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19-091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9-09-12 |
| 文號 | 瀏覽量 |
監督索引號53052300431401000
龍陵縣民政局部門2018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龍陵縣民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二)項目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陵縣民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縣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并組織實施,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老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查、統計、評估、上報和發布災情;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籌措、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
3.負責建立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相關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開展,申報、撥發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并監督使用。負責城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指導城鄉集體、個體興辦敬老院;負責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和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
4.編制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福利事業單位的工作;指導老年人和殘疾人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并監督實施;對城鄉社會福利生產進行宏觀管理;負責全縣內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監督、使用有關工作。
5.貫徹國家優質法規和政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監督執行,承辦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全縣優撫事業單位工作;負責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6.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軍隊復員干部和軍隊離退休干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負責全縣軍休干部休養所的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協調全縣軍供工作。
7.負責社區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建立和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委會建設及城市社區建設工作
8.研究擬定全縣行政區域發展規劃,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縣鄉(鎮)以上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工作,承辦鄉(鎮)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全縣有關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和申報,推行標準地名,規范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
9.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審,監督社團活動,依法查處非法社軒組織及社團違法行為,負債社團行政復議工作。
10.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11.負責全縣級基金會登記和管理工作;查處基金會的違法行為和未登記的基金會。
12.負責全縣養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13.負責公民婚姻登記管理、邊民婚姻登記管理和違法婚姻的查處工作;負責全縣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推行殯葬改革和全縣公墓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14.負責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工作和民政統計年報工作,指導、監督鄉(鎮)及縣民政局下屬單位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民政基礎設施項目規劃、建設、管理。
15.負責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民政干部的業務培訓工作及民政干部的表彰獎勵工作。
16.辦理全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督促、檢查各鄉(鎮)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并綜合上報;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17.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8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聚焦精準施保,社會保障兜底作用得到凸顯。嚴格對照標準要求深入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落實,截至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保保障9768人,占農村低保對象總數的56.55%,全年發放低保金20919000元。
(2)救助保障兜底有效落實。全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565元/人·月,增幅8.65%;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3800元/人·年,增幅15.85%;全縣城市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670元/人·月,增幅分別為22%、44%。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生活費提高到1000元,增幅67%。2018年,為全縣城市低保581戶669人發放救助資金9944480元,農村低保10208戶17174 人,發放救助資金38370450元;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對象1801人,發放特困人員供養資金13899688元;共實施城鄉醫療救助7780人次,發放救助金7838234.37元;共實施城鄉臨時生活救助10468人次1784600元。
切實做好健康扶貧工作,認真落實健康扶貧30條措施,醫療救助建檔立卡貧困戶7011人,發放救助資金6947200元。社會救助資金嚴格落實按月發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有效落實。
(3)狠抓提能增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落實有力。2018年,共下撥使用救災資金406800元,下撥救災棉被740床、衣服710套、大衣504件、其它救災物資207張,共救助受災群眾18258戶次73032人次;
(4)緊盯服務質量提升,養老服務事業加快發展。深入開展“春節”“老年節”慰問活動和留守老人關愛活動,全面落實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供養責任,不斷加大敬老院、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等項目的建設力度,積極探索與進一步落實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監護責任,老齡服務體系日益完善。目前,全縣共發放高齡補助6765人3995400元;簽訂分散供養監護協議1659份,簽約率達99%;發放百歲老人長壽補助16人次67200元;走訪慰問百歲老人37人次57900元,慰問敬老院9所次11500元,慰問抗戰老兵6人,發放慰問金3600元;建成敬老院8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13個,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5個,村社區市級養老服務中心17個,平達鄉、龍江敬老院項目正在實施,象達鄉敬老院完成初驗,龍新鄉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已完成。
