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3080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績效評價 | 發布日期 | 2023-08-04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條 為規范龍陵縣民政局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15號)及《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綜〔2019〕55號)和《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社〔2018〕32號)及《云南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落實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2020-3號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簡稱“福彩公益金”)是指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從上級下撥到縣級安排用于民政領域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專項資金。福彩公益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與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統籌安排使用、統一管理。
第三條 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堅持依法管理、規范使用,公開透明、監督問效的原則。
第四條 民政局和項目單位按職責分工共同管理使用福彩公益金。民政局負責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實施方案制定、預算執行、資金日常管理,按政策規定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對項目申報材料和專項資金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具體實施項目跟蹤監管、績效管理,公開福彩公益金的籌集、分配、使用規模、資助項目和執行情況等信息。
項目單位是福彩公益金項目具體執行單位,負責按規定程序組織項目申報和實施工作,嚴格按規定規范使用資金,開展績效管理,公開使用情況等。
第五條 福彩公益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發行宗旨,主要用于資助為老年人、殘疾人、兒童(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等)和其他基本生活特別困難人員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福利項目。
(一)老年人福利項目。主要用于扶持養老服務業發展、困難老年人救助、老年福利設施等方面支出。
(二)殘疾人福利項目。主要用于民政精神康復、輔具康復服務機構建設、設施設備配置等能力提升,以及殘疾人救助等方面支出。
(三)孤殘兒童福利項目。主要用于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設施設備配置等能力提升,以及孤殘兒童救治援助等方面支出。
(四)濟困幫扶項目。主要用于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機構建設提升、公益性殯葬,以及臨時救助、特殊困難群眾救助等方面支出。
(五)社會公益項目。主要用于城鄉為民服務社區建設、地名公共服務、社區志愿服務等項目,以及符合福利彩票發行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項目支出。
第六條 福彩公益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民政行政事業單位、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的基本支出。
(二)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三)對外投資和其他經營性活動。
(四)其他不符合福利彩票發行宗旨的支出。
第七條 民政局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因素法和項目法等方式分配福彩公益金。對下補助資金,按照支出方向選擇分配方式;縣本級項目資金,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采取項目法從嚴界定項目,據實控制資金規模,項目辦負責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提前做好預算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評審等前期準備工作。
第八條 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按下列程序管理:
(一)一般采取項目法分配,要制訂項目實施方案,嚴格按申請審批程序確定項目。特殊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要科學選擇分配因素和權重,分配因素主要從工作任務、財政困難程度、工作績效等方面選擇。
(二)按規定的預算資金分配決策程序,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方案,按程序報縣財政局。
第九條 加強福彩公益金撥付管理,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安全使用。對直接用于特殊困難群眾的福彩公益金,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對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的項目資金,嚴格按照預算安排、項目實施進度和實施方案據實撥付資金,屬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規定執行。
第十條 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執行,不得擅自調整預算,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資金。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發生項目變更、終止,確需調整預算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審批。
民政局、項目單位應當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條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相關要求,民政局和項目單位是福彩公益金預算績效管理責任主體,對福彩公益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年度預算執行完畢或階段性任務完成后,要及時開展績效評價,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改進措施及時整改,應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第十二條 民政局要完善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嚴格補助對象和補助項目資格、條件、標準和申請審核程序等,加強日常管理和考核,對項目實施全過程進行跟蹤問效,提高項目實施質量。
第十三條 加強信息公開,應于每年6月底前在部門門戶網站上公開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開福彩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規模、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民政部門和各項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上報的內部報批審核機制,加強信息審核,對上報和發布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四條 強化標識應用,福彩公益金使用單位應及時、規范設立資助標識,標識內容為“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資助的基本建設、設施、設備項目,應當在建筑物或設施設備顯著位置標注永久標識;資助的培訓類項目,應當在培訓通知、課件及培訓現場標注或懸掛標識;資助的服務類項目,應當在服務過程中通過小旗或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對象展示標識;資助的課題研究類項目,應當在項目成果的顯著位置標標識。項目標識制作相關費用可從彩票公益金項目經費中列支。
第十五條 縣民政局和項目單位要嚴格按規定使用福彩公益金。對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彩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4號)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