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04_A/2017-0125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17-01-25 |
| 文號 | 瀏覽量 |
2017年龍陵縣財政局預算公開目錄
一、龍陵縣財政局基本情況
二、龍陵縣財政局職責調整
三、龍陵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四、龍陵縣財政局實行部門預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龍陵縣財政局編制部門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六、龍陵縣財政局具體做法
七、龍陵縣財政局部門預算編制數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三)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八、名詞解釋
九、龍陵縣財政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十、龍陵縣財政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人員經費支出預算表
(五)日常公用經費預算表
(六)項目支出預算表
(七)項目支出預算表(經濟分類)
(八)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財政撥款人員經費支出預算表(附表1)
財政撥款日常公用經費預算表(附表2)
(九)預算外資金支出預算表
(十)預算外收入項目明細表
(十一)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表
(十三)2017年部門單位基本信息表
龍陵縣財政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說明
一、龍陵縣財政局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龍陵縣委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龍陵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龍發〔2010〕24號)精神,設立龍陵縣財政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龍陵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根據《龍陵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在龍陵縣財政局加掛政府金融辦公室牌子的通知》(龍機編發[2012]8號),加掛龍陵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牌子。龍陵縣財政局履行下列工作職能:
二、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新增金融協調服務的相關職責。
(三)劃出政府采購中心相關職責。
三、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開展財政課題研究,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運行和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對鄉(鎮)的財政體制政策,監督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二)承擔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全縣財政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縣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受龍陵縣人民政府委托,向龍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龍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中央、省、市對龍陵縣的轉移支付。
(三)擬訂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核算、監督和專項稽查;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國庫資金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
(五)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全縣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縣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協調金融服務有關事宜,監管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制訂全縣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承擔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和信用擔保行業的監管工作;管理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政監管;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制定防范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
(十)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培訓;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全縣部門財務活動,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處理。
(十三)制定財政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和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五)擬定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出資人對縣屬企業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十六)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龍陵縣財政局設立: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綜合股、稅政法制股、預算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經濟建設股、農業股、社會保障股、企業股、涉外金融股、會計股、監督檢查股、政府采購管理股、績效評價股、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股、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財政投資評審股、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龍陵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副科級)。根據縣委編辦文件精神,在財政局加掛龍陵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牌子,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設縣金融辦綜合股,局內設機構增加為24個。龍陵縣財政局總編制55名,其中行政編制32名,暫定編制19名,工勤編制4名。龍陵縣財政局車輛編制5輛,實有車輛5輛。2017年龍陵縣財政局部門預算是:龍陵縣本級財政安排經費645.89萬元,支出645.89萬元,其中:(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9.94萬元,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79.45萬元,農林水支出21.5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萬元,金融支出10萬元;(按經濟用途分類)基本支出584.89萬元;項目支出61萬元。
四、實行部門預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實行部門預算是財政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三大改革(政府采購、國庫單一支付制度、部門預算)的重中之重,是推進依法理財的重要措施。實行部門預算有利于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框架相適應的財政運行機制,實現依法理財、規范理財,提高財政工作質量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推進部門預算是建立科學規范的預算管理制度,保證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礎。實行部門預算就是將財政資金按部門和項目進行分配,通過零基預算辦法,把原來按功能劃分的資金細化到部門和項目,把部門的各種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預算一經人民代表大會批準,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都必須嚴格執行。
五、編制部門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龍陵縣財政局編制部門預算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認真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努力培植財源,強化收入征管,優化支出結構,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著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績效管理水平,為龍陵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轉型發展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六、具體做法
(一)強化征收管理,確保財政收入應收盡收。圍繞全縣財政收入目標,充分發揮財政干部主觀能動性,增強工作責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收入征管力度。完善財政收入目標責任制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收入增長激勵機制,形成人人抓收入、層層抓落實、上下聯動抓好財政收入的良好局面;對重點稅源、主要稅種、重點企業,實施監控,做到應收盡收。進一步強化與征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加大稅收稽查力度,堅決依法打擊偷、逃、騙、抗稅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把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國有土地轉讓收入、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等非稅收入收繳到位,防止非稅收入流失。
