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300-6-/2022-110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鄉村振興局 |
| 公開目錄 | 計劃總結 | 發布日期 | 2022-11-03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概 況
第二章 發展思路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目標任務
第三章 項目建設規模
第一節 產業發展
第二節 鄉村建設行動
第三節 鞏固三保障成果
第四章 投資概算與資金籌措
第一節 總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第五章 組織保障措施
第一節 組織領導
第二節 明確職責
第三節 項目管理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五節 強化年度評估和方案修訂
附件:
龍陵縣2023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計劃匯總表
龍陵縣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計劃表
前 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我縣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組織縣、鄉、村三級、掛包單位人員、駐村工作隊員進行了認真的入戶走訪調查、研究編制,匯總成我縣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目庫(實施方案),項目庫共涉及10個鄉鎮、121村(社區),建設內容包括產業發展、鄉村建設、“三保障”3個部分。項目實施周期為一年,即: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第一章 概 況
龍陵于1994年被確定為國家級貧困縣,2012年被確定為新階段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縣共有80個貧困村(其中深度貧困村21個),建檔立卡人口15737戶64539人。2019年2月中旬,順利通過省級第三方專項評估檢查,4月30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準龍陵退出貧困縣序列。截至2020年底,80個貧困村全部出列、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脫貧退出。但由于資源優勢不突出、產業發展不平衡、基礎設施建設薄弱、農村勞動力受教育程度低、因病因災等因素制約,區域發展不平衡、收入差距加大、貧困代際傳遞、致貧返貧等問題不同程度持續存在。截至2022年11月,按照監測標準,全縣仍有未消除風險1041戶3171人。
第二章 發展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決策部署,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建立完善與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和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相適應的項目管理制度,貧困縣編制和建立脫貧攻堅項目庫,保證資金使用精準安全高效。
第二節 基本原則
根據《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的通知》(國開辦發〔2018〕10號)、《云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脫貧措施戶戶行動,加快推進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通知》(云開組辦〔2018〕18號)文件要求,做好項目庫建設工作。
------堅持聚焦精準。項目庫建設要符合相關規劃要求,聚焦建檔立卡脫貧人口,把產業發展作為重點,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
------堅持群眾參與。積極推廣群眾民主議事決策機制,發揮群眾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引導其參與入庫項目選擇、批準后實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參與度,增強獲得感。
-----堅持公開透明。嚴格項目入庫程序,項目入庫前要逐級公示,經批準并建設竣工后的項目要在實施地公告,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堅持逐步完善。項目庫建設要堅持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注重服務基層,在使用中不斷完善,既體現項目儲備功能,又能體現管理功能。
第三節 目標任務
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自摘帽之日起設立五年過渡期,貫徹落實摘帽不摘政策、不摘責任、不摘幫扶、不摘監管的要求,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建立“一平臺三機制”,加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脫貧成果全面鞏固拓展,攻堅成效進一步提升,鄉村振興全面推進,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脫貧出列村和基礎薄弱村經濟活力和發展后勁明顯增強,鄉村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進一步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人居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持續改善,美麗宜居鄉村建設扎實推進,鄉風文明建設取得顯著進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不斷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分類幫扶長效機制逐步完善,脫貧群眾和低收入群眾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長幅度高于全省農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指標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項目建設規模
2023年圍繞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目標,支持脫貧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以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為載體,進一步完善鄉村產業規劃布局,規模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強化科技推廣,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脫貧地區農戶持續增收能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發展高原特色現代農業,強化三產融合發展,力促產業項目進村到戶。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加快交通、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實施農村飲用水保障、農村污水治理等項目。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夯實農業生產基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農村生態環境。
