%;同期相比減少2,356,542.04元,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項目跨年度實施,尚未完成,作為2016年財政應返還額度。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6,645,261.65元。與上年對比:2015年度基本支出13,565,502.81元,同期相比增加3079758.84元,主要原因分析:種苗管理站并入局本級,人員考入,人員工資調標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4.2%。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39,705,964.60元。與上年對比:2015年支出45,210,218.61元,同期相比減少5,504,254.01元,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項目跨年度實施,尚未完成,作為2016年財政應返還額度。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林業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6,351,226.25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88%。與上年對比:2015年度支出58,775,721.42元,同期相比減少2,424,495.17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部分項目跨年度實施,尚未完成,作為2016年財政應返還額度。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482,376.1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95%。主要用于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1,103,982.06元、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3,030,513.27元、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支出322,354.80元及死亡撫恤25,526.00元;
3.節能環保(類)支出14,488,448.1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5.71%。主要用于生態保護支出1,041,461.51元、森林管護支出500,000.00元、退耕現金支出2,500,000.00元、退耕還林工程建設支出1,500,000.00元、其他退耕還林支出6,546,986.65元、已墾草原退耕還草支出2,400,000.00元;
4.農林水(類)支出37,350,401.9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6.28%。主要用于行政運行支出2,736,772.94元、林業事業機構支出9,937,912.58元、森林培育支出2,642,222.11元、林業技術推廣支出519,500.00元、森林資源管理支出310,428.93元、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支出3,721,255.00元、林業自然保護區支出300,000.00元、林業執法與監督支出500,000.00元、林業產業化支出4,797,775.30元、林業資金審計稽查支出13,783.00元、林業貸款貼息支出5,477,736.00元、林業防災減災支出582,410.00元、其他林業支出5,810,606.10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林業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88,260.00元,支出決算為181,014.73元,完成預算的96.1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15,552.73元,完成預算的98.09%;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5,462.00元,完成預算的92.91%。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堅持厲行中央八項規定,減少接待等公務支出,減少開支。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增加142,984.73元,增長375.98%。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99,962.73元,增長641.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43,022.00元,增長191.72%。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務用車老化,維修費用增加;各種考察增加,接待費用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15,552.73元,占63.84%;公務接待費支出65,462.00元,占36.16%。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無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15,552.73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本年未購置車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15,552.73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1輛。主要用于保障林業系統(大致范圍)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65,462.0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65,4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級監督檢查、業務指導等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本年無國(境)外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林業局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24,647.61元,與上年對比: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7,175.08元,同期相比增加327,472.53元,主要原因分析:各種考察增多,公務用車老化,維修費用增加。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132,315.80元、印刷費3,810.00元、水費2,734.20元、電費4,840.02元、郵電費48,543.50元、差旅費110,459.00元、維修(護)費4,165.00元、會議費16,035.00元、培訓費720.00元、公務接待費19,562.00元、專用材料費875.00元、工會經費111,135.36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7,152.73元及其他交通費用132,300.00元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林業局2016年政府采購預算3,310,584.74元,實際采購2,934,952.24元,其中貨物類2,792,463.00元,工程類0元,服務類142,489.24元。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無)
龍陵縣林業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