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2020-1227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執法職責 | 發布日期 | 2020-12-27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司法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給付類) | ||||||||||||
序號 | 行使主體 (責任主體) | 職權 名稱 | 事項編碼 | 設定依據 | 責任事項 | 追責情形 | 追責依據 | 監督方式 | 救濟途徑 | 是否入駐政務大廳 | 辦理形式 | 備注 |
01 | 龍陵縣司法局 | 對公民法律援助申請的審批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云南省法律援助條例》 | 依法依規實施審批,履行工作指導職責。 | 1.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者安排人員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未按照相關規定提供的。 2.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的行為。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3.《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4.《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 | 1.窗口咨詢或投訴:龍陵縣司法局(電話0875- 6121641),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133號。 2.紀檢監察投訴:龍陵縣紀委派駐龍陵縣公安局紀檢組(電話:0875-6127666)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南段。 3.信函投訴:龍陵縣紀委派駐龍陵縣公安局紀檢組,通訊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南段,郵政編碼:678300。 4.網站 :http://ynzwfw.yn.gov.cn。 5.郵箱:llxsfj641@.163.com。 | 當事人對司法行政機關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該行政行為之日起7個月內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是 | 最多跑一次 | ||
02 | 龍陵縣司法局 | 法律援助補貼發放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云南省法律援助條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管理辦法》 | 依法依規實施行政給付,履行工作指導職責。 | 1.對符合條件、應予法律援助的對象,決定不予法律援助的;2.明知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而決定給予法律援助的;3.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法律援助案件的;4.不在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審查決定的;5.未經批準委托他人延期或者終止辦理法律援助事項的;6.索取、收受受援人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7.貪污、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的行為。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 1.窗口咨詢或投訴:龍陵縣司法局(電話0875- 6121641),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133號。 2.紀檢監察投訴:龍陵縣紀委派駐龍陵縣公安局紀檢組(電話:0875-6127666)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南段。 3.信函投訴:龍陵縣紀委派駐龍陵縣公安局紀檢組,通訊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南段,郵政編碼:678300。 4.網站 :http://ynzwfw.yn.gov.cn。 5.郵箱:llxsfj641@.163.com。 | 當事人對司法行政機關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該行政行為之日起8個月內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是 | 最多跑一次 | ||
03 | 龍陵縣司法局 | 人民調解員補貼發放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 1.申請階段責任:人民調解補貼的承辦人申請領取人民調解案件補貼時,需要一次性告知承辦人需要提交的調解案件的有關法律文書的副本或者復印件以及結案報告等材料。 2.審查階段責任:人民調解機構審查承辦人提交的材料,提出審查意見。 3.支付法援案件補貼階段的責任:人民調解助機構按照補貼標準及時支付承辦人辦案補貼。 4.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1.對符合條件、應予調解的對象,決定不予調解的; 2.明知不符合調解條件而決定給予調解的; 3.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解案件的; 4.不在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審查決定的; 5.未經批準委托他人、延期或者終止辦理調解事項的; 6.索取、收受受援人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7.貪污、挪用調解經費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的行為。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 1.窗口咨詢或投訴:龍陵縣司法局(電話0875- 6121641),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133號。 2.紀檢監察投訴:龍陵縣紀委派駐龍陵縣公安局紀檢組(電話:0875-6127666)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南段。 3.信函投訴:龍陵縣紀委派駐龍陵縣公安局紀檢組,通訊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南段,郵政編碼:678300。 4.網站 :http://ynzwfw.yn.gov.cn。 5.郵箱:llxsfj641@.163.com。 | 當事人對司法行政機關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該行政行為之日起9個月內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是 | 最多跑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