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2023081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2-10-12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加快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保辦發〔2021〕12號)精神,結合龍陵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使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二)堅持政府主導。全面落實政府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的主體責任,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推動服務能力可持續發展。
(三)堅持改革創新。創新公共法律服務內容、形式和供給模式,整合優化各類法律服務資源,促進資源共建共享。
(四)堅持法治導向。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基本職責,把化解矛盾作為基本任務,把推進法治建設作為基本導向,引導群眾在法治框架下解決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
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體系基本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持續推進,人民群眾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目標相適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全面覆蓋、服務供給優質高效、服務保障堅實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基本實現,法律服務的滿意度和社會公信力顯著提升,人民群眾共享公共法律服務成果基本實現。
三、重點內容及措施
(一)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
1.著力構建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全縣公共法律服務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實體平臺實現全覆蓋,基礎設施、服務條件進一步提升改善。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構建集“云南掌上12348”、法律服務網站、微信公眾號、智能法律服務機器人為一體的公共法律服務網,形成“一條主干四張網”的便民服務格局,提供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高品質公共法律服務。廣泛宣傳推廣,大力提升社會公眾對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知曉率、首選率。
2.強化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配置。將律師、公證、仲裁、人民調解、法律咨詢、法治宣傳、法律援助以及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人民群眾所需的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到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做到“應駐盡駐、應上盡上”。完善推廣智慧公共法律服務云平臺,實現“一網通辦”、資源共享。
3.推進特殊群體公共法律服務。圍繞構建均等普惠法律服務格局,將低收入群體、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單親困難母親等特殊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作為公共法律服務重點對象。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法律援助對象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農民工欠薪維權、困難群眾跨區維權等申請法律援助時“容缺受理”。將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證事項列入法律援助范圍。引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
4.推進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充分發揮司法所統籌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宣傳、基層法律服務、法律咨詢等功能,發揮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加強鄉村法律顧問工作,落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實現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廣“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四步法”,加強訴源治理,完善多調對接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主渠道作用。以群眾有效接受法律知識為目標,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實現每個村(社區)有1個以上法治文化陣地,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積極開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建設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個。
(二)促進公共法律服務多元化專業化
1.為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律師、公證員認真做好商標、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工作。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制度,加強法律風險評估。建立完善民商事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扶持仲裁機構健康發展、規范運行。
2.為黨政機關依法履職提供法律服務。在鞏固全縣黨政機關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公職律師工作覆蓋面,提高黨委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黨政機關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法律意見的工作機制,細化明確相應工作規則和流程。完善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黨內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工作機制和參與重大決策、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選聘機制,優化法律顧問隊伍組成。
3.為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提供法律服務。加強法律援助工作,推進律師調解工作。推進法律援助參與認罪認罰從寬辦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工作機制。完善對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程序,強化與公證債權文書有關執行程序的銜接。
(三)創新公共法律服務管理機制
1.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加大統籌力度,由司法行政部門牽頭,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人社、發改、財政、民政、農業農村、信訪等部門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在規劃編制、政策銜接、標準制定實施、服務運行、財政保障等方面加強整體設計、協調推進。健全公共法律服務與訴訟服務、社會服務等領域的工作對接機制,實現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投資、捐助等方式參與和支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2.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加強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統一管理,健全完善仲裁管理機制,明確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地位,完善法律顧問管理制度,加強對行業專業調解的統籌指導,提升服務綜合效能。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的作用,完善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
3.建立健全評價機制。執行好公共法律服務評價指標體系,落實好律師行業專業水平評價體系和評定機制,促進律師專業化分工。貫徹好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服務規范和案件質量標準,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逐步推行與服務質量掛鉤的差別補貼。通過個案辦理、網絡、熱線等方式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以群眾滿意度檢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成效。
(四)加大保障力度
1.加大隊伍建設力度。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工作,不斷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注重引導法律服務人員中的黨員帶頭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優化公共法律服務隊伍結構,穩步增加律師、仲裁員、法律援助人員數量,加快發展壯大政府法律顧問隊伍,積極發展壯大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規范發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培養壯大擅長辦理維護殘疾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及化解相關社會矛盾的專業公益法律服務機構和公益律師隊伍。發展壯大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建立涉外律師人才庫。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公共法律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