(5)兒童保障工作扎實有效。做好留守兒童關愛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精神,切實維護困境兒童生存、發展、安全等各項權益,推動兒童福利事業持續健康發展。2018年我縣孤殘兒童集中供養和散居養育標準達到1774元/月/人和1074元/月/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為108名特困兒童發放孤兒保障金1393200元。
(6)提升服務品質,雙擁優撫安置工作穩步推進。2018年,共安置退役士兵52人,安置工作4人,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628000元,發放待安置期間生活費10900元,發放培訓期間生活補助費76000元;發放義務兵家庭優待金1302000元;發放現役軍人立功獎勵資金8000元;發放重點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9892000元;支付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補助171人次,資金303200元;投入資金690000元,為48戶重點優撫對象困難家庭解決住房難生活難。
(7)加大推進力度,殯葬改革工作持續深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縣、鄉、村、組四級監督管理網絡,加大殯葬市場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違規散埋亂葬行為,禁止新建活人墓;認真落實惠民殯葬政策;抓好縣殯儀服務中心、大松源公墓管理服務工作,全面完成鄉鎮中心公益性公墓項目建設工作,啟動片區公墓規劃建設工作;全面推進火化工作,有序啟動第三批火化區工作
(8)社會管理工作有新提升。一是提升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組織開展《村規民約》修訂完善和評比工作;做好離職村干部生活補助資金的審核發放工作;配合做好村(社區)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建設;指導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村務監督工作;做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相關工作;做好村干部能力提升工作。二是提升民間組織管理工作。加強社會團體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全面推動社會組織建設,依法開展社會團體登記注冊、年檢和注銷工作;協助做好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建立完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體制和機制;積極穩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2018年,評比出10篇縣級優秀《村規民約》;發放離職村干部定期生活補助金142名458500元;制作發放121份代碼證;組織村干部參加省市培訓3批次22人;登記社會組織83個,年審83個。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民政局部門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6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5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分別是:
1.龍陵縣民政局機關
2.龍陵縣中心敬老院
3.龍陵縣救助管理站
4.龍陵縣殯儀館
5.龍陵縣殯葬執法大隊
6.龍陵縣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2018年末實有人員編制36人。其中:行政編制18人(含行政工勤編制2人),事業編制18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18人(含行政工勤人員2人),事業人員1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
實有車輛編制2輛,實有車輛3輛。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合計109,696,990.38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9,696,990.38元,占總收入的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與上年相比增加41599986.38元,增61.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鄉低保資金由往年財政社保專戶撥款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收入42484048.39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合計112,168,993.63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0,221.82元,占總支出的15.99%;項目支出94,238,771.81元,占總支出的84.01%;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00元,占總支出的0.00%。與上年對比增加49676520.81元,增79.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鄉低保資金由往年財政社保專戶撥款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支出42484048.39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民政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7,930,221.82元。比上年減少28460002.76元,減61.3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會計核算不規范,將部分專項業務經費支出納入了單位基本支出核算,2018年規范記賬后專項業務費記入了項目支出,基本支出就比上年減少。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2%,人均工資、津貼補貼經費110532元;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0.68%,人均費用50782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民政局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94,238,771.81元。與上年對比增加78136523.57元,增長485.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會計核算不規范,將部分專項業務經費支出納入了單位基本支出核算,2018年規范記賬后專項業務費記入了項目支出,所以本年項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為:
1. 民政管理類項目支出1947160元,項目工作已實施完畢。
2. 撫恤類項目支出7447554.58元,項目工作已實施完畢。
3. 退役安置類項目支出299324元,項目工作已實施完畢。
4. 社會福利類項目共支出18759881.84元,其中發放孤兒生活費1393295.34元、老年福利項目7241400元、殯葬項目支出10025186.5元。
5. 殘疾人事業項目支出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2255880元,項目工作已實施完畢。
6. 自然災害生活救助類項目支出876594元,項目已實施完畢。
7. 最低生活保障項目支出42484048.39元,項目已實施完畢。
8.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13899688元,項目已實施完畢。
