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4-4-06_C/2017-033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水務局 |
| 公開目錄 | 三公經費 | 發布日期 | 2017-03-30 |
| 文號 | 瀏覽量 |
2017年龍陵縣 水務局 (鄉鎮、部門)“三公經費”執行情況公開公開時間:第 1 季度 單位:元 | ||||
項目 | 年初預算數 | 本季度發生數 | 累計數 | 支出事項說明 |
合計 | 15.2 | 0.9 | 0.9 | 公務接待費增減的原因是我單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簡化公務接待,嚴格控制接待規模和規格,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務消費嚴格按照縣政府要求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7年我單位沒有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我單位嚴格按照公車改革要求使用公務車輛。 |
1.因公出國(境)費 | ||||
2.公務接待費 | 7.5 | 0.63 | 0.63 | |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7.7 | 0.27 | 0.27 | |
其中:(1)公務用車購置費 | ||||
(2)公務用車運行費 | 7.7 | 0.27 | 0.27 | |
注: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