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30/2016-0907018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5-07-14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1.主要職能。龍陵縣司法局是縣人民政府組織指導全縣普法、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律師公證、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2.機構人員情況。內設機構6個股室:辦公室、宣傳股、基層股、法律援助股、公證處、社區矯正大隊,派出機構為10個鄉鎮司法所。
(二)2014開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4年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縣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為契機,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司法行政系統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為載體,充分發揮法治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職能作用,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秩序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服務,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加強隊伍建設,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為我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屬于行政單位。部門在職在編實有人數27人,其中:財政全供養27人;在編實有車輛2輛。離退休人員1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0人。
三、部門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龍陵縣司法局部門決算總收入269.7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9.71萬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65.13萬元,占總收入的24%。
部門決算總支出26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0.97萬元,占總支出的70%;項目支出79.13萬元,占總支出的30%。
(一)基本支出情況。2014年用于保障司法局機關、10個司法所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80.97萬元。與2013年對比增長12.29萬元,主要原因為調資,人員經費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辦公經費、印刷費、水電費、汽燃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0%。人均日常公用經費在職人員每人0.4萬元,退休人員每人0.2萬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2014年用于保障司法局機關、10個司法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79.13萬元。與2013年對比增長18.45萬元,主要原因省廳補助木城國門司法所建設款10萬元及縣財政撥付社區矯正專項資金10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4年部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100%。與2013對比增長30.54萬元,原因分析:一是人員經費增加;二是縣財政撥付社區矯正專項經費10萬元;三是省廳補助木城司法所國門司法所建設款10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21.4萬元。主要用于:(1)2040601項,行政運行支出13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23.8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18萬元;(2)2040604項,基層司法業務支出32萬元,中央及省政法轉移支付資金14萬元,縣財政專項工作經費18萬元。(3)2040605項,普法宣傳經費支出13萬元,其中10萬元為中央及省政法轉移支付資金;3萬元為“六五”普法工作經費。(4)2040607項,法律援助經費支出9萬元,該經費為法律援助的辦案專款。(5)2040699項,其他司法支出經費3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7萬元,其中3.47為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獎金,1.8萬為固定資產投資獎;項目支出25.13萬元,其中0.13萬元為服裝款,15萬元為中央及省政法轉移支付資金10萬為木城司法所的國門司法所建設款。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38.6萬元。主要用于:2080501項,行政單位離退休費支出38.6萬元。
五、“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司法局部門201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18.9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2.57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6.38萬元。
2014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3年決算數減少3.8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鄉鎮2014年車輛修理費用沒有全部清算。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龍陵縣司法局部門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1輛(其中3輛為執勤執法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57萬元。比2013年決算減少3.9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機關及鄉鎮司法所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龍陵縣司法局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150批次,1596人,公務接待費開支6.38萬元,比2013年決算增加0.05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有關部門到我局檢查指導工作及10個鄉鎮司法所到局機關辦業務產生的費用。
(本文來源: 作者: ) 責任編輯(作者):llx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