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4-4-06_C/2018-0914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水務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8-09-14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 龍陵縣水務局(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陵縣水務局(本級)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監督管理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管理意見,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加強管理。
(3)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及跨鄉(鎮)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4)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龍陵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及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承擔水利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6)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7)對全縣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對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測、水域水質通報和全縣水資源公報。
(8)主管全縣城市供水工作。對城市供水制定開發、利用和保護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立水源水質的日常監測制度,并定期與環保、衛生等部門聯合檢測,公布檢測結果;組織編制城市供水的有關專業規劃,負責城市供水的管理,對城市供水設施建設、管網規劃進行審查、審批;對城市供水經營、安全用水進行監督。
(9)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跨鄉(鎮)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水生態修復建設管理和水利風景區建設。
(10)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制定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1)負責農村水利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負責規劃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12)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13)開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配合上級水利部門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
(14)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7年,全縣累計完成水利投資48189.29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07.09%,庫塘蓄水5979萬立方米,完成年度任務的101.7%;新增有效灌溉面積1.1萬畝,完成年度任務110%;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6.02平方公里,完成年度任務的100%;征收水資源費1280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28%。
(一)全力以赴抓好投資工作。新開工建設怒江、龍川江沿岸農村人飲鞏固提升工程、鎮安鎮小田壩河道治理項目、勐糯三村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小型農田水利專項縣等項目;完成勐糯東山引水工程驗收;續建段家壩水庫、轱轆河水庫、褚橙高效節水灌溉等項目;完成了香柏河二級電站、河沖河一級電站、尹家田電站的驗收工作。全年,累計完成水利投資48189.29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07.09%。
(二)全力以赴抓好項目前期工作。著力推進柳樹河水庫、羊圈河水庫可研報告的編制工作和岔河水庫、小河水庫安全評價工作;完成了板場河水庫可研報告編制并取得批復;完成了勐堆水庫可研報告編制工作;完成了淘金河水庫的可研和初步設計并取得批復;全縣水資源保護利用規劃和大硝河水庫前期工作有力推進。
(三)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及時調整充實防汛抗旱機構人員,并逐級簽訂責任狀,進一步明確縣鄉(鎮)村(社區)三級防汛責任人責任。二是積極修訂完善2017年各工程度汛計劃、應急預案及城市防洪預案。三是搶抓施工黃金期,及時組織開展水毀修復及河道清淤疏浚。共完成水毀修復渠道259處,49.31公里;護岸3處,0.21公里;河道清障5處,32.2公里,完成總投資107萬元。四是汛前和汛期,縣防指先后4次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了全面檢查,針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清單化管理,形成了“一隱患,一整改,一落實”的隱患整改機制。五是組織開展了1次縣級10次鄉級4次在建設水利項目的防洪應急演練。
(四)全力以赴推進河長制工作。一是成立領導機構。成立了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縣長、縣委副書記、分管水利和環保的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縣委辦、政府辦、人大辦、政協辦、財政、水務局、環保局等22個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縣級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縣級河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水務局,并抽調人員負責處理日常事務。二是迅速摸清家底。全面梳理河湖庫渠資料,根據梳理的名錄,明確納入縣級管理的河湖庫渠43個,納入鄉鎮管理的134個,納入村級管理的53個。三是及時制定方案。于2017年6月16日印發了《龍陵縣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8月2日召開了全縣全面推進河長制動員會議,9月10日前,全縣縣、鄉、村三級全部出臺了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意見,明確了縣級河長15人、鄉(鎮)級河長96人,村級河長207人。四是落實河長職責。各級河長切實履行河長職責,2017年,縣級河長巡河258次,鄉(鎮)級河長巡河1062次,村級河長巡河形成常態化。
(五)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一是成立了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配齊配強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二是研究制定并印發了《2017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2017年汛前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實施方案》、《2017年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同10個鄉鎮、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簽訂了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工程建設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三是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四不兩直”的要求,對全縣26個水庫運行管理單位、4個在建工程和6個水電站大壩開展了6次全方位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列出整改清單,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確保隱患及時有效得到整改。
(六)全力以赴抓好水利改革工作。一是按照“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先建后補、民辦公助”的水利改革要求,全力推動農田水利改革工作,重點做好水權分配和農業水價機制形成工作。以勐糯褚橙、象達車厘子作為試點項目積極推廣;扎實推進范大叔高效節水灌溉、天寧高效節水灌溉和專項縣建設3個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共完成投資2834萬元。二是著力抓住水利融資的機遇期,加強與農發行、農行和浦發行等金融部門以及云南建投集團的溝通對接,積極爭取資金支持。全年爭取農發行專項建設資金2100萬元,農行貸款3700萬元,浦發基金34385萬元 ;與云南建投集團初步達成了龍陵縣重點水利項目前期工作合作協議。
(七)全力以赴抓好脫貧攻堅工作。一是圍繞著全縣脫貧攻堅工作大局,著力抓好農村人飲鞏固提升工程,切實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問題。爭取浦發基金32585萬元,專項用于解決10個鄉鎮人飲問題,做到全縣每一戶每一人都喝上安全放心水。有效確保了全縣2016年啟動的31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全部通自來水,做到了動態管理識別后全縣8468戶31910名貧困人口飲用水均能夠達到“每人每天可獲得水量不小于20升,人力取水半徑不超過一公里”的保障標準。二是深入開展“掛包幫”“轉走訪”,嚴格落實結對幫扶措施。三是派出3名駐村工作隊員,其中2名為貧情分析動態管理隊員,協助掛包村扎實開展好精準扶貧工作。從緊張的工作經費中撥付14000元,用于支持掛包村教育事業。
(八)全力以赴抓好水生態文明建設。一是在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同時,加強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嚴格依法取水,調處各類水事糾紛。我局利用“3·22”世界水日,廣泛宣傳水法,共發放宣傳單3000余張,使水法深入人心,全年沒有水行政違法案件發生;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工作有序開展,水政執法力度不斷加強。二是積極服務各類建設項目,及時為業主辦理水保方案的報批。2017年,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6.02平方公里,開展水土保持和執法檢查14次,檢查項目19個;共為開發建設項目報審批水土保持方案23個,驗收建設項目6個。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水務局(本級)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0個,其他單位0個。具體是:龍陵縣水務局(本級)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縣水務局(本級)部門2017年末實有人員編制82人。其中:行政編制21人(含行政工勤編制4人),事業編制6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1人(含行政工勤人員4人),事業人員4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
