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20240912-00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24-09-12 |
| 文號 | 瀏覽量 |
監督索引號53052300131501000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 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陵縣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龍辦發﹝2019﹞39號)文件,龍陵縣司法局為縣人民政府正科級工作部門,履行下列工作職能:
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范性文件;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是制定全縣的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縣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法治宣傳與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研究、起草;負責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四是指導、監督全縣的律師工作、公證工作;指導全縣的法律顧問、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工作。
五是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
六是指導、監督人民調解、鄉(鎮)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鄉鎮社會矛盾調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
七是負責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12348”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等工作。
八是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后勤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財務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審計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是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招錄和調入人員的審核,公證和律師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人事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的宣傳教育以及違法違紀查處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督察工作。
十是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23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概述
1.把牢“一個核心”,堅持和加強黨的絕對領導。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市、縣系列重要會議精神,堅持和加強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司法行政工作正確政治方向,不折不扣落實上級決策部署。
堅持抓組織領導,在形成整體合力上下功夫。扎實推進“基層黨建提質增效年”。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精心安排部署2023年司法行政系統基層黨建工作,制定了《縣司法局黨組“基層黨建提質增效年”重點工作項目清單》《中共龍陵縣司法局黨組2023黨建工作計劃》。
堅持抓學習教育,在增強綜合素質上下功夫。一是創新學習教育機制,拓展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目前已開展8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參學人員151人次,專題學習討論(研討)8次,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撰寫24份學習心得體會及隨機抽取各股室負責人16人談體會。二是創新周一集中學習方式方法,拓展“三會一課”、集中學習、主題黨日等。目前黨支部開展集中學習9次。三是領會精神實質,抓實掛鉤村宣講。局領導班子成員到掛鉤村、掛鉤黨支部宣講黨的二十大精神,目前共開展了3場次的集中宣講。
堅持抓整改落實,在發揮戰斗堡壘作用上下功夫。對黨員信仰宗教和參加宗教活動情況開展全覆蓋排查處置。組織黨員簽訂不得信仰宗教承諾書31份。
持續深入抓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在踐行初心使命上下功夫。為鞏固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成果,落實好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我為群眾辦實事”長效機制,制定了領導班子要重大民生實事計劃3件,已辦結3件,辦結率100%;班子成員為民辦事清單12件,已辦結9件、正在辦理3件,辦結率為75%;普通黨員“為民辦事清單”52件,已辦結44件、辦結率為84.6%。開展“雙報到雙服務”,截至目前,單位黨組織到社區報到7次,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91人次,單位黨組織為社區解決問題1件。
2.統籌“一盤棋局”,推進全面依法治縣工作
謀劃法治建設指標攻堅。一是完成2023年度全縣法治建設成效考核工作。縣委依法治縣辦組織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對10個鄉(鎮)、56個縣直單位的法治建設情況開展考核,評選出優秀鄉鎮4個,優秀縣級單位23個。二是做好中央督導組到云南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主動認領中央督導組指出的各個共性問題,制定縣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確保整改到位。縣委依法治縣辦根據整改方案,向各單位收集整改材料,建立整改工作臺賬。三是籌備召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全縣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有效提高縣委、縣政府對法治建設工作的統籌指導。四是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以委員會名義印發《龍陵縣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龍法委發〔2023〕2號),統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和3個工作組,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到位。共召開縣級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會議6次,開展實地督察3次。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發布專項整治通告,營造良好整治氛圍,按時收集各類報表、信息,匯總上報市委依法治市辦,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五是認真做好市級督察和縣級督察工作。配合市委依法治市辦開展的法治建設督察工作,統籌相關單位積極做好市級法治建設實地督察的各項工作,根據市級反饋問題制定了《龍陵縣關于2023年度市級法治建設實地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方案》,認真進行整改落實。9月18日至9月22日對全縣57個縣級部門進行了法治建設實地督察,10個鄉鎮進行了書面督察。將督察中發現的問題反饋至全縣各單位,有效提高了全縣法治建設水平。六是抓實市對縣法治建設成效考評工作和縣級法治建設考評工作。印發《2023年市對縣法治建設成效考評指標任務分解》(龍治縣辦〔2023〕7號),明確委員會各協調小組、各單位責任,全面落實各項考核任務。印發《龍陵縣2023年度法治建設成效考評細則》(龍治縣辦〔2023〕6號),推動2023年法治建設工作落地見效。
