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170403-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府采購信息 | 發布日期 | 2017-04-03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及有關專業評審機構評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經縣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批準。2016年11月14日由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委托保山市泰恒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代理本次“龍陵縣鎮安鎮垃圾收運設施設備及送貨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該采購項目為1個包,依法定程序定于2016年12月12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準時開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項目名稱:龍陵縣鎮安鎮垃圾收運設施設備及送貨服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BSTHLLCG2016-11 。
2、招標人: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3、采購項目開標地點:龍陵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第一開標室;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氈帽坡旁邊)。
4、建議組建該項目公開招標領導小組:由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組建3人及以上單數的公開招標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蓋公章),于2016年12月9日17:30時前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
5、建議組建或抽取該采購項目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采購人)1人,縣質監局1人,縣環衛站1人,縣住建局1人,縣職業高級中學1人,合計5人。要求:該采購項目組建成員必須具備專業技術資格及以上。
6、參加監管部門:縣市場監管局1人,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股1人,縣政務服務管理局1人,縣公證處2人,合計4人。
7、采購項目公開招標領導和評標委員成員主要任務:⑴及時了解和掌握“龍陵縣鎮安鎮垃圾收運設施設備及送貨服務采購項目”評分原則、綜合評審打分;⑵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的評審情況進行綜合把關,并評審出中標候選人順序(按從高到低的評審所得分數,取1-3名);⑶整個開標過程,必須遵守公開招標程序及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監督下平穩運行。
8、現場由招標代理機構主持并提供評審專家或專業技術員“龍陵縣鎮安鎮垃圾收運設施設備及送貨服務采購項目”招標文件和“評審評分細則和標準”各1套。
9、該采購項目的專家或專業技術員及涉及相關單位事項的通知,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通知單位準時參加,同時注意保密紀律,暫時不得公開。
此通知
龍陵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