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0-1-/2022-012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交通運輸局 |
| 公開目錄 | 年度報告 | 發布日期 | 2022-01-2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評議考核辦法(暫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由龍陵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和意見建議,請與龍陵縣交通局辦公室聯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興農路36號,郵編:678300,電話:0875-6123085,電子郵箱:lljtjbgs2012@163.com。
一、總體情況
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政務公開系列工作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深化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監督保障等方面的內容,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結合交通行政工作實際,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交通行政工作信息,進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抓好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服務改革經濟發展和保障改善民生。
(一)主動公開方面
1.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一是健全和完善了縣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評議考核、責任追究、協調發布、目錄管理和備案、保密審查等相關工作制度,制定相應實施辦法和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和執行。二是建立信息主動公開制度,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三是加強學習與業務培訓,以更為及時、便捷的方式與公眾進行網絡交流,認真落實省、市、縣要求,及時按要求報送了有關材料,對存在問題進行了整改。
2.進一步抓好監督保障。一是將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納入局機關年度考核內容,做好對交通運輸局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二是更新單位職責、機構設置,做好縣交通運輸局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在局機關門戶網站上向社會主動公開經財政部門批準的預、決算情況表,進一步完善了預算編制,積極推動部門預決算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3.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規范“規范性文件”的公開和發布。二是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圍繞深化改革推進市場監管、政務服務公開,對經縣委編辦確認的部門權責清單,及時主動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開公示。三是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加強對主動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圍繞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積極推進公益法律服務、減稅降費、社會救助等信息公開,對重大政策梳理、匯總、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嚴格執行《條例》規定,局機關辦公室在依法答復的基礎上,辦理過程中與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精準了解相關訴求,提高便民服務水平,2021年局機關辦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規范發布龍陵縣交通運輸局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保障法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集中統一、內容準確、更新及時、方便查詢。二是嚴格執行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實時歸檔制度,堅持日常讀網巡查,確保公開信息表述規范、內容準確,無失密泄密事件發生。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對于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一律作去標識化處理。
(四)平臺建設方面
一是采取會議培訓、網絡轉載、在單位信息網開設專欄等形式,組織全系統干部深入學習《條例》,強化對推行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意義的認識。二是建立信息公開內容更新維護機制,及時編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動公開目錄。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和“合理公開、依法公開”的要求,對可以公開的信息及時主動予以公開。三是加強縣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建設,專人負責網站維護、更新、管理,做好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熱點回應。
(五)組織保障方面
一是健全信息公開機構建設。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調整充實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作為第一責任人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直接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二是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分工和工作時限,指派專人負責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數據錄入、聯系等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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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離縣委、縣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開內容不夠豐富;二是更新和維護及時性待進一步加強;三是對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的有關細則和政策的把握還不夠全面。
為此,我單位將采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充實公開的內容,對部門動態、最新信息加大公開力度;二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好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要求;三是大力開展公路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群眾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認知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出現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