9. 彩票公益金項目支出5721000元,主要是民政養老項目資金,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已撥付完畢。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447,993.63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90%。與上年對比增加50187889.05元,增長89%,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城鄉低保資金由財政社保專戶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支出42484048.39元、殯葬項目支出增加活人墓拆除補助及骨灰規范安葬獎勵金4557694.5元,困難群眾救助補助標準提高也增加一部分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外交(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3.國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5.教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6,447,993.6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務支出4948650.08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557529.8元、撫恤支出13897047元、退役安置支出1414524元、社會福利支出20376993.99元、殘疾人事業支出2255880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支出430147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2484048.39元、臨時救助支出1123121.37元、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14238688元、其他農村生活救助支出547641元、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補助支出302400元。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1.城鄉社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2.農林水(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4.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6.金融(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8.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1.其他(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2.債務還本(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3.債務付息(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80000元,支出決算為102,777.50元,完成預算的5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34,798.00元,完成預算的8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7,979.50元,完成預算的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縣民政局強化公車管理,建立健全公車管理制度,公車使用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杜絕了公車私用現象,車輛維修實行定點,加油及高速繳費均實行了一車一卡。嚴格公務接待,規范接待標準。厲行節約,提高思想認識,樹立節約觀念,通過宣傳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引導和規范全體工作人員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倡導網絡辦公,促進辦公低碳化。注重日常節儉,養成節約習慣,做到"人走燈滅",下班及時關閉電腦、復印機、空調等用電設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7年減少71,522.50元,下降41.0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減0.00元,增減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498.00元,增長1.4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72,020.50元,下降51.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縣民政局強化公車管理,建立健全公車管理制度,公車使用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杜絕了公車私用現象,車輛維修實行定點,加油及高速繳費均實行了一車一卡。嚴格公務接待,規范接待標準。厲行節約,提高思想認識,樹立節約觀念,通過宣傳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4,798.00元,占33.86%;公務接待費支出67,979.50元,占66.14%。具體情況如下:
1.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4,798.00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34,798.00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開展民政救災、救助、脫貧攻堅、殯葬改革等社會服務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2. 公務接待費支出67,979.5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67,97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會救助、救災、殯葬改革等公務活動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民政局部門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914,358.14元,與上年對比減少547867.08元,減2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
1. 印刷費減少15328.5元;
2. 手續費減少94505元;
3. 差旅費減少9182.97元;
4. 公務接待費減少93267元;
5. 其他商品服務支出減少450952.95元。
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
1. 辦公費218150.5元;
2. 印刷費58747.5元;
3. 手續費5600元
4. 水費28926.8元;
5. 電費22880.65元;
6. 郵電費54742.49元;
7. 差旅費126577.03元;
8. 維修費44270元;
9. 公務接待費46733元;
10. 勞務費895830.67元;
11. 其他交通費用183302.86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龍陵縣民政局部門資產總額46,843,510.08元,其中,流動資產12,715,652.28元,固定資產27,580,347.80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5,518,000.00元,無形資產0.00元,其他資產1,029,510.00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1,513,984.77元,其中;流動資產減少7,369,329.67元,固定資產增加62,052.90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5,518,000.00元,無形資產增減0元,其他資產增加275,292.0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1輛,賬面原值93622.1元;報廢報損資產8項,賬面原值2756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單位: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計 | 1 | 46843510.08 | 12715652.28 | 27580347.8 | 25282519.8 | 856731 | 1441097 | 5518000 | 1029510 | ||||
