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2019-0816079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9-08-16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規全縣政府采購活動,切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市委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保山市營商環境提升十大行動〉的通知)》(保辦發〔2019〕18 號以下簡稱《通知》)和《保山市財政局關于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主體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保財采〔2019〕18號) ,經研究,決定開展優化提升全縣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緊緊圍繞《通知》明確的各項工作措施和任務,發現并解決改進一批政府采購活動中可能存在的程序不規范、信息不透明等不利于營造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問題。通過專項提升改造,增強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依法采購意識,規范采購行為,提高依法采購水平,保障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合法權益,切實優化全縣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二、提升工作開展對象和范圍
(一)提升工作對象
此次專項提升工作對象主要為全縣各采購單位。根據具體工作需要,可對部分采購項目延伸至采購代理機構。
(二)采購項目范圍
采購單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期間組織的、采購預算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其實施采購活動全過程的相關情況。
三、提升工作主要內容
(一)采購流程
1.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項目公平競爭情況。
(1)采購人在實施政府采購過程中是否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設置歧視性或指向性條款;
(2)是否有規避公開招標或其他影響公平競爭等違規行為。
2.保證金清退情況。
(1)代理機構和采購單位是否及時清退保證金;
(2)按規定不予退還或因故無法退還的保證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同級國庫;
(3)是否存在采購單位拒收履約保證保函的情況;
(4)是否存在將履約保證金作為簽訂采購合同的前提條件的情況。
(二)采購結果的確定和合同簽訂
1.采購結果確定規范性。
(1)采購人是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成交供應商;
(2)是否嚴格執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節能環保等政府采購政策;
(3)受理質疑案件的答復處理是否依法依規,供應商滿意率情況。
2.合同簽訂情況。
(1)采購項目是否按程序進行驗收,并及時簽訂采購合同;
(2)采購合同是否存在不及時公開、備案等情況;
(三)合同管理
(1)采購合同金額與采購結果是否相符;
(2)是否存在隨意變更合同內容的情況;
(3)采購合同是否存在關鍵要素缺失、明顯錯誤或與采購公告有較大差異的情況;
(四)其他事項
(1)采購單位是否制訂并實施了政府采購或相關財務內控制度;采購經辦人員是否具備政府采購基本業務知識和技能;
(2)是否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并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情況,文件檔案管理是否有序,資料歸檔是否齊全。
四、專項工作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5日)
根據《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啟動全縣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工作,專題研究部署本次專項提升工作,明確工作任務、職責和要求。
(二)自查提升階段(8月16日-8月26日)
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預算主管單位負責組織落實本部門及下屬各單位的自查提升工作。
2. 各采購單位根據專項提升工作開展情況,認真全面,真實及時填報《優化提升全縣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工作統計表》(詳見附件),于2019年8月26日前報送縣財政局。如遇疑難復雜項目或問題,可另附書面報告。
(三)重點提升階段(9月1日-9月26日)
縣財政局根據《通知》要求按不低于采購單位數量10%的覆蓋面開展重點提升工作,并于9月26日前將專項提升工作開展情況書面報告縣財政局。在工作過程中發現有故意瞞報或管理履職嚴重不到位的情況,將予以通報并責令整改,切實維護全縣法制化、便利化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四)整改落實階段(10月1日-10月25日)
針對專項提升工作發現的問題,各級采購單位要切實
落實提升完善,并抓緊研究制定針對性工作舉措,確保專項提升工作取得實效,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明顯提升,縣財政局將適時開展整改提升回頭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采購單位要充分重視本次專項提升工作,加強對專項提升工作的組織領導,分管領導要對專項提升工作進行認真審核把關。要按照要求組織落實符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的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精心組織。對提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切實改進完善,務求取得成效。通過專項提升工作,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活動,切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二)各采購單位具體經辦的業務部門和工作人員要本著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高度重視自查和材料填報工作,確保填報信息資料真實準確全面。
(三)各采購單位可以通過全縣政府采購預算單位QQ群和微信群等多種途徑宣傳交流工作經驗好方法,共同提升政府采購管理水平高。
(聯系人: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股馬江、楊佳芝;聯系電話:0875—6120152)
附件:龍陵縣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提升工作統計表
龍陵縣財政局
2019年8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