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效能。一是充分運用《云南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實現網絡執法監管全覆蓋;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嚴格適用法定程序,糾正處罰畸輕畸重等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二是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根據《保山市司法局關于開展2023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2023〕23號)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龍陵縣2023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目前正在開展案卷集中評查工作。三是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在行政執法證管理工作中,我縣嚴格落實政執法人員培訓長效機制,形成“培訓—考核—頒證—上崗”的閉環模式。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2次,不斷提升行政執法質效水平。4月1日,在龍陵縣職業高級中學舉行2023年第一批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報名參加考試考生262人,其中免考2人(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缺考36人,實考224人,合格216人,不合格8人,考試通過率達96.43%。下一步,將對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合格人員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
持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一是積極與縣委編辦和其他相關單位共同探索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理清全縣23個執法單位的執法事項清單,區分為專業領域、非專業領域和不直接面對企業、社會、群眾的執法事項清單執法事項清單,共涉及行政處罰2967項,行政檢查573項,行政強制124項。二是扎實開展鄉鎮明責、賦權、擴能工作,全面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根據《龍陵縣推進鄉鎮明責賦權擴能工作方案》要求,結合龍陵縣司法局工作職能職責,會同相關部門梳理明確地方性法規賦予鄉鎮的法定職權事項,牽頭做好《執法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統籌開展龍陵縣鄉鎮明責、賦權、擴能工作執法業務培訓暨法治工作業務培訓工作。
重大行政決策工作。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做好全縣重大行政決策工作中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今年以來,共對縣政府名義作出的10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開展了合法性審查工作,共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書10份。
深化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本著“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扎實開展行政復議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8件,受理6件,辦結3件。辦結的案件中確認違法并責令依法履行職責1件,撤銷1件。二是嚴格落實《龍陵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通報制度(試行)》,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底法治建設成效考核范圍,壓實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責任,共有審結的行政訴訟案件4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4件,出庭率達100%。
3.圍繞“一條主線”,護航轄區社會安全穩定
守牢社區矯正監管底線。一是實施分類施矯,注重人性化管理。根據社區服刑人員的犯罪類型、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人身危害性、個體差異性以及心理測試結果,實施類別化管理,因人施矯。二是強化定期教育和開展公益性活動,全縣共開展社區矯正對象集中教育50余場次700余人次;組織開展公益勞動50余場次,參加公益勞動700余人次。三是嚴格考核獎懲,調動積極因素嚴格執行社區矯正對象按月計分考核、按年進行考評制度,充分利用表揚、評比矯正積極分子等獎勵措施,激勵矯正對象的改造積極性。四是強化督促檢查,杜絕脫管、漏管、虛管和重新犯罪現象。2023年度共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1次;市司法局開展督查3次。2023年以來無社區矯正對象脫管、漏管、虛管和重新犯罪社區矯正對象。五是強化信息運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2023年接收的106名社區矯正對象信息全部錄入社區矯正信息管理平臺。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全縣年內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106人,累計解除社區矯正對象88人,累計終止矯正3人,年內重新犯罪率為0%,現在冊社區矯正對象165人。矯正類別為:緩刑159人,假釋2人,暫予監外執行4人。管理類別為:嚴管38人,普管126人,寬管 1人。風險等級為:低風險137人,中風險24人,高風險4人。年內訓誡5人,警告2人,批準外出13人次,開展調查評估60人,無脫管漏管情況。
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一是規范化司法所三年行動。龍陵縣2022年申報省級規范化司法所1個(象達司法所),截至目前已全部打造完成,相關申報材料已經報請省廳審閱。2023年全年預計再打造四個省級規范化司法所,預計到12月底完成打造。二是溯源治理工作。在轄區以“匯聚人民調解力量助力推進訴源治理”為主題通過設點宣傳、出黑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宣傳活動,為持續推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強化訴源治理夯實強有力的工作基礎。2023年以來累計接受法院訴前委派調解糾紛490起,涉及案件標的15237.05萬元,調解成功259起,涉及案件標的7497.14萬元,申請司法確認237起。2023年以來,龍陵縣累計受理訴調對接89件,成功65件;受理警調對接43件,成功43件;受理訪調對接14件,成功11件。三是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堅持源頭預防、源頭治理、主動排查、主動化解,聚焦社會治安、鄉村治理、邊境治理等領域,加強排查化解的同時,重點關注婚姻家庭、鄰里糾紛、婦女兒童等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做到矛盾糾紛調處率達100%,調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2023年以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調處409件,調處成功308件,調處成功率為97.31%;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14452次,排查發現矛盾糾紛237件,預防糾紛27件。
4.織密“一張網”,深化法治宣傳教育
及時安排部署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縣普法辦及時制定印發了《2023年龍陵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明確工作重點和具體要求,并指導監督全縣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有力推動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切實落實普法責任制,圍繞各種宣傳節點,加強法宣活動。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傳月等重要節點,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專題宣傳活動。通過發放宣傳折頁,發放毛巾、環保袋等宣傳品,為過往群眾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利用“司法”微信公眾號、微信群 、QQ 群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單位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國家安全法宣傳標語,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截至目前,全縣共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活動420余場次,新媒體發布相關信息200余條,發放宣傳資料10000余份,宣傳品1000余份,增強了人民群眾對各類法律知識的認知和理解,營造全民尊法學法用法守法,依法辦事和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濃厚氛圍。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動持續推進。縣普法辦制定印發《“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活動方案》安排部署相關活動任務,明確工作重點。一是“走村入戶”宣傳民法典。以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為契機,深入村(社區)開展民法典宣傳培訓150余場次,參訓人員10000余人次,發放民法典宣傳冊共計11000份。依托廣大干警深入鄉、村(社區)、組,扎實開展入戶走訪,田間地頭、村(居)民家中,通過發放民法典宣傳冊、提供法律咨詢等形式,向群眾細致講解民法典相關知識、解感答疑。二是廣泛宣傳民法典。依托縣鄉(鎮)普法宣傳講團,深入各鄉(鎮)、村(社區)舉辦系列民法典專題公益普法講座,利用農村“趕集”的機會,開展民法典現場宣傳并發放宣傳冊。截至目前,全縣共開展民法典活動300余次,發放民法典宣傳冊(頁)10000余份。
