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2023-0110006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法治政府建設 | 發布日期 | 2023-01-1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共龍陵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2022〕19號文件,關于報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的通知要求,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結合部門職責,認真開展了此項工作,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履行政府職能方面
1.加強權責清單規范管理。及時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和職權調整情況,進行權責清單動態管理。繼續推進權責清單“三級四同”,根據《龍陵縣林業和草原系統權力清單指導目錄》,指導林草局各部門做好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2.加強對林草行政執法事中事后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積極推行“雙公示”制度,嚴格落實《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實施細則》,對照本部門權力清單,建立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行政執法隨機抽查對象數據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隨時進行抽查,做到“未入庫行政執法人員零參與抽查活動”。
3.深入推進“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得到推進。一是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根據省、市要求,認真梳理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和行政處罰事項,規范下放事項權限、流程,印發辦事指南,進一步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對保留的證明事項進行再清理,堅決杜絕繼續索要已取消的證明材料。二是按照一網通辦要求,我局全面梳理并組織進駐政務服務事項,行政許可全部入駐網上大廳,目前行政許可進駐政務服務事項,行政許可全部入駐網上大廳,目前行政許可事項已 100%入駐政務大廳實行窗口辦理,并嚴格落實“兩集中、兩到位”和“四進中心”要求,認真落實領導帶班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承諾代辦服務制、投訴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進駐事項授權到位,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個窗口”取件,真正做到為群眾提供無差別服務,實現陽光高效審批。三是根據“一部手機辦事通”相關工作要求,在單位微信群轉發通知及二維碼,全體干部職工已安裝辦事通并實名注冊,帶頭在平臺辦理相關事項,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服務,不斷推進平臺辦件率提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方面
1.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嚴格按照立法程序做好2022年度立法工作。
2.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公開發布、備案審查和“三統一”(統一編號、統一登記、統一印發)、有效期制度,加大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力度。及時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情況,適時清理、動態管理規范性文件。依法依規制定了《龍陵縣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樹木補種的標準(試行)》1件,確保全縣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工作有序推進,有效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同時認真清理規范性文件2件。
(三)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方面
1.嚴格執行重大決策程序。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開展,局黨組堅持依法決策制度,確保行政決策的科學性、程序正當性、過程公開性、責任明確性,把“三重一大”制度與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林草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列為班子建設和領導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對涉及林草建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以及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實行依法決策。完善局黨組會和局務會議事規則,建立了重大決策法律咨詢和合法性審查制度,確保了決策的正確性。
2.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建立了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法律顧問制度,縣政府通過 若在律師事務所律師簽訂協議的形式,聘任資深律師擔任我局法律顧問,參與林草訴訟案件、為林草重大決策提供合法性審查意見及法律風險評估、林草重要規范性文件的研究論證或起草等工作。
(四)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
1.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強執法力度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實現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重點執法事項全覆蓋,執法行為全程記錄、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做到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2.完善執法銜接機制。按照機構改革后職責劃分 ,理順林草部門和公安機關執法銜接配合機制;嚴格執行《云南省林草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辦法》、《保山市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實現刑事處罰與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
3.強化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執法。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林護發〔2020〕22號)精神,主動配合市場監管、公安、海關等部門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等活動,依法取締非法野生動物市場;有序整頓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從業機構,依法清理許可證件及文書;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為目的獵捕、經營野生動物等活動的申請,嚴格規范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活動的審批行為。
4.堅持黨務政務公開。局機關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公開局機關黨務政務基本情況及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做好上網公開,嚴格執行行政公開公示制度,確保行政審批事項及行政權力事項等嚴格按規定公開、規范程序,陽光操作。嚴格依法行政制度,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認真清理我局行政審批事項,經調整和批準,林草局保留了林地、林木、種苗、檢驗檢疫等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制定了相關權力事項的辦事指南,并進行了公開。嚴格堅持行政審批“三項制度”,對行政審批工作堅持常態化管理,做到了行政審批工作依法、規范、有效、快捷運轉。
