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tj-/2020-0608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
| 公開目錄 | 辦事指南 | 發布日期 | 2020-06-08 |
| 文號 | 瀏覽量 |
2014年12月22日,醞釀7年之久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布,于2015年3月1日執行。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正式入實操階段,它的展開將為房地產稅的征收起到基礎性作用,并推動遺產稅、物權保護等一攬子制度改革。但是自《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至今仍有許多人對辦理不動產權證抱有許多疑惑:
(一)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有什么用?
不動產權證書主要是為了保護公民或集體的不動產所有權而設立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力人享有該不動產品權的證實,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即可證明自己對該不動產享有所有權,可以從法律上得到相應保護。
(二)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的區別有哪些?
1、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于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于此相比,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2、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雖然都是房子最直接的證明,不過這兩本證件還是有不同之處的,相對來說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不動產證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明確了起和止日期以及房屋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
3、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的發證機關不同,不動產登記機構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其蓋章為各登記機構公章,而房產證蓋章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
(三)是否值得辦理不動產權利證書呢?
毋庸置疑,不動產權證書作為不動產權利憑證,是很有必要辦理的。如果不予辦理,對處分自己的不動產將帶來諸多麻煩。而且,如果自己的不動產遭受損害,在救濟上也是很麻煩甚至不充分的。
(四)辦理不動產權證書需要注意事項?
不用特意換新證,只要沒有涉及到房產變更,交易買賣等,不用特意換證,原來的證書仍具有法律效力,新舊證書會并行使用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