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0-061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績效評價 | 發布日期 | 2020-06-17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項目基本情況
2019年縣財政局下達我局市政工程建設資金1000萬元,專項用于龍陵縣東坡森林公園建設項目。該項目位于龍陵縣城東面山,屬龍山鎮管轄。項目占地15平方公里,主要建設內容:主入口廣場、次入口廣場、主入口架空臺階,主入口廣場石牌坊山門、黃龍大溝步行道、停車場、觀景平臺廣場、三層觀景塔、服務用房、公廁、種植喬木1120株,供水管道安裝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該項目于并于2013年11月23日經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龍發改投資〔2013〕428號)文批復,項目總投資94562萬元。
二、項目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龍財預〔2020〕197號文件要求,精心組織,保證質量。一是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計劃,明確評價組織實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領導召集相關業務股室安排部署,確保自評結果真實、準確、客觀,禁止弄虛作假;三是明確任務分工,加強督促指導。按照項目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局辦公室負責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城市和村鎮建設股負責績效評價工作,參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認真準備相關資料,深入客觀進行分析評價,高質量地完成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1.準備階段
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計劃,明確評價組織實施及要求;組織學習財政支出績效自評的相關規定,確定評價范圍和對象,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任務、依據,掌握評價的時間和有關要求。
2.實施階段
明確績效評價職責分工,安排績效自評工作,制定評價指標體系,組織自評并上報自評報告。
3.總結階段
總結評價工作經驗,進行一步完善績效自評指標體系,裝訂歸檔績效自評資料。在單位門戶網站公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接受監督檢查。
三、項目績效實現情況
(一)項目資金情況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
2019年龍陵縣東坡森林公園建設項目資金1000萬元,實際到位1000萬元,到位率100%。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
2019年龍陵縣東坡森林公園項目建設資金1000萬元,其中:停車場建設80萬元;觀景臺廣場建設200萬元;三層觀景停建設450萬元;服務用房建設210萬元;公廁建設60萬元。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
一是按照規定的程序設立項目,項目符合本單位的職能要求;二是嚴格執行內控制度、會計核算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項目預算執行,嚴格執行項目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專款專用,規范使用項目資金,保障項目資金用實、用好、發揮效能。三是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認真控制和監督,充分發揮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支出的數量、質量、時效、成本完全達到預期目標。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1)經濟效益指標
強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生態文明縣,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保障。
(2)社會效益指標
東坡森林公園的建成,為城市居民提供了戶外活動的場地和空間,滿足了城市居民休閑游憩活動的需求。
(3)生態效益指標
東坡森林公園是一個自然生態的森林公園,森林植被覆蓋率高,在建設過程中加強了基礎設施建設,公園在防止水土流失、凈化空氣、降低輻射、殺菌、滯塵、防塵、防噪音、調節小氣候、降溫、防風引風等方面都具有良好的生態功能。森林公園作為城市的綠肺,在改善環境污染狀況、維持城市的生態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4)可持續影響指標
東坡森林公園建設可以提高城市環境質量、美化環境,改善城市面貌,城市公園綠化的首要任務是改善生態環境。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
通過項目實施,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滿足了城市居民休閑游憩活動的需求,公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達到90%以上。
四、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2019年市政工程建設資金如期完成了項目預算,基本達到了績效目標。
五、績效自評結果
對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管理到位,資金使用規范,按照項目規定的時間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評價得分93分。
六、結果公開情況和應用打算
(一)信息公開及完整,在規定的時限,按要求對外公開部門年度預算、決算、“三公經費”部門績效報告等信息,加大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的力度。
(二)增強單位的績效評價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加強項目整改落實,推動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
(三)制定部門績效管理辦法及項目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長效機制。
(四)促進單位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充分應用自評結果,促進項目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七、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1.項目管理制度需進一步完善,一些管理方法不夠科學,項目監管需加強,需要細化。進一步提高預算的合理性、嚴謹性,加強項目監管,跟蹤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用好資金,確保資金發揮更大效益。
2.進一步完善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機制,將評價結果作為申報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發揮績效評價工作的應有作用。
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沒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