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4-120601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日期 | 2024-12-06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條為保證我局發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局各股室、站(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
第三條政府信息發布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信息內容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二)政府信息的公開屬性;
(三)其他需要協調的事項。
第四條機關部門向擬發布政府信息所涉及的其他機關部門提出協調確認的,應當書面征求意見。被征求意見的機關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回復,情況緊急的應當及時回復。機關部門進行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時,不得違反關于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處理的法定時限要求。
第五條機關部門與不屬于本區行政管轄權范圍的機關部門之間在信息發布協調過程中意見不一致的,由擬發布政府信息的機關部門提出協調申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協調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說明申請協調的事項、自行協調的情況、主要爭議和理由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六條局黨政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實。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具體承擔本機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
第七條我局發布政府信息按照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未經批準,不得發布。
第八條本制度由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