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15-11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15-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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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建局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及城鄉一體化的總體思路,以加快實施城鄉規劃提升、城鎮功能品質提升、城鄉環境整治推進為目標,著力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統籌城鄉,促進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經分析測算,2016年—2018年共需經費78670.48萬元,其中:2016年預算經費支出17936.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經費669.90萬元、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支出342.64萬元、專項經費預算支出6756.85萬元、項目建設預算支出10167.25萬元),2017年預算經費支出42787.9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經費669.90萬元、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支出367萬元、專項經費預算支出10151萬元、項目建設預算支出31600萬元),2018年預算經費支出17945.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經費669.90萬元、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支出390萬元、專項經費預算支出11486.04萬元項目建設預算支出5400萬元)。
一、2016年度預算經費支出17936.64萬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預算經費669.90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632.81萬元,其中:
(1)人員工資606.24萬元,其中:
1.1在職人員84人,月工資33.07萬元,年工資396.84萬元;
1.2退休人員15人,月工資5.38萬元,年工資64.56萬元;
1.3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月工資12.07萬元,年工資144.84萬元。
(2)半供養人員經費0.92萬元,其中:
2.1遺屬補助人員3人,月補助525元,年需經費0.63萬元;
2.2癱瘓護理人員1人,月補助240元,年需經費0.29萬元。
(3)社會保障繳費25.65萬元,其中:
3.1政府購買服務人員26人“五險”按每人每月790元計算,年需保險費24.65萬元;
3.2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大病醫療保險按每人每年196元計算,年需保險費1萬元。
2.公用經費37.09萬元,其中:
(1)在職人員公務費每年每人0.3萬元,合計25.20萬元;
(2)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管理費4.89萬元;
(3)退休人員公務費0.6萬元;
(4)車輛經費財政核撥數8輛,每年每輛0.8萬元,合計6.40萬元。
(二)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支出342.64萬元,其中:
1.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經費67萬元,其中:
(1)日常辦公經費10萬元;
(2)業務經費36萬元(含郵電費6萬元、制服費10萬元、水電費5萬元、辦案經費15萬元);
(3)車輛運行維護費21萬元。
2.創建省級園林城市工作經費50萬元。
3.西山坡公園管理及維護費(含黨史陳列館水電費及管理維護費)15萬元。
4.項目前期工作經費45萬元。
5.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經費30萬元。
6.廉租住房維修及管理人員補貼4.24萬元。
7.縣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中心運行經費25萬元。
8.人民防空設備維修維護及宣傳經費6萬元。
9.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工作經費50萬元。
10.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經費3萬元。
11.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經費20萬元。
12.燃氣安全檢查工作經費2萬元。
13.新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經費3萬元。
1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工本費、打印機購置費1.20萬元。
15.房產信息查核報送系統專線使用費3.20萬元。
16.房產管理系統維護費3萬元。
17.預計2016年非稅收入應返工作經費15萬元。
(三)專項經費預算支出6756.85萬元,其中:
1.城市公共環境衛生管理經費428.62萬元,其中:
(1)城區道路保潔面積640462㎡,保潔承包費172萬元;
(2)生活垃圾清運和處置運行費用204.62萬元,其中:臨時工25人,工資94.32萬元;車輛維修維護費16萬元;專用機械、車輛16輛(臺)燃油費43萬元;車輛保險費(14輛)7.60萬元;保潔員、清運員及管理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5.70萬元;勞保費2萬元;更新垃圾桶、果皮箱各100只,經費6萬元;建設文明衛生點10個,經費30萬元;
(3)滲濾液處理站運行及維護費52萬元,其中:化學藥劑費20萬元、電費12萬元、機械設備維修費20萬元。
2.市政管理及園林綠化管護經費358萬元,其中:
(1)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經費140萬元;
(2)城區道路、廣場及排水管道等市政設施日常維護費60萬元;
(3)城區路燈維護運行費158萬元,其中:路燈電費85萬元、維修維護費65萬元、高空作業車及巡查車運行維護經費8萬元。
3.東坡森林公園維護費86.04萬元,其中:
(1)綠化養護費57.76萬元;