2.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做好公益性法律服務、法治宣傳、人民調解參與重大事件處置、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等工作的必要經費保障。將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常態機制,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務激勵保障機制,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五)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統籌協調
1.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保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與經濟社會建設同頻共振、協調發展。各鄉鎮、各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明確責任、統籌建設,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任務單、時間表和路線圖,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2.加強督查指導。縣司法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組織和引導公共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縣司法局要定期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進展、成效及保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結果提供有關部門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參考。
3.加強宣傳引導。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媒體,大力宣傳推廣使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資源,提升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知曉率、使用率和滿意率。積極開展各類主題活動和創建活動,及時總結、典型引領,宣傳表揚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推廣基層先進經驗和創新舉措,不斷提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水平。
附件:1.龍陵縣公共法律服務發展指標(2022年)
2.龍陵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分解
附件1
龍陵縣公共法律服務發展指標(2022年)
序號 | 內 容 | 指 標 |
1 | 法治宣傳教育服務 | 1﹒在每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陣地提供法治文化產品。 2﹒全縣每個村(社區)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3﹒全縣每個村(社區)有1個以上以法治為主題的廣場、公園、宣傳欄等法治文化陣地。 |
2 | 律師法律服務 | 1﹒全縣律師增加10%。 2﹒全縣律師每年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民事訴訟代理、行政訴訟代理有提升,黨政機關、人民團體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達到100%。 3﹒有10名以上律師的事務所達到50%以上。 |
3 | 公證法律服務 | 依法開展工作業務。 |
4 | 法律援助服務 | 1﹒依法依規開展法律援助工作,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農民工欠薪、困難群眾跨區維權等申請法律援助的開展“容缺受理”。 2﹒加強法律援助辦案補貼管理工作應。 3﹒將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證事項列入法律援助范圍。 |
5 | 基層法律服務 | 積極為有需求的城鄉居民提供民事、行政訴訟代理及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接受委托參加調解、解答法律咨詢以及代寫法律事務文書等法律服務。 |
6 | 調解服務 | 1﹒矛盾糾紛受理率、調處率達100%,化解率達98%以上。 2﹒全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增加到7個以上。 |
7 | 村(社區)法律顧問 | 1﹒村(社區)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率達100%。 2﹒每名法律顧問每年為村(社區)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包括來電咨詢)、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代擬(寫)法律文書、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協助處理信訪問題不少于12件(次)。 |
8 | 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公司律師 | 1﹒各級黨政機構、人民團體的公職律師增加10%,事業單位普遍推行法律顧問制度,聘請法律顧問達到20%以上。 2﹒指導國有大中型企業、重點民營企業普遍設立法律顧問,引導有條件的公司做好公司律師申請工作。 |
9 | 仲裁服務 | 扶持龍陵縣仲裁委健康發展、規范運行。 |
10 |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服務 | 做好法律職業資格證考試引導工作。 |
11 | 實體平臺 | 縣、鄉鎮、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100%建成,基礎設施、服務條件進一步提升改善。 |
12 | 網絡平臺 | 1﹒群眾通過微信公眾號、法律服務網、智能法律服務機器人獲取智能法律咨詢的訪問量、咨詢量有提升。 2﹒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設置法律服務機器人,引導和鼓勵群眾使用機器人自助服務。 |
附件2
龍陵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分解
序號 | 指標任務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1 | 建設完成全縣公共法律服務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實體平臺,基礎設施、服務條件進一步提升改善。 | 縣司法局 | 縣財政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2 | 建立健全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推行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 | 縣司法局 | 縣司法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3 | 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農民工欠薪、困難群眾跨區維權等申請法律援助的開展“容缺受理”。 | 縣司法局 | 縣公安局 縣民政局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縣人民法院 縣人民檢察院 | 2022年 12月底前 |
4 | 引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 | 縣司法局 | 縣司法局 | 長期推進 |
5 | 1.建設1個以上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各級主流媒體開設法治宣傳欄目(節目)。 3.各中、小學配備一名法治副校長(兼職)。 4.每個村(社區)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5.每個村(社區)有1個以上以法治為主題的廣場、公園、宣傳欄等法治文化陣地。 | 縣司法局 | 縣教育體育局 縣財政局 縣廣播電視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6 | 1.加強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推進律師調解工作。推進法律援助參與認罪認罰從寬辦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 2.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工作機制。 | 縣司法局 | 縣公安局 縣人民法院 縣人民檢察院 | 長期推進 |
7 | 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有關部門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形成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強大合力。 | 縣司法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 縣民政局 縣公安局 縣財政局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 縣信訪局 縣人民法院 縣人民檢察院 | 2022年 12月底前 |
8 | 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通過司法確認保障調解的法律效果,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 | 縣司法局 | 縣信訪局 縣人民法院 | 長期推進 |
9 | 完善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 | 縣司法局 | 縣司法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10 | 設立以基礎設施、人員配備、業務開展方面的公共法律服務量化考評指標體系。 | 縣司法局 | 縣司法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11 | 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 縣司法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12 | 將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常態機制,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務激勵保障機制。 | 縣司法局 | 縣財政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13 | 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等新媒體,不斷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覆蓋面。 | 縣司法局 | 縣委宣傳部 縣廣播電視局 | 長期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