第一節產業發展
2023年計劃實施產業發展項目62個,計劃投資20010.85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1370萬元,滬滇協作資金3200萬元,其他涉農整合資金395萬元,縣級籌措192.25萬元,業主投入2483.6萬元。
一、生產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生產項目40個,計劃投資12020.85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6800萬元,滬滇協作資金2150萬元,其他涉農整合資金395萬元,縣級籌措192.25萬元,業主投入2483.6萬元。
責任部門:縣鄉村振興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和改革局、龍陵縣十鄉鎮人民政府
二、加工流通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加工流通項目17個,計劃投資642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5370萬元,滬滇協作資金1050萬元。
責任部門:縣鄉村振興局、龍陵縣十鄉鎮人民政府
三、配套設施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配套設施項目4個,計劃投資84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840萬元。
責任部門:縣鄉村振興局、木城鄉人民政府、平達鄉人民政府
四、金融服務保險配套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金融服務保險配套項目1個,計劃投資73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730萬元。
責任部門:縣鄉村振興局
第二節 就業項目
2023年計劃就業項目2個,計劃投資53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530萬元。
一、就業項目
2023年計劃就業項目1個,計劃投資5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50萬元。
責任部門:縣鄉村振興局
二、公益性崗位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公益性崗位項目1個,計劃投資48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480萬元。
責任部門:縣鄉村振興局、龍陵縣十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節 鄉村建設行動
2023年計劃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項目8個,計劃投資331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3310萬元。
一、村莊規劃編制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村莊規劃編制項目1個,計劃投資41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410萬元。
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局
二、人居環境整治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人居環境整治項目7個,計劃投資290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2900萬元。
責任部門:龍陵縣十鄉鎮人民政府
第四節 鞏固“三保障”成果
2023年計劃實施鞏固“三保障”成果項目1個,計劃投資35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350萬元。
一、教育項目
2023年計劃實施教育項目1個,計劃投資350萬元,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350萬元。
責任部門:縣鄉村振興局、龍陵縣十鄉鎮人民政府
第四章 投資概算與資金籌措
項目庫項目補助資金范圍的項目,參照部門整合資金項目投資及補助標準按相關行業的概算定額標準及計算標準執行。在具體編制過程中,實行相關標準、辦法、規定與我縣的實際需要投入情況相結合。
第一節 總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龍陵縣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規劃項目預算總投資24200.85萬元,其中,其中,申請鄉村振興專項17930萬元,占總投資的74.09%;滬滇協作資金3200萬元,占總投資的13.22%;縣級籌措192.25萬元,占總投資的0.79%;業主投入2483.6萬元,占總投資的10.26%。
分項目預算具體為:
1、生產項目投資12020.85萬元。
2、加工流通項目投資6420萬元。
3、配套設施項目投資840萬元。
4、金融服務保險配套項目投資730萬元。
5、就業項目投資50萬元。
6、公益性崗位項目投資480萬元。
7、村莊規劃編制項目投資410萬元。
8、人居環境整治項目投資2900萬元。
9、教育項目投資350萬元。
第五章 組織保障措施
第一節 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的組織領導確保到 2035 年,全縣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 2050 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全面實現。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龍陵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指揮部下設7個專項指揮部,負責分工做好各項工作。指揮部每月由指揮長(或委托常務副指揮長、指揮部常駐執行副指揮長)主持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聽取各專項指揮部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全縣設10個鄉鎮指揮部。分別由掛包的縣處級領導任指揮長,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任副指揮長。縣級成立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和指揮部,各鄉鎮相應調整了組織領導機構,形成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部門統籌推進的組織領導體系。
第二節 明確職責
各專項指揮部結合部門工作職責,切實履行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相關工作職責具體如下:
1、綜合協調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財務辦公室。綜合協調辦公室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做好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體系協調溝通工作;負責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文秘、會務、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負責鄉村振興領域輿情管控、信訪接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財務辦公室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負責研究決定資金管理有關事項;負責全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資金籌措、涉農資金整合、依法依規管理使用涉農資金等工作;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鄉村規劃建設指揮部。下設項目規劃辦公室、項目建設辦公室、滬滇項目協調辦公室、易地搬遷項目辦公室、生態振興辦公室。項目規劃辦公室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項目規劃決策部署,研究決定全縣鄉村振興規劃有關事項;負責對全縣鄉村振興規劃技術指導、規劃審查、督查檢查、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協調解決規劃編制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項目建設辦公室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項目建設決策部署,研究決定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統籌協調全縣鄉村振興項目建設各項工作;負責國開、浦發項目驗收、審計、材料歸檔等工作;負責鄉村振興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服務指導、督查檢查、監督管理等工作;做好住房保障、飲水、電力、活動場所等動態監測工作;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易地搬遷項目辦公室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易地搬遷各項工作部署,做好組織實施易地搬遷后續相關工作,實施搬遷后續幫扶工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探索完善后續產業帶貧益貧機制,持續跟進穩崗就業措施;加強在外穩定就業人員服務管理,全面消除零就業家庭;抓好易地搬遷后續鞏固、資金籌措工作;做好易地搬遷其他工作;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結合上級要求及工作需要,統籌謀劃好“十四五”生態移民搬遷工作。 滬滇協作辦公室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東西扶貧協作各項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縣滬滇協作政策、辦法、制度、措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督促落實;負責做好東西部協作監測統計、考核評估等工作;負責做好上海市閔行區蒞昌掛職干部的聯絡、協調、服務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有關鄉鎮、部門滬滇協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滬滇協作資金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滬滇協作項目的申報、審查、立項、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項目實施單位組織實施好項目,培訓項目管理人員等工作;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生態振興辦公室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生態振興各項工作部署;健全全縣生態系統保護制度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鄉村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綠化美化鄉村環境,建設美麗鄉村。持續加強脫貧人口生態護林員選聘、教育培訓和考核管理力度,提升履職能力和內生動力;支持生態扶貧專業合作社,開展植樹造林等生態保護和修復建設;提升退耕還林還草項目質量,增加退耕地產出效益;大力開展木本糧油林提升增效、林下種植養殖業、林下產品加工等建設,豐富農產品供給結構,強化產銷對接,確保林區群眾穩定增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生態改善雙贏;持續開展村莊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廚房廁所庭院改造、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農村戶外廣告“假亂俗”現象整治,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
3、產業振興指揮部。下設產業振興辦公室,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產業振興各項工作部署,統籌全縣產業振興工作;負責全縣鄉村振興產業規劃編制;結合農村產業發展需要,指導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分析鄉鎮和部門產業到村到戶實施情況,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龍頭企業綁專業合作社、專業合作社綁已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產業扶貧“雙綁”利益聯結機制;按照“一縣一業、一村一品”發展格局,做好農村產業發展、科學引進項目;積極開展農村電商、資產收益等扶貧工作,建立長效穩定增收機制。發展鄉村優勢特色產業,推進產業示范點建設;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
4、組織人才振興指揮部。下設組織人才振興辦公室、“掛包幫”“轉走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人才振興辦公室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組織振興、人才振興各項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全縣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提供教育培訓、技術支持、創業指導等服務,培養本土人才,引導城市人才下鄉,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促進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有針對性做好人才引進工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人才保證;負責策劃、組織和統籌指導全縣選派、督查管理、考核評定、輪換鄉村振興工作隊工作;負責指導工作隊開展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打造農村黨建示范點、完善村組活動場所,優化提升農村帶頭人隊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等;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縣“掛包幫”“轉走訪”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掛包幫”“轉走訪”各項工作部署;負責西南大學、東北大學定點幫扶工作對接;負責“掛包幫”“轉走訪”工作以及社會幫扶相關情況統計,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幫扶;負責協助組織人才振興辦公室做好駐村工作隊員管理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掛包幫”“轉走訪”三深入專項行動;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