(2)保潔及設施維護費21.28萬元;
(3)路燈電費及維護費7萬元。
4.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費235.60萬元,其中:
(1)污水處理運營維護費168.30萬元;
(2)污水處理廠污染源(水)在線監控聯網系統技術服務費8萬元;
(3)設備升級改造經費59.30萬元。
5.村莊規劃、測量經費305萬元,其中:
(1)村莊規劃地形圖測繪費60萬元;
(2)村莊規劃設計費100萬元;
(3)傳統村落保護規劃費100萬元;
(4)縣域村莊體系規劃費45萬元。
6.專項規劃經費143萬元,其中:
(1)縣城綜合管廊專項規劃經費28萬元;
(2)暴雨強度公式編制報告規劃經費15萬元;
(3)強弱電專項規劃經費50萬元;
(4)防災減災專項規劃經費50萬元。
7.縣城南片區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補助費250萬元。
8.歸還保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承貸的市政建設貸款本息385萬元(歸還本金300萬元、利息85萬元)。
9.歸還保山市財政局轉貸的污水處理廠建設貸款本息290.86萬元(歸還本金241.60萬元、利息49.26萬元)。
10.歸還云南省城鄉建設投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融資貸款本息4274.73萬元。
(四)項目建設預算支出10167.25萬元,其中:
1.龍陵縣中城石材廠代建東坡森林公園建設工程5500萬元。
2.云南漢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建龍華路西段道路建設工程521.29萬元。
3.龍陵悅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建建材城北側8米路建設工程206.86萬元。
4.云山路東段道路建設工程1000萬元。
5.龍玉大道改擴建工程項目(濱河公園)三通一平工程160萬元。
6.汽修汽配園區安置點三通一平土方工程1079.10萬元。
7.玉緣路、環城西路道路建設工程1000萬元。
8.2013保障性住房項目三通一平工程700萬元。
二、2017年度預算經費支出42787.90萬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預算經費669.90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632.81萬元,其中:
(1)人員工資606.24萬元,其中:
1.1在職人員84人,月工資33.07萬元,年工資396.84萬元;
1.2退休人員15人,月工資5.38萬元,年工資64.56萬元;
1.3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月工資12.07萬元,年工資144.84萬元。
(2)半供養人員經費0.92萬元,其中:
2.1遺屬補助人員3人,月補助525元,年需經費0.63萬元;
2.2癱瘓護理人員1人,月補助240元,年需經費0.29萬元。
(3)社會保障繳費25.65萬元,其中:
3.1政府購買服務人員26人“五險”按每人每月790元計算,年需保險費24.65萬元;
3.2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大病醫療保險按每人每年196元計算,年需保險費1萬元。
2.公用經費37.09萬元,其中:
(1)在職人員公務費每年每人0.3萬元,合計25.20萬元;
(2)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管理費4.89萬元;
(3)退休人員公務費0.6萬元;
(4)車輛經費財政核撥數8輛,每年每輛0.8萬元,合計6.40萬元。
(二)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支出367萬元,其中:
1.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經費70萬元,其中:
(1)日常辦公經費10萬元;
(2)業務經費36萬元(含郵電費6萬元、制服費10萬元、水電費5萬元、辦案經費15萬元);
(3)車輛運行維護費24萬元。
2.創建省級園林城市工作經費50萬元。
3.西山坡公園管理及維護費(含黨史陳列館水電費及管理維護費)15萬元。
4.項目前期工作經費45萬元。
5.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經費30萬元。
6.廉租住房維修及管理人員補貼10萬元。
7.縣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中心運行經費35萬元。
8.人民防空設備維修維護及宣傳經費10萬元。
9.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工作經費50萬元。
10.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經費3萬元。
11.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經費20萬元。
12.燃氣安全檢查工作經費2萬元。
13.新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經費3萬元。
1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工本費1萬元。
15.房產信息查核報送系統專線使用費4萬元。
16.房產管理系統維護費3萬元。
17.預計2017年非稅收入應返工作經費16萬元。
(三)專項經費預算支出10151萬元,其中:
1、城市公共環境衛生管理經費395萬元,其中:
(1)城區道路保潔承包費140萬元;
(2)生活垃圾清運和處置運行費用195萬元,其中:臨時工25人,工資95萬元;車輛維修維護費25萬元;專用機械、車輛16輛(臺)燃油費50萬元;車輛保險費(14輛)10萬元;保潔員、清運員及管理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10萬元;勞保費5萬元;
(3)滲濾液處理站運行及維護費60萬元,其中:化學藥劑費20萬元、電費12萬元、機械設備維修費20萬元。
2.市政管理及園林綠化管護經費410萬元,其中:
(1)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經費170萬元;
(2)城區道路、廣場及排水管道等市政設施日常維護費70萬元;
(3)城區路燈維護運行費170萬元,其中:路燈電費90萬元、維修維護費70萬元、高空作業車及巡查車運行維護經費10萬元。
3.東坡森林公園維護費95萬元,其中:
(1)綠化養護費60萬元;
(2)保潔及設施維護費25萬元;
(3)路燈電費及維護費10萬元。
4.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費200萬元,其中:
(1)污水處理運營維護費190萬元;
