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5262660/20201221-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政府采購信息 | 發布日期 | 2020-12-21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落實采購人責任主體,加強對本單位政府采購活動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購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適用采購范圍主要包括:
(一)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二)各類辦公設備、專用設備(器材)等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特殊類物品的采購。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對象為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局機關(各股室)、各二級單位。
第四條局機關的計劃采購和實物管理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會計核算管理工作由財務負責。各二級單位的計劃采購和實物管理由各二級單位負責人負責。采購工作中,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細化工作流程及環節。
第五條全體工作人員應厲行節約,愛護公共財產,配合、支持管理人員做好物品采購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購方式及流程
第六條對資產的采購實行計劃管理。資產采購計劃在局機關各股室、各二級單位定期提出申請的基礎上編制,并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查批準。屬于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應編入下年度預算并報財政。
第七條?一般資產采購嚴格按規定操作程序辦理:
(一)申請。局機關各股室需要采購資產時,應提前向局辦公室提出申請報備及審批。
(二)采購。一般資產的采購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采購金額500元以下(含、500元)由辦公室主任審批,采購金額500元—1000元的,由分管領導審批,采購金額1000元以上的,由主要領導審批。重要資產采購,應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負責。
(三)驗收。建立資產采購驗收制度。局辦公室應做好資產的驗收、登記、發放、保管等工作。原則上,保管人與采購人應由不同的人員擔任。
(四)付款。財務工作人員根據資產采購審批單、驗收入庫單、采購發票等有關附件辦理付款手續。
(五)其它事項:
局機關除局辦公室外,其他股室和個人不得私自進行采購資產。凡未經審批自行采購的物品,一律不得報銷。
各二級單位采購方式及流程可參照局機關辦理。采購工作總體要求: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細化工作流程及環節。
第八條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和制度,對委托社會代理機構組織實施的采購,應在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批準下達后,參照以下基本流程組織實施:
(一)提出采購需求。根據采購預算和計劃,各股室(二級單位)應準確完整的提出采購需求,對采購項目的規格、型號等功能性需求進行描述,但不得指定品牌、廠家等。
(二)審核采購需求,確定采購方式。辦公室對需求單進行審核,對專業性強的項目可邀請專家進行評審,并確定具體采購方式,報請單位領導和財政部門批準。
(三)確定委托機構。辦公室可在對代理機構的資質和業績進行綜合考量后,簽訂委托合同,確定委托機構。需領導審批的,辦公室還應報單位領導層審批。
(四)編制招標文件。代理機構組織編寫招標文件,并由各項目實施股室(或各二級單位)進行審核。招標文件不得違背政府采購法規規定,應科學合理公正的設定采購需求、招標條件、評分標準和評分方法等,不得指定品牌或設置歧視性、傾向性條款。
(五)發布采購信息,組織實施采購。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規規定,在政府采購相關媒體上發布采購信息公告、接受投標人報名、發售招標文件、抽取政府采購專家、組織開標評標、確定中標候選人和發布預中標公告等。
(六)簽訂合同,驗收驗貨和支付結算。預中標公告公示期滿后,應及時組織簽訂合同,并按規定組織驗收驗貨并出具驗收報告,按規定程序提交財務支付結算。
第九條對重大采購項目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對驗收不合格的,要及時上報處理,并不得支付采購資金。
第三章?資產領用管理
第十條規范資產的使用申請、審批、發放等環節的工作,控制資產領用風險,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對辦公用品的領用實行定額管理。辦公室由專人對物品領用進行登記,領用人員需注明領用日期、用途、數量等內容。辦公室每季度應對物品購買和領用情況進行匯總,向局分管領導報備。
第十一條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核算,并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制度,每年至少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一次。
第十二條工作人員領用的各類資產只能用于工作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不得用于私人事務。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調動或退休的,應自覺交清個人保管使用的各類公用物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損毀。
第十四條因個人原因,造成資產人為損壞或由于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由責任人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第四章其他相關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及本單位“三重一大”制度、各項政府采購制度規定等。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并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采購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防范采購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收受商業賄賂、損害單位利益。
第十七條建立政府采購聯絡員制度,明確一名辦公室人員作為政府采購聯絡員,專門負責本單位政府采購溝通、協調和聯絡事宜。
第十八條對于委托社會代理機構采購和自行采購項目,明確了項目監察工作小組、驗收工作小組等監督機構。根據管采分離原則,采購經辦人員不得參與上述監督機構。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應嚴格執行我局預算管理辦法和資產配置標準,確保有預算才能采購,嚴禁超預算、超標準、超規格和奢侈品采購。
第十九條加強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由檔案室負責妥善保管采購業務的相關文件,包括: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投訴處理決定等,完整記錄和反映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第二十條對于大宗設備、物資或重大服務采購業務需求,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成立由單位內部資產、財會、審計、等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采購業務各個環節的控制。
第二十一條加強涉密采購項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購項目,應當在保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嚴格履行安全保密審查程序,并與相關供應商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三條局辦公室根據財政政府采購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適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