加強鄉(鎮)村(社區)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鄉村建設。一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為載體,深化法治鄉村建設,助力鄉村振興。截至目前,現有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6個,市級民主法 農打法治示范村(社區)2個。二是大力推進農村“法律明白人”和“學法示范戶”培養工程。截至目前全縣共培養“法律明白人”605人,學法用法示范戶368戶。三是加大法治文化陣地項目建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村(社區)級法治文化陣地2個,投資15萬元。
深入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在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我們緊緊圍繞目標要求,結合“八五”普法規劃任務安排,緊盯法治宣傳重點人群、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科學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列出工作清單,從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出發,用活基層普法隊伍力量,用好法治文化陣地,扎實開展“萬名干警進千村入萬戶法治大宣傳”活動,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作用發揮、推動重點人員精準法治宣傳、推動鄉村法治建設不斷拓展,讓專項行動出實效:一是聚焦工作重點,開展矛盾糾紛聯合大化解;二是提升工作措施,強化校園法治宣傳工作;三是抓好常態落實,持續壓實“千名干警進千村入萬戶法治大宣傳”工作行動;四是對照任務清單,六支平安宣傳隊工作成效明顯;五是圍繞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六是注重宣傳總結,工作做法及經驗亮點成效突出。目前,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各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5.構建“一體系”,全面推進法律服務工作。
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縣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結合“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工作,各鄉鎮、簽約一村(社區)一律師法律顧問、法律志愿服務工作者,累計開展宣傳活動20余場次,發放宣傳資料4000余份;舉辦司法所長、法律服務行業人員、部分村“兩委”干部、村民代表、黨員代表、群眾等人員開展公共法律服務知識及業務培訓5期,參加培訓人員400余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以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為契機,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志愿服務者等采用會議、專題講座、以案釋法、培訓等方式,深入鄉鎮、村(社區)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知識宣傳工作,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知曉率”有所提升;二是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截至10月底,全縣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9件,解答群眾法律咨詢1620余件,及時給以答復。
公證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保山市天平公證處駐龍陵縣辦事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開展公證服務事項。截至2023年10月底,保山市天平公證處龍陵縣辦事處共辦理小額繼承、法定繼承、合同等公證服務130余件,極大的方便了當地群眾的辦理公證事務。
律師管理工作。一是律師執業工作有序開展。截至10月底,專職律師辦理法律服務事項2670余項,擔任黨政機關、村(社區)等單位法律顧問230多家;公職律師依法履職,為所在單位參與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參與信訪接待、矛盾調處、涉法涉訴案件化解、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共計970余件。二是加強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律所律師完成2022年律所和律師考核、年檢工作,云南若在律師事務所和云南坤業律師事務所及律師,2022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和稱職。三是按照市司法局關于開展2023年律師行業規范化建設的工作通知精神,縣司法局研究制定了《龍陵縣2023年律師行業規范化建設專項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下發轄區兩個律師事務所,按照《方案》組織開展工作規范化建設。截至10月底,一是抓實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上級要求,成立了中國共產黨云南若在律師事務所支部委員會和云南省坤業律師事務所支部委員會;二是抓實律師事務所、律師政治理論等學習,組織律師集中學習培訓2次,規范化建設工作現有序推進。四是嚴格按照一村(社區)一律師法律顧問工作簽約要求,抓實一村(社區)一律師法律顧問工作,對律師變動的村,及時與村(社區)、律所溝通,調整律師簽約村(社區),沒有因律師退休、辭職發生村(社區)法律顧問空缺情況發生。截至10月底,簽約律師法律顧問結合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工作要求,38名律師法律顧問累計為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380多個小時;采用微視頻、法律知識講座、以案釋法、座談等方式開展法律法規公益宣傳活動9場次,受益群眾1800多人次;指導、參與調解矛盾糾紛11件(次);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詢、解答、引導等法律服務470多(件)次。五是積極組織開展“鄉村振興、法治同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等公益活動。
公共法律服實體平臺和網絡平臺工作。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管理工作,加大云嶺法務通、云南掌上12348等網絡平臺宣傳工作,積極引導群眾使用網絡平臺辦理法律咨詢等工作。一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提升服務質量。2023年共組織司法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公共法律服務業務培訓3期,參加培訓40余人次;二是積極引導、指導群眾就近就地辦理公共法律服務業務,截至2023年10月底,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實體平臺為群眾提供人民調解、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治宣傳、社區矯正等8600多件,云嶺法務通、鄉村法治通、12348云南法網等平臺群眾使用辦理法律咨詢、提供意見書等服務1800多件(次)。
8.擰成“一條繩”,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
