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06_A/2017-012601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17-01-26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水產站2017年部門預算
公開目錄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二、部門預算編制情況
三、部門基本情況
四、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一)基本支出情況
(二)項目支出情況
五、名詞解釋
六、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七、“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八、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龍陵縣水產工作站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預算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我單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門預算中。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工作職責
龍陵縣水產技術推廣站隸屬于農業局下設的二級單位,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其相關的職能業務范圍是: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漁業生態環境,搞好魚類資源的保護,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加強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漁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發放漁業捕撈許可證、養殖許可證、苗種生產許可證及開展船舶檢驗;依照“依法治魚”服務于社會的原側,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人員進行處罰;組織開展水產卵幼體及其成品、漁用飼料、藥物檢疫查處;依法征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等。完成局機關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預算單位機構設置
龍陵縣水產工作站內設2個機構。
1、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站內政務工作,協助站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文秘、檔案、收發、綜合性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公共關系;協調組織綜合問題的調研;負責站所內部事務和站所財產管理等工作。
2、漁政執法辦公室
保護漁業生態環境,搞好魚類資源的保護,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加強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漁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發放漁業捕撈許可證、養殖許可證、苗種生產許可證及開展船舶檢驗;依照“依法治魚”服務于社會的原側,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人員進行處罰;組織開展水產卵幼體及其成品、漁用飼料、藥物檢疫查處;依法征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等
二、預算編制情況
編制2017年預算時,在冊人員4人,全部為在職人員;共有車輛1輛。
三、單位基本情況
龍陵縣水產工作站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內設機構2個,即:辦公室、漁政執法辦公室。
四、2017年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單位預算總收入37.62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2017年單位預算總支出37.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6.62萬元,項目支出1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用于人員工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36.62萬元。
1、工資福利支出34.72萬元
即在職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工資等構成。核定標準:在職人員工資依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審核批復按檔次、分級別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務支出1.9萬元
其中:公務費1.32萬元、工會經費0.58萬元。核定標準:公務費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工會費核定在職人員應發工資總額的2%,退休公用經費核定退休人員每人年均400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執法監管經費1萬元,為加大漁業資源保護和漁政工作開展,進行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五、名詞解釋
無
六、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七、“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一) 因公出國(境)支出:無。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萬元(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三)公務接待費支出:0.13萬元。
八、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7年,水產工作站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保政辦發〔2017〕3號)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目錄內限額標準以下按要求備案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標采購,集中目錄外限額標準以下的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規定進行分散采購。
2017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其中貨物類0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資金中,一般公共預算0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
龍陵縣水產工作站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