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06_A/2017-092601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6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云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龍陵縣分校隸屬于龍陵縣農業局下設的二級事業單位(屬財政全額撥款、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學校的職能主要是利用廣播電視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提供中等學歷教育,以及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綠證”培訓等服務。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完成新型農民科技培訓500人。
2、完成就業再就業培訓300人。
3、完成省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訓170人。
4、完成中央職業農民培育300人。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農廣校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農廣校年末實有人員編制7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編制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人員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2。其中:離休0人,退休2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農廣校2016年度收入合計1828624.35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828624.35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1576707.32元對比增加了251917.03元,主要原因分析調資、人員經費增加、養老保險財政補助部分增加、中央職業農民培訓項目經費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農廣校2016年度支出合計2547139.24元。其中:基本支出668624.35元,占總支出的26.3%;項目支出1878514.89元,占總支出的73.7%;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2120041.10對比增加了427098.14元,主要原因分析調資、人員經費增加、養老保險財政補助部分增加、中央職業農民培訓項目經費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農廣校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668624.35元。與上年493707.32對比增加了174917.03元,主要原因分析:調資、人員經費增加、養老保險財政補助部分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5.6%。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農廣校完成特定的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878514.89元。與上年1626333.78元對比增加了252181.1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項目經費增加。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如下:。
1、新型農民科技培訓項目,根據實施方案,2016年確定了鎮安鎮的竹箐、官岑、戶怕,碧寨鄉的中寨、楊梅田、擺達、濫壩寨、碧寨、梨樹坪,龍江鄉的上龍村等10個村委會為新型農民培訓村,開展了農藝工、養殖、種植、茶葉、核桃、中草藥等專業培訓,培訓基本學員500人,通過培訓,項目村農民在特色養殖、茶園管理、核桃管理、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及管理方面得到了較大提高。
項目資金10萬元于2016年6月到位,培訓工作于7月開始,12月底結束。100000.00萬元資金全部使用完畢。
2、省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由于等待上級批復,培訓于2016年9月下旬開始,至12月底全部結束,共完成175人。圍繞龍陵縣脫貧攻堅工作,結合地方現有產業實際,完成茶葉種植與加工培訓生產經營型40人;針對核桃種植面積大,管理不到位及農戶有發展中草藥種植意向的實際,開辦社會服務型45人、專業技能型90人,分別是任務數的40人的100%、40人的112.5%和任務數90人的100%。為碧寨鄉坡頭、三家村、麥子坪村的茶葉種植管理、核桃修剪嫁接、中草藥栽培技術等方面培訓了一批帶頭人,將對以上產業有較大的促進作用。資金25萬元全部使用完畢。
3、中央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資金于2016年10月到位,培訓工作于10月開始,12月底結束,完成311人,是任務數300人的103.7%。近年來,由于市場等綜合因素的影響,我縣甘蔗面積有減少趨勢,縣委縣政府為重振甘蔗產業,成立了甘蔗產業辦公室,為鞏固甘蔗產業,配合政府工作,舉辦了甘蔗種植2個班101人的培訓班;恒冠泰達公司在我縣勐糯發展冰糖橙種植,是目前土地流轉較好的運作模式,得到農民的積極支持與配合,為此,特辦冰糖橙種植與管理生產經營型培訓1個班75人;“稻花魚”養殖越來越受農戶的喜愛,養殖面積成倍增長,為確保其健康有序發展,開辦稻田魚養殖1個班51人;隨著肉牛養殖戶的增加,出現了一批專合作社及養殖大戶,為培養一批領頭人,特開辦肉牛養殖一個班53人;生豬養殖是傳統產業,為此開辦生豬養殖1個班31人,達到了預期目標。項目資金90萬元共使用:880150.35萬元,結余:19849.65元,做為該項目后期跟蹤服務費。
4、就業再就業培訓。2016年結合脫貧攻堅工作,在木城邊疆五個村開展以生豬、肉牛、黃山羊為主的家畜飼養培訓5個班307人,大大提高了當地的飼養管理水平,增加了農民收入,為扶貧盡了一份力。在龍江鄉的大新寨開展以茶葉為主的農藝工綜合培訓59人,象達坡頭田53人,提高了茶葉管理技術及農作物管理水平。2016年結合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培訓綠證人員807人,發證500本,增強了農戶學科技用科技意識。兩項共使用資金:391848.54元。
5、對2014年中央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培訓,共使用資金:256516.00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農廣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47139.24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2120041.1元對比增加427098.14,主要原因是調資、人員經費增加、養老保險財政補助部分增加、中央職業農民培訓項目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9336.8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114390.03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4946.8元。
2、農林水支出:2417802.41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5%,主要用于事業運行1036787.52元、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284443.54元,其他農業支出1096571.35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農廣校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6409.36元,支出決算為16409.36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6409.36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等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執行財務制度,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的使用。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增加7409.36元,增長45.1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7409.36元,增長45.1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元,增長/下降0%。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職業農民培訓任務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6409.36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0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XX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6409.36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購置車輛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6409.36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農廣校項目培訓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農廣校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元。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2016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 191461.95元,實際采購181458.61元,其中貨物類179500元,工程類 0 元,服務類1958.61元。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