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4-4-/2022-012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水務局 |
| 公開目錄 | 年度報告 | 發布日期 | 2022-01-28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水務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和意見建議,請與龍陵縣水務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龍陵縣龍山鎮興農路,郵編:678300,電話:0875-6121342,電子郵箱:llswjbgs@126.com)。
一、總體情況。
2021年以來,龍陵縣水務局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將政務信息公開作為宣傳單位工作特色亮點、群眾了解水利工作、媒體監督問效的有力手段,嚴格審核把關、堅持應公開盡公開,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動公開方面。
2021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我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局將安全生產信息、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水利資金使用情況等納入公開范圍,進一步豐富水利政務信息公開內容,并加大水利法規政策解讀以及防汛抗旱等信息公開力度,更好地發揮水利政務信息對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服務作用。2021年共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6條。其中:水利工作信息66條,公開年報3條,重大項目13條,部門政策類信息7條,部門預決算類信息11條,制度類信息6條,人事類信息2條,行政督導類信息12條,行政事業類1條,人大政協提案辦理類12條,其它類別信息類3條。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局實際,進一步完善了《龍陵縣水務局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縣水務局解讀回應機制》《縣水務局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龍陵縣水務局政務信息保密審查制度》等制度,印發了《龍陵縣水務局關于規范公文標識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通知》,建立了內部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的良性機制。采取平時檢查與定期考核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辦法,重點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公開時限、公開方式、公開范圍、公開效果等方面進行監督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單位與科室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健全了公眾監督制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
龍陵縣水務局政府信息審核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并認真貫徹《條例》有關精神,切實落實省、市、縣有關信息公開的要求,堅持以深化公開內容為核心,不斷增強公開意識、加大公開力度、拓展公開領域、創新公開渠道、夯實公開基礎。嚴格執行“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等保密審查規定,通過保密審查后信息才可以發布。
(四)平臺建設方面。
根據縣政務服務局工作要求,我局部門網站與縣政府網站進行了合并,進一步規范了信息公開平臺,完善了公開欄目。本著實用高效的原則,在學習借鑒其他單位網站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特點,對門戶網的內容和更新維護方式進行了梳理細化,搭建“樹形”網站模式將以前較為分散的子欄目進行整合,使信息發布層次明確,邏輯清晰。我局堅持把推進政務信息公開作為建設“法治型、服務型、廉潔型”機關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把政務信息公開與加強機關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規范水行政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緊密結合起來,加大水行政決策、執行、結果等權力運行主要環節的公開,以公開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運行。結合行政審批改革,公開重新梳理后的辦事指南、流程圖,推進行政審批公開透明。依托電子政務平臺、部門網站、手機短信,推進水行政權力透明運行,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五)監督保障方面。
為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眾辦事,規范政務公開行為,為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以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縣水利系統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全局政務公開和監督檢查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為推進我局政務信息公開提供有力組織保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局機關各股室、局屬二級單位嚴格按照“誰上網、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嚴把審簽關,確保信息的嚴肅性、權威性、完整性和實效性。同時,明確了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并明確負責科室,責任到人,加強部門協作,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協調聯動機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5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2.重復申請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
(七)總計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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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總結起來還有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具體表現在:一是信息公開的完整性不夠,有出現空白欄的情況;二是主動公開信息的意識不強,公開的數量不夠多;三是信息公開審核把關需進一步加強。
2022年,我局將按照政務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補充空白欄,及時梳理信息公開項目,及時更新和維護,完善網站服務功能,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對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導,逐步形成長效工作機制。認真做好龍陵縣水務局門戶網站中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主動予以公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內容、程序和運行機制、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取得實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度本單位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龍陵水務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