(2)污水處理廠污染源(水)在線監控聯網系統技術服務費10萬元。
5.村莊規劃、測量經費300萬元。
6.專項規劃經費150萬元。
7.縣城南片區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補助費350萬元。
8.歸還保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承貸的市政建設貸款本息360萬元(歸還本金300萬元、利息60萬元)。
9.歸還保山市財政局轉貸的污水處理廠建設貸款本息277.62萬元(歸還本金241.60萬元、利息36.02萬元)。
10.歸還云南省城鄉建設投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融資貸款本息7613.38萬元。
(四)項目建設預算支出31600萬元,其中:
1.環城西路建設工程12100萬元。
2.龍山路中段建設工程5600萬元。
3.熱泉路建設工程3200萬元。
4.鄉(鎮)集鎮供水工程3000萬元。
5.鄉(鎮)集鎮垃圾處理廠3800萬元。
6.玉緣路、環城西路道路建設工程1100萬元。
7.2013保障性住房項目三通一平工程2800萬元。
三、2018年度預算經費支出17945.94萬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預算經費669.90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632.81萬元,其中:
(1)人員工資606.24萬元,其中:
1.1在職人員84人,月工資33.07萬元,年工資396.84萬元;
1.2退休人員15人,月工資5.38萬元,年工資64.56萬元;
1.3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月工資12.07萬元,年工資144.84萬元。
(2)半供養人員經費0.92萬元,其中:
2.1遺屬補助人員3人,月補助525元,年需經費0.63萬元;
2.2癱瘓護理人員1人,月補助240元,年需經費0.29萬元。
(3)社會保障繳費25.65萬元,其中:
3.1政府購買服務人員26人“五險”按每人每月790元計算,年需保險費24.65萬元;
3.2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大病醫療保險按每人每年196元計算,年需保險費1萬元。
2.公用經費37.09萬元,其中:
(1)在職人員公務費每年每人0.3萬元,合計25.20萬元;
(2)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1人管理費4.89萬元;
(3)退休人員公務費0.6萬元;
(4)車輛經費財政核撥數8輛,每年每輛0.8萬元,合計6.40萬元。
(二)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支出390萬元,其中:
1.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經費75萬元,其中:
(1)日常辦公經費10萬元;
(2)業務經費40萬元(含郵電費6萬元、制服費10萬元、水電費5萬元、辦案經費15萬元);
(3)車輛運行維護費25萬元。
2.創建省級園林城市工作經費50萬元。
3.西山坡公園管理及維護費(含黨史陳列館水電費及管理維護費)15萬元。
4.項目前期工作經費45萬元。
5.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經費30萬元。
6.廉租住房維修及管理人員補貼15萬元。
7.縣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中心運行經費40萬元。
8.人民防空設備維修維護及宣傳經費10萬元。
9.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工作經費50萬元。
10.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經費3萬元。
11.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經費20萬元。
12.燃氣安全檢查工作經費5萬元。
13.新型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經費3萬元。
1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工本費2萬元。
15.房產信息查核報送系統專線使用費5萬元。
16.房產管理系統維護費5萬元。
17.預計2018年非稅收入應返工作經費17萬元。
(三)專項經費預算支出11486.04萬元,其中:
1.城市公共環境衛生管理經費430萬元,其中:
(1)城區道路保潔承包費160萬元;
(2)生活垃圾清運和處置運行費用210萬元,其中:臨時工25人,工資110萬元;車輛維修維護費25萬元;專用機械、車輛16輛(臺)燃油費50萬元;車輛保險費(14輛)10萬元;保潔員、清運員及管理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10萬元;勞保費5萬元;
(3)滲濾液處理站運行及維護費60萬元,其中:化學藥劑費20萬元、電費12萬元、機械設備維修費20萬元。
2.市政管理及園林綠化管護經費460萬元,其中:
(1)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經費220萬元;
(2)城區道路、廣場及排水管道等市政設施日常維護費60萬元;
(3)城區路燈維護運行費180萬元,其中:路燈電費95萬元、維修維護費75萬元、高空作業車及巡查車運行維護經費10萬元。
3.東坡森林公園維護費100萬元,其中:
(1)綠化養護費65萬元;
(2)保潔及設施維護費25萬元;
(3)路燈電費及維護費10萬元。
4.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費210萬元,其中:
(1)污水處理運營維護費200萬元;
(2)污水處理廠污染源(水)在線監控聯網系統技術服務費10萬元。
5.村莊規劃、測量經費300萬元。
6.專項規劃經費150萬元。
7.縣城南片區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補助費300萬元。
8.歸還保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承貸的市政建設貸款本息330萬元(歸還本金300萬元、利息30萬元)。
9.歸還保山市財政局轉貸的污水處理廠建設貸款本息264.53萬元(歸還本金241.60萬元、利息22.93萬元)。
10.歸還云南省城鄉建設投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融資貸款本息8941.51萬元。
(四)項目建設預算支出5400萬元,其中:
1.鄉(鎮)集鎮供水工程2400萬元。
2.鄉(鎮)集鎮垃圾處理廠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