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06_A/2017-092600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6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植保植檢站是龍陵縣農業局的下屬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從事病蟲害預測測報、植物檢疫、農業技術推廣、試驗示范、農藥監管等工作。開展農作物病蟲草鼠害調查、搞好預測預報,為各級領導提供防治決策依據;組織并指導全縣開展大面積農作物病蟲草鼠防治工作。
搞好新農藥的試驗、示范,推廣植保新技術、新農藥;探索將病蟲草鼠對農業生產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新措施,為農業生產的增收、農民收入的增加當好參謀。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依法開展植物檢疫檢驗;依據國家《植物植檢條例》、農業部《實施細則》組織貫徹植物檢疫法律和法規、行使植物檢疫組織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承辦檢疫審批、檢疫檢驗、簽發證書,組織疫情普查,制定封鎖和消滅措施。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對農產品進行農藥殘留的抽樣檢測,加強對農藥市場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提供植保技術咨詢、信息服務。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總體情況(大小春全年):2016年全縣各類農作物、總播種面積:85.14萬畝。病蟲草鼠害累計發生:120.13萬畝次。防治面積:198.33萬畝次,換回損失:2581.81萬公斤(其中糧食換回:1607.57萬公斤)。化學防治面積:89.43萬畝次(相對往年減少)。生物防治面積:52.35萬畝次(相對往年增大)。物理防治面積:56.55萬畝次(相對往年增大)。
1、大春科技措施開展情況:綠色防控樣板1800畝;
2、統防統治:全縣依托煙草公司成立的、(合并后)9個專業化統防組織和農戶自發組織的機防隊來開展完成。作業能力:4110畝每天。從業人員(持證):137人(持證39人)。擁有植保小型機械:277臺(電動)。全年專業化統防面積(畝次):12.933萬畝次。
3、農藥市場監管工作:全縣農藥經營單位:169個。從業人員:287人。取得上崗證人數:211人。簽訂農藥安全銷售使用責任書:169份。
4、綠色防控工作:全年完成綠色防控總面積:29.7萬畝次(包括兩煙、茶葉等所有農作物,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的推廣應用、燈光、黃藍板、性誘、蚜繭蜂等“以蟲治蟲”生物防治、稻魚工程、稻鴨共養及一些機械方法防治應用面積)。綠色防控率:23%。綜合防治效果:≥55%以上。防治樣板:1800畝(十個鄉鎮)應用作物:兩煙、茶葉、果園、蔬菜、水稻、玉米、石斛等。
5、病蟲害預測預報工作:全縣建立測報點:13個。專業從事人員:2人。發布預報信息4期(其中龍陵電視臺一期)。預報準確率和及時性:中等。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植保植檢站部門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縣植保植檢站部門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7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編制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人員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
實有車輛編制0輛,在編實有車輛0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植保植檢站部門2016年度收入合計871936.37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71936.37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762928.04元對比增109008.3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員調資、養老保險、職業年金財政返還部分增加等。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植保植檢站部門2016年度支出合計1068821.97元。其中:基本支出571936.37元,占總支出的53%;項目支出496885.6元,占總支出的47%;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支出951383.36元對比增117438.61,主要原因分析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56494.77元、農林水支出增10330.28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植保植檢站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571936.37元。與上年464828.04對比增107108.33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農林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情況由各部門自行確定)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植保植檢站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496885.6元。與上年486555.32元對比增10330.2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努力向上級爭取項目支持。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農業支出496885.6元(病蟲害控制支出289235 元,防災救災支出207650.6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植保植檢站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8821.97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951383.36元對比增117438.61元,主要原因分析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農林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2105.97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55%,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88257.57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3848.4元。
2.農林水(類)支出96671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0.45%,主要用于事業運行469830.4元、病蟲害控制289830元、防災救災207650.6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植保植檢站部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70元,支出決算為770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70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對比減少了330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單位認真執行會計制度嚴格控制接待人次等。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330元,下降42.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元,增長/下降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330元,下降42.9%。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770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0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主要用于0(相關工作范圍)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77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77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中發生的接待費。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關工作,產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發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植保植檢站部門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元,與上年支出0元對比增0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0(相關使用情況)。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2016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79.1221萬元,實際采購69.2350萬元,其中貨物類69.235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0萬元。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