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2022-0301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2-03-01 |
| 文號 | 瀏覽量 |
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質量,切實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云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現就做好2022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查范圍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行政執法主體已辦結的行政許可案卷、按一般程序辦結的行政處罰案卷和行政強制案卷。各行政執法部門可結合工作實際,適當增加其他類別的案卷評查。
二、評查內容和標準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評查。國家部委已制定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的,按照國家部委的標準進行評查;國家部委未制定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的,按照《云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附件3)進行評查。評查時,要將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特別是音像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有關要求作為評查的內容和標準。
三、評查方式
主要采取各行政執法部門自查自評、縣司法局隨機抽查和市司法局集中評查等方式進行。
四、評查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評(2022年3月1日—5月1日)
各行政執法部門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依據評查內容和標準組織案件承辦人員對行政執法案卷先行進行自查,部門法制機構對本部門行政執法案卷進行全面自評自查,形成書面自查意見(包括自查結果、案情簡介、好的方面、存在問題及建議、自查分等),填寫行政執法案卷自查表(附件1),撰寫自查報告(包括自查工作開展情況、自查案卷數量、自查案卷的總體情況、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內容),于2022年5月1日前一并報送同級司法行政機關。
(二)隨機抽查(2022年5月1日-7月30日)
縣司法局按照不低于本轄區各行政執法部門自查案卷總數5%的抽查比例,重點對本轄區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旅游、衛生健康、應急、林草、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教育等重點執法部門案卷自查自評情況進行抽查,被抽查單位于2022年7月10日前準備相關卷宗資料報縣司法局。
(三)總結分析。(2022年12月20日前)
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結束后,縣司法局將結合自查自評、隨機抽查、集中評查及責任落實等情況,對評查工作和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程序審定后予以通報。
五、工作要求
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龍陵縣2022年法治建設成效考評內容。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深入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統籌推進案卷評查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文書,提升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辦案能力,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縣司法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評查與指導并重,加強對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檢查指導。
聯系人:劉琦,電話(傳真):0875-6121641,電子郵箱:llxsfj641@163.com 。
附件:1.2022年行政執法案卷自查表
2.2022年行政執法案卷抽查表
3.云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
龍陵縣司法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