實有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水務局(本級)部門2017年度收入合計140,330,726.84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0,330,726.84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減2,830,230.93元,減少1.98%,主要原因為:同比2016年度,2017年上級下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投入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水務局(本級)2017年度支出合計140,659,840.15元。其中:基本支出9,559,840.15元,占總支出的6.8%;項目支出131,100,000元,占總支出的93.2%;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12,896,863.26元,減少8.4%,主要原因為:同比2016年度,2017年上級下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投入減少。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水務局(本級)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559,840.15元。與上年對比減12,896,863.26元,減少8.4%,主要原因為:
1.2017年度工資調資人員經費資金,新增基本支出1560039.99元。
2.同比2016年度,2017年上級下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投入減少支出14387498.45元。
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27%,人均94748.38元;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8.73% ,人均21835.04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水務局(本級)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31,100,000元。與上年對比減14,387,498.45元,減少9.89%,主要原因為:2017年上級下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投入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水務局(本級)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9,269,84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01%。與上年對比減9,068,302.76元,減少6.11%,主要原因為:同比2016年度,2017年上級下達建設計劃有所減少,到位項目資金支出減少9068302.76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34,825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6%。主要用于補發調資津貼補貼619825元,發放2016固定資產投資及項目前期工作目標考核獎勵經費215000元。
2.外交(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3.國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4.公共安全(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5.教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981,921.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71%。主要用于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資金33,544元;事業單位離退休6,920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941,457.4元。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0.節能環保(類)支出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4%。主要用于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項目支出560000元。
11.城鄉社區(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2.農林水(類)支出136,893,093.75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8.29%。主要用于龍陵縣段家壩水庫建設支出77650000元;勐糯三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支出1250000元;2017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支出3100000元;2017年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高效節水灌溉項目支出31640000元;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支出3600000元。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4.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6.金融(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8.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1.其他(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2.債務還本(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23.債務付息(類)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龍陵縣水務局(本級)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52,000元,支出決算146,671.26元,完成預算的96.4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72,004.26元,完成預算的93.5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4,667元,完成預算的99.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門按照預算管理要求,硬化預算約束力,嚴格預算執行,切實提高預算執行力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減少2,499.58元,下降1.6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4,066.58元,下降5.3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1,567元,增長2.14%,增減變化原因分別是:
(1)公務接待費增加是因為開展水利規劃設計勘察、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工作、農村水利工作、水庫安全運行維護增多,發生的接待支出相應增加。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增強行政成本意識,努力提高執行力。從嚴安排出車,控制用車成本,提高車輛使用效率,規范單位因公用車管理,從而控制用車費用,嚴禁公車私用。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2,004.26元,占49.09%;公務接待費支出74,667元,占50.91%。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2,004.26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72,004.26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水利規劃設計勘察、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工作、農村水利工作、水庫安全運行維護等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74,667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74,667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規劃設計勘察、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工作、農村水利工作、水庫安全運行維護等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1.龍陵縣水務局(本級)部門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90,473.03元,與上年對比增149,155.7元,增長9.09%,主要原因為: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耗材使用量大以及前期工作的增加致使機關運行經費增加149155.7元。
2.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
(1)辦公費314476.19元。
(2)印刷費50000元。
(3)咨詢費40000元。
(4)水費6970元。
(5)電費24204元。
(6)郵電費65981.33元。
(7)差旅費184044元。
(8)維修維護費552317.53元。
(9)培訓費14096元。
(10)公務接待費74667元。
(11)勞務費8770元。
(12)工會經費198296.72元。
(1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2004.26元。
(14)其他交通費13046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龍陵縣水務局(本級)部門資產總額3,822,171.86元,其中,流動資產1,257,791.86元,固定資產2,564,380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0元,無形資產0元,其他資產0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643,345.31元,其中;流動資產增加72,391.69元,固定資產減少715,737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增加(減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減少)0元,無形資產增加(減少)0元,其他資產增加(減少)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2輛,賬面原值715,737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部門年度政府采購支出合計1,391,522元,其中:貨物采購支出366,522元,工程采購支出0元,服務采購支1,025,000元。主要用于:龍陵縣勐堆水庫建設工程、八零八水庫至長箐水庫建設工程、勐糯東山小流域坡耕地綜合治理工程的項目前期工作服務采購和龍陵縣水務局日常辦公設備的采購。
(四)績效自評信息情況
1.績效目標落實情況
我單位按照績效目標管理年初申報績效評價,制定本部門績效目標管理的制度辦法、內部規程,針對項目資金的投入,及時通知各實施單位全面收集績效評價自評資料,督促負責建設項目實施的同志實地調查各項目的運行情況,走訪群眾和對群眾滿意度進行摸底,完成了績效評價自評所需要的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年底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工作。
2.績效目標執行情況
我單位高度重視項目績效評價工作,開展了績效監控,促進了績效目標具體工作的執行,明確了各股室責任,將績效目標運行工作落到實處,做到相互溝通、相互協調和相互聯系。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級和其他同級部門補助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科目代碼2080501):指市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八、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