(二)優化支出結構,切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嚴格按照“增收節支、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總要求,統籌兼顧,把有限的財政資金集中用于保運轉、保民生和縣委、縣政府重點支出需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從嚴控制一般性開支和新增支出,嚴格按預算公開年初預算數執行財政預算,統籌用好預算安排的各項資金;努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對于上年結余結轉資金,預算安排時優先考慮支出。同時,凡符合基金預算和專項收入安排支出的項目,優先使用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不足部分再通過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安排,進一步提高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深化財政改革,繼續提升科學理財水平。繼續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涵蓋所有財政資金的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障性基金預算收支體系,提高預算編制質量;進一步深化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規范非稅收入收繳各項管理制度;繼續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進一步健全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擴大改革覆蓋面,指導鄉鎮推進“鄉鎮開設零余額賬戶”模式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真正實現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繼續推進公務卡制度的改革,督促預算單位及鄉鎮按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規定的項目,嚴格使用公務卡或轉賬結算,提高公務卡使用率,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務支出管理;大力推進預算信息公開,做好財政預決算報告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加強協調服務,繼續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繼續加大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保障力度,支持各級各部門策劃、包裝一批大項目、好項目,努力爭取更多的項目資金和體制政策支持;千方百計落實上級項目配套資金,確保上級扶持項目和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順利實施;大力支持重點工業園區建設和重點產業發展,增強全縣經濟發展動力;嚴格執行好中小企業發展財稅扶持政策,支持縣非公貸款擔保公司發展壯大,切實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貸款難的問題,促進企業加快發展;充分利用好縣金融辦這一服務平臺,繼續完善政府、銀行和企業溝通協調機制,加強政銀企合作力度,促進經濟與金融互動發展;認真謀劃“十三五”
(五)是加快作風轉變,大力塑造財政良好形象。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認真落實為民務實清廉要求,繼續抓好作風轉變,引導廣大財稅干部牢固樹立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道德意識;圍繞財政中心工作,強化政治理論、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培養復合型人才,全面提高財稅干部的專業技能和管理能力;推進財政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教育引導,強化監督制約,不斷推進構建設符合財政實際、富有特色的懲防體系,努力打造一支“廉潔、高效、規范、務實、創新”的財政干部隊伍,切實塑造財政良好形象。
(六)準確把握部門的工作重點。編制部門預算必須把部門的中心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以重點考慮。所需項目經費為:一是金融辦工作經費10萬元;二是財政年終決算會議費2.5萬元;三是財政部門預決算,財政一體化系統及票據管理系統維護費20萬元;四是農業綜合開發辦項目工作經費10萬元;五是國資公司、擔保公司工作經費5萬元;六是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項目工作經費11.5萬元;七是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經費2萬元,以上項目經費合計61萬元。
七、部門預算編制數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原則及做法,預算數為:收入安排645.89萬元,支出645.89萬元。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安排645.89萬元,比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安排數471.98萬元增173.91萬元,增36.85%,其中:基本支出584.89萬元,比2016年的410.98萬元增173.91萬元,增42.32%;一是工資福利支出安排502.90萬元,比2016年的306.52萬元增196.38萬元,增64.07%;增的主要原因為2017年度主要為政策性調資、增資及2017年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財政配套資金已在年初部門預算中下達。二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安排79.31萬元,比2016年29.94萬元增49.37萬元,增164.90%,增的主要原因為部門預算安排的公務交通補貼資金。三是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7萬元,比2016年74.53萬元減71.86萬元,減96.42%,減的主要原因為我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資已以2016年12月開始由社保機構發放,故2017年的部門預算中均不包含離退休人員工資。項目支出61萬元與上年部門預算數持平。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2017年部門預算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支出140.31萬元,與上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90.94萬元對比增49.37萬元,增54.29%,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工會經費較上年的增加2.25萬元及公務交通補貼49.02萬元。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為公務經費19.88萬元,車輛經費2.4萬元,工會經費8.01萬元,公務交通補貼49.02萬元及所需項目經費為:一是金融辦工作經費10萬元;二是財政年終決算會議費2.5萬元;三是財政部門預決算,財政一體化系統及票據管理系統維護費20萬元;四是農業綜合開發辦項目工作經費10萬元;五是國資公司、擔保公司工作經費5萬元;六是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項目工作經費11.5萬元;七是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經費2萬元。
(三)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我單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保政辦發[2017]3號)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目錄內限額標準以下按要求備案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標采購,集中目錄外限額標準以下的自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按規定進行分散采購。
2017,部門政府采購預算77.67萬元,其中貨物類7.07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70.6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資金中,一般公共預算7.07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其他資金70.60萬元。
八、名詞解釋
預算編制說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相關專用名詞(無)。
龍陵縣財政局
二O一七年一月十五日
| 龍陵縣財政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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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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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上年決算數 |
本年預算數 |
增減原因說明 |
| 合計 |
61 |
57 |
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6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0,公務接待支出5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公務用車運行費為10萬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57萬元,比2016年決算減少3萬元,減幅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0,公務接待支出47萬元,減幅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公務用車運行費為10萬元)。 |
| 1.因公出國(境)費 |
0 |
0 |
|
| 2.公務接待費 |
51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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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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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公務用車購置費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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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務用車運行費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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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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