5、社會事業文化振興指揮部。下設社會事業文化振興辦公室,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文化振興各項工作部署;統籌全縣鄉風文明、社會治理工作;負責指導發展鄉村教育和文化事業,加強農民培訓教育,整體提高村民文化素質;推進健康xx建設,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率,不斷提升其他農戶參保率,鞏固提高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常見病和多發病診療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完善社會保障救助機制,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政策兜底;推進鄉村移風易俗,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體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收集、整理和發掘鄉村文化資源,發展特色鄉村旅游文化產業;建立扶志扶智長效機制;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
6、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指揮部。下設脫貧攻堅成果鞏固辦公室,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各項工作部署;根據上級要求,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做好救助平臺搭建(找政府 APP);做好全縣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信息數據日常維護、“三類人員”日常監測和月度動態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返貧主動發現機制;建立完善部門數據資源共享機制;因戶制宜,精準幫扶,對排查出的易返貧致貧人口,督促鄉鎮及時完善“一戶一方案”“因戶因人施策”,及時進行有針對性地幫扶,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返貧;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
7、督查考評指揮部。下設督查考評辦公室,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督查考評各項工作部署,研究決定督查考評有關事項;負責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督查檢查工作;負責督查各鄉鎮、各部門貫徹落實上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部署情況,做好進度收集、統計、分析等工作;做好迎接國家和省、市督查檢查、評估考核工作;完成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縣綜合協調指揮部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工作開展情況資料。
第三節 項目管理
1、加強公告公示。項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項目在哪里實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通過公示牌(欄)等,采取群眾便于知曉的地方和容易接受的方式進行公示。建立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尊重群眾意愿、聽取群眾意見,項目確定后應告之群眾。村級實施的項目,應組織村民代表作為義務監督員進行全過程監督。充分發揮12317監督舉報電話作用,暢通監督渠道。
2、各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按項目批復和下達計劃執行,不得擅自調整、變更縣級批復的項目計劃、扶持標準和資金投向等。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和變更的,應按照審批權限逐級報批。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加強項目管理,要嚴格執行項目管理各項制度。各項目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強化服務與監督,定期組織相關業務培訓,切實承擔項目庫資金項目的實施和管理責任,統籌整合使用自有資金和整合資金,加強項目庫建設,從已審核通過的項目庫中,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
3、強化后續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各項后續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規民約,規范村民鄉風文明行為;二是建立項目管理制度,明確每個項目的管理辦法;三是建立到村到戶后續項目管理責任制度;四是建立產業項目利益分配管理辦法等;五是健全項目實施日志管理制度,形成專項檔案資料庫。
4、強化年度評估和方案修訂。建立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項目年度評估和對單銷號方案修訂制度,客觀地對項目庫中的建設項目進行年度績效評估,綜合資金到位進展、項目實施效果、市場變化影響等因素,檢驗項目的建設成效,實行項目建設綜合評價、動態管理,并及時進行調整修訂,嚴格上報審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確保資金安全,又有利于監督政策、資金、項目的落實。
第四節資金管理
項目庫項目執行鄉級報賬制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項目庫資金管理辦法,依法依規使用項目庫資金,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檢查到項目。
建立項目庫資金公告公示制度。項目庫資金的公告、公示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各涉農主管部門和鄉鎮組織實施,按照誰決策誰實施、誰公告公示、誰受理反饋意見的原則,縣鄉兩級應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站、公開欄(墻)、會議及告示等形式,將統籌中所有的財政涉農資金總量、來源、性質、用途、分配原則、計劃等內容和項目完成情況在實施地點進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項目庫資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建立資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況的定期審計和檢查制度。縣審計部門每年開展一次項目庫資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對查出的違規問題應當依法處理。
構建項目庫資金多方監管機制。鄉鎮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就近就便監督管理職能,加強對項目的巡視、檢查,發現違規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并報告上級部門。脫貧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村委會等要深度參與項目庫資金和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五節 強化年度評估和方案修訂
建立脫貧攻堅項目年度評估和方案修訂制度。客觀地對建設項目進行年度績效評估,綜合資金到位進展、項目實施效果、市場變化影響等因素,檢驗項目的建設成效,實行項目建設綜合評價、動態管理,并及時進行調整修訂,嚴格上報審批,既能最大限度地確保資金安全,又能提高時效,有利于監督政策、資金、項目的落實,促進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的目標。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