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政法干警“十個嚴禁”》和政法系統各項鐵規條令,組織司法行政干部集中觀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組織開展革命傳統教育,提高干部黨性意識。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知識學習兩手抓,堅持黨性鍛煉和崗位鍛煉同步抓。堅持對黨忠誠,教育黨員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懼之心,樹牢底線思維、紅線意識,時刻緊繃紀律和規矩這根弦,做到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始終保持頭腦清醒,做到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步調一致。
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認真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抓好抓實主題黨日活動,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堅決防止隨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全體黨員干部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截至目前,共組織召開年度民主生活1次,專題民主生活會1次,組織生活會1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5次,開展“黨員日”活動5次,召開支委會5次,黨小組會15次,主要領導上黨課2次。
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以提高班子決策的科學性為主要方向,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議事制度、主要領導“五項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凡屬重大事項都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按少數服從多數作出決定,杜絕“一言堂”,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真正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提升專業化水平。先后選派干部參加西北政法大學法治培訓,昆明政法干部學院行政復議、全市司法所長政治輪訓班等16人/次,積極組織干部參加縣本級政治輪訓班和業務培訓班等2期,有效提升干部綜合能力。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我部門共設置7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治調研與督察股、社區矯正管理股、行政復議和應訴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所屬股級事業單位1個,為龍陵縣行政復議服務中心
派出機構為10個鄉鎮司法所,分別為:龍山司法所、鎮安司法所、龍江司法所、龍新司法所、臘勐司法所、象達司法所、平達司法所、勐糯司法所、碧寨司法所、木城司法所。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分別為:龍陵縣司法局和龍陵縣行政復議服務中心,其中,龍陵縣行政復議服務中心不獨立核算,納入局機關核算。
納入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與我部門所屬單位范圍保持一致。
(三)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末實有人員編制35人。其中:行政政法編制31人,含行政工勤編制1人,事業編制3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政法編制人員26人,行政工勤人員1人,事業人員3人。
年末其他人員8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人員8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開支人員0人。年末學生0人。年末遺屬0人。
年末尚未移交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12人(離休0人,退休12人)。
實有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8表)為空表。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9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計8,540,613.47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540,613.47元,占總收入的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費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增加1,432,322.45元,增長20.1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432,322.45元,增長20.15%;上級補助收入增加0.00元;事業收入增加0.00元;經營收入增加0.00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的調整及補繳上年欠費的各類保險、上級下達項目較多,收入增加,導致本年收入增加1,432,322.45元,具體為:基本收入增加246,314.16元,項目收入增加1,186,008.29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計8,540,613.47元。其中:基本支出5,541,702.21元,占總支出的64.89%;項目支出2,998,911.26元,占總支出的35.11%;上繳上級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經營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增加1,432,322.45元,增長20.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6,314.16元,增長4.65%;項目支出增加1,186,008.29元,增長65.42%;上繳上級支出增加0.00元;經營支出增加0.00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長。主要原因為:人員工資的調整及補繳上年欠費的各類保險、項目支出增加,導致本年支出增加1,432,322.45元,具體為:基本支出增加246,314.16元,支付以前年度項目較多,項目支出增加1,186,008.29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司法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5,541,702.21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4,974,986.20元,占基本支出的89.77%;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566,716.01元,占基本支出的10.23%。(人均情況由各部門自行確定)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司法局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2,998,911.26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1,588,003.77元。具體用于為建設縣司法局業務用房附屬工程項目,此項目主體工程已投入使用,附屬工程于2023年建設完成,現已結算未審計。其他司法行政工作的經費支出1,128,257.49元,其中: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10,000.00元用于2023年春節慰問十鄉鎮司法所;基層司法業務支出398,516.60元,用于支付司法行政業務相關的勞務派遣人員經費、差旅費、郵電費、規范化司法所建設、辦公設備購置等支出;普法宣傳支出186,080.70元,用于支付普法宣傳相關的印刷費、勞務費及2023年新建法治文化廣場等支出;公共法律服務支出250,000.00元,用于購買全縣121個村的公共法律服務機器人;社區矯正支出213,540.91元,用于社區矯正人員監管相關的差旅費、郵電費、勞務派遣人員經費等支出;法制建設支出80,119.28元,用于支付司法行政業務相關的差旅費、郵電費及辦公設備購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540,613.47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00%。與上年相比增加1,432,322.45元,增長20.15%,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的調整及補繳上年欠費的各類保險、支付以前年度項目較多,項目支出增加,導致本年支出增加1,432,322.45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12%。主要用于2023年春節慰問十鄉鎮司法所;
