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2022-01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2-01-22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司法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結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5號)《云南省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條例》及實施細則要求,按照《保山市司法局關于開展2022年“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的通知》及縣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部署,現就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開展2022年“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把握和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工作,持續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奮力譜寫好新時代龍陵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新篇章。
二、活動主題
鑄牢共同體 啟航新征程
三、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深入宣傳展示龍陵縣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成果,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深入推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著力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讓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更加牢固,各族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更加堅定,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顯著增強。
四、活動時間
2022年1月20日--1月31日
五、宣傳重點
(一)開展一次主題宣傳活動
統籌整合司法行政干警、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等資源,深入村(社區)開展一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題宣傳活動,通過設置集中宣傳點、發放宣傳手冊、提供免費法律咨詢解答等方式,教育引導廣大群眾爭做社會和諧、民族團結的維護者和傳播者。通過廣播等媒介,利用好“三微一端”新媒體平臺,通過宣傳欄、廣告牌、LED顯示屏等社會宣傳平臺,多渠道靈活開展宣傳活動。
(二)舉辦一期法律知識講座
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充分發揮“一村一律師法律顧問”的優勢作用,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團深入村(社區)開展法律知識講座,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鄉工作條例》《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云南省民族團結進步示施區建設條例》《云南省宗教事務條例》《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重點條文講解、典型案例分析、現場解答咨詢等方式,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明白人和帶頭人。
(三)組織一輪專題學習教育
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要通過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干部職工學習等方式,組織抓好單位內部學習宣傳活動,把學習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同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回信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市第五次黨代會、縣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結合起來,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統籌安排組織好“宣傳月”各項活動。
2.“宣傳月”活動開展過程中,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總體部署安排,適時下沉到村(社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宗教活動場所等基層一線,重點是木城鄉及宗教工作重點村(社區)。
3.各司法所要認真總結活動開展情況,全面提煉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好的經驗做法。活動開展情況(word版)和照片(相機拍照圖片原圖要求清晰,圖片規格在2MB以上,不少于5張)請于2月8日(星期二)前報送縣司法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