5.以森林圖斑檢查為抓手,嚴厲打擊破壞林草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2022年結合森林督查、打擊毀林專項行動、即時監測圖斑核查和日常監督管理等核查圖斑為契機,2022年我縣各類林草案件共立案128件(不予處罰1件、移送公安機關2件),處罰125人。在立案的128件林草案件中,濫伐林木案件48件(不予處罰1件、移送公安機關1件),濫伐林木4742株、林木材積292.6192立方米,罰款171740.47元,責令補種樹木9286株,處罰46人,不予處罰1人,追究刑事責任1人;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件23件,占用林地面積50173.7平方米,罰款388939.52元,處罰23人;毀壞林木、林地案件9件(移送公安機關1件),占用林地面積37203平方米,罰款96078.9元,處罰8人,追究刑事責任1人;違規用火案件7件,罰款6650元,處罰7人;違法移植野生樹木案件2件,沒收清香木85株、馬纓花3株,罰款3800元,處罰2人。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案19件,罰款26400元;處罰19人;未按規定辦理植物檢疫正運輸木材20件,罰款32500元,處理20人。在處罰的125人中,涉及黨員5人、鎮人大代表1人。
6.林草行政許可評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共作出林草行政許可審批6634件,其中: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2795份 、征占用林地審批26件(其中:永久性占用林地11件、臨時占用林地10件、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占用林地2件、臨時延期占用林地3件。)、核發植物檢疫證3808份、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加工)許可證 5件(其中新辦2件、變更2件、延續1件)。由于林草局林草行政許可數量較多,在網絡上辦理,都設有臺賬,故在這次評查中對林木采伐許可證、植物檢疫證二項核發沒有進行評查,這二項可在林業和草原局的管理臺賬查閱或者到全國林木采伐證管理系統、林檢云南省區管理平臺查閱檢查監督。征占用林地審批26件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加工)許可證 5件,評查結果自評為優秀。
7.深入推進林草領域公益訴訟。以森林資源督查等專項督查行動為抓手,聯合龍陵縣人民檢察院開展林草領域公益訴訟,規范管理秩序,提升治理能力。
8.根據法律規定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無強制執行權,2021年1月至今我局未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采取過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
(五)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方面
1.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將政務公開要求納入工作程序,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范圍和內容,健全政務主動公開清單目錄,依法依規進行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群眾關切。
2.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林草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重點聚焦林地、草地、濕地等關鍵領域,落實好龍陵縣聯合激勵及懲戒措施清單,規范獎懲對象的認定管理,及時將林草系統獎懲信息錄入龍陵縣信用信息系統,在龍陵縣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時共享獎懲對象信息。同時按法治政府建設要求在云南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錄入2022年度林草案件86件、行政許可6件、行政檢查3件。錄入達100‰。
3.加強對林草行政執法事中事后監管。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的通知》(云政辦規〔2019〕5號)要求,對生產經營者資質,生產經營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有超許可范圍從事林草種子生產經營;林草種子、穗條、苗木來源是否清楚,是否執行“四證一簽”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林草種子、穗條、苗木生產經營檔案;項目建設使用林地;對龍陵縣轄區內種子生產經營、木材加工的檢查;從事餐館經營的企業或個體進行檢查。2022年共檢查8個單位。對照本部門權力清單,建立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行政執法隨機抽查對象數據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隨時進行抽查,做到“未入庫行政執法人員零參與抽查活動”。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等方面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六)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
1.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強化行政復議監督功能,依法依規辦理群眾行政復議訴求,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中的作用。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提升行政應訴答辯和舉證質量。
2.加強信訪工作。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深入推進信訪法治化,引導群眾在法治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保障群眾合理合法訴求,避免群體性信訪事件。2022年,共受理答復信訪事件,協助自然資源局答復信訪事件1件,林權糾紛1件,協助龍山鎮答復信訪事件1件。
(七)加強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1.突出重點開展法治培訓。做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培訓,通過周一集中學習、以集中學法、講黨課、林草故事、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林草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結合林草工作實際制定了《龍陵縣林草局2022年普法工作計劃》和《龍陵縣林草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組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認真開展宣傳活動、適時開展個性化普法活動、主要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等法律。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確保案件質量、保護好林草干部隊伍、嚴厲打擊破壞資源的違法活動、結合林草實際、認真開展了兩次以案釋法和四次警示教育,以達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強化宣傳,在公共區域設立宣傳欄,法治專欄、認真及時更新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林草法律法規、及時更新公示林草案件查處依據、權限、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加大普法和法治宣傳工作力度。深化“八五”普法。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一是完善普法責任清單、內容清單、措施清單和考核辦法,壓實普法責任。二是認真開展憲法普法宣傳,推動新修訂森林法等法律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提高全社會參與保護森林、造林綠化的意識。三是利用“3.12”植樹節“愛鳥周”、“ 科技下鄉”、森林防火重要時段等重要節點,開展集中普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手機客戶端、各種新媒體,廣泛開展普法宣傳。
二、存在問題
(一)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現只配置一名工作人員,由于人員少工作量大,致使部分依法治縣工作推動滯后。
(二)依法治縣工作宣傳形式單一。
(三)普法學法不夠深入,多與會議的形式進行,職工自主學法意識不強。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三)突出憲法、民法典宣傳和個性化普法宣傳相結合,讓法律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四)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縣依法治縣辦的要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
(五)嚴格按照“八五”普法規劃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及時修改和完善“八五”普法規劃。
(六)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工作,進一步完善法治宣傳機制。
(七)結合林草部門職責,做好行業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涉林企業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同時加大對破壞資源的違法活動進行打擊。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