2.外交(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3.國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類)支出7,514,215.75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7.98%。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日常公用經費和司法行政業務工作支出;具體為:行政運行4,351,022.49元,基層司法業務398,516.6元,普法宣傳186,080.70元,公共法律服務250,000.00元,社區矯正213,540.91元,法制建設80,119.28元,事業運行174,282.00元,其他司法業務1,860,653.77元;
5.教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527,854.2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18%。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公用經費支出6,000.00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48,399.84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41,054.39;
9.衛生健康(類)支出488,543.49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72%。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繳費支出,其中:行政單位醫療279,761.23元,事業單位醫療15,898.03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79,243.32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3,640.91元;
1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1.城鄉社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2.農林水(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4.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6.金融(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3.其他(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4.債務還本(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5.債務付息(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103,000.00元,決算為103,00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元,決算為70,00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67.96%,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3,000.00元,決算為33,00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32.04%,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3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元,支出決算為103,00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70,000.00元,決算為70,00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3,000.00元,決算為33,00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長0.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0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增加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0.00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較上年無增減變動。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0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開展司法行政工作時到上級部門開會、培訓等,到鄉鎮、村、社區開展督查、檢查、考核等工作時使用車輛產生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其他縣區單位到我局及鄉鎮司法所督查、檢查、指導工作,辦案等發生的公務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司法局2023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66,716.01元,比上年增加57,891.81元,增長11.38%,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發生辦公費和繳納工會經費較多。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87,389.73元,印刷費9,276.00元,差旅費7,990.00元,公務接待費33,000.00元,勞務費32,400.00元,工會經費61,385.28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000.00元,公務交通補貼26,275.00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3年末,龍陵縣司法局資產總額29,448,957.50元,其中,流動資產23,659,899.65元,固定資產1,094,413.37元(凈值),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0.00元(凈值),其他資產0.00元(凈值)(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32,930,415.7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3,481,458.2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凈值)414,378.83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00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詳見附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701,188.46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73,140.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250,00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8,048.46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68,32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68,328.00元。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我單位無需要說明的情況。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本文中公開的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相關數據是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相關經費,不含非財政撥款部分。
(四)本文所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行以及編制后續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監督索引號530523001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