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408583.56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079387.5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29196.06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項目一: 1.項目名稱
2018年第一批活人墓拆除安置補助
2.項目基本情況
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清理整治活人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政辦發〔2017〕37號)“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拆除“活人墓”的可到原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中心公墓購買墓穴,墓穴價格按鄉鎮中心公墓定價執行,政府給予銷售價30%的補助,由縣財政直接撥付給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墓主只支付銷售價格70%的款項。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拆除已葬墓進入鄉鎮中心公墓的,驗收通過后,給予單冢 2000 元、合冢 3000 元的獎勵,并由政府給予銷售價格 30%的補助,由縣財政直接撥付給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的規定,全縣共拆除活人墓3490冢,截至2018年5月已進入鄉鎮中心公墓購買124冢,購買金額1459000元,政府補助30%的資金437700元,已撥付到照頤投資有限公司。
3.項目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前期準備、組織過程等相關情況
縣民政局制定績效評價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專項資金的細化績效評價指標。按照績效評價通知的要求進行自評,向財政績效評價股提交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信息。通過績效評價,了解活人墓拆除安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項目資金管理的經驗,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加強財政支出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項目支出和資金使用,完善預算編制、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以及提出相關的建議和應采取的措施等。
4.項目績效實現情況
(1)項目資金情況
①項目資金到位情況。
到位專項資金437700元。
②項目資金執行情況
嚴格按財務管理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合理使用專項資金,共支出專項資金437700元,專項資金收支平衡。
③項目資金管理情況。
437700元專項資金全部由我局根據專項資金項目標準及要求,編制資金用款請示,報縣政府審查批準后,再會同財政局根據資金預算情況安排專項資金預算支出,再由我局按項目進度到財政局撥款。
(2)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①產出指標完成情況。
一是完成了數量指標,全額兌付了資金437700元。二是完成了質量指標,資金兌付符合相關規定。三是完成了時效指標,項目資金下達后及時完成了兌付。四是兌付資金費用不超預算,在成本指標范圍。
②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一是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農民增收,減少群眾辦理喪事費用。二是取得了社會效益。帶動了殯葬改革,促進了社會風氣。三是帶動了生態效益。活人墓拆除的規范安葬,大大節約了土地,節約了木材和石材,減輕了對森林的破壞。四是可持續性。項目資金使用,火化率和規范安葬率比上年大大提高。
③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
廣大群眾對殯葬惠民政策反響良好,都認為政府為民辦了實事,收獲群眾滿意度很高。
5.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完成了績效目標。
6. 績效自評結果
該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為100分。
7.結果公開情況和應用打算
民政局對自評結果在政府網站進行了公開。
8.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一是進一步推進活人墓拆除進入鄉鎮公墓安置宣傳工作,加強宣傳力度,積極推動節地生態安葬,保證符合獎補條件的對象及時獲得補助。二是加強對財政資金撥付進度和使用的管理。
9. 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無
項目二:
1.項目名稱
殯葬四項基本服務費及骨灰規范安葬一次性獎勵
2.項目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龍陵縣委 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陵縣殯葬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龍發〔2016〕17號)中“除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駐龍單位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部隊指戰員以及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中供養人員以外的龍陵戶籍人員去世后,凡屬火化區規定必須火化和火化區外自愿要求火化的人員,所產生的遺體運輸費、冷藏費、火化費、骨灰寄存費等四項基本殯葬費用,全部由縣級承擔。火化后進入公墓規范安葬的,憑火化證、墓穴證給予遺屬一次性獎勵金3500元。采取深埋不留墳頭和不保留骨灰方式或者選擇樹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節地生態安葬的,經民政部門核實后,憑火化證給予遺屬一次性獎勵金4000元。獎勵金縣、鄉兩級按7:3的比例承擔。縣、鄉年初納入財政預算,并預撥到專戶,據實及時支付,年終匯總結算。農村五保戶、城市“三無”人員、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六級以上在鄉傷殘軍人、帶病回鄉軍人等民政長期救助的特殊困難人員去世后,進入公益性公墓指定區域骨灰安葬的,遺體運輸費、火化費、冷藏費、墓穴費(骨灰寄存費)給予全額救助。亡故人員實行遺體火化后需到地方骨灰公墓安葬而公墓暫時不能提供墓穴的,可將骨灰臨時寄存于殯儀館,所產生的寄存費由縣人民政府承擔”的規定。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需承擔四項基本服務費293171元(遺體接運費128746元、遺體冷藏費3420元、遺體火化費156150元、骨灰寄存費4855元)、骨灰規范安葬縣級承擔部分的一次性獎勵金為410550元,共計費用703721元,全部兌付到群眾中。
3.項目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前期準備、組織過程等相關情況
縣民政局制定績效評價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專項資金的細化績效評價指標。按照績效評價通知的要求進行自評,向財政績效評價股提交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信息。通過績效評價,了解活人墓拆除安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項目資金管理的經驗,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加強財政支出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項目支出和資金使用,完善預算編制、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以及提出相關的建議和應采取的措施等。
4.項目績效實現情況
(1)項目資金情況
①項目資金到位情況。
到位專項資金703721元。
②項目資金執行情況
嚴格按財務管理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合理使用專項資金,共支出專項資金703721元,專項資金收支平衡。
③項目資金管理情況。
703721元專項資金全部由我局根據專項資金項目標準及要求,編制資金用款請示,報縣政府審查批準后,再會同財政局根據資金預算情況安排專項資金預算支出,再由我局按項目進度到財政局撥款。
(2)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①產出指標完成情況。
一是完成了數量指標,全額兌付了資金703721元。二是完成了質量指標,資金兌付符合相關規定。三是完成了時效指標,項目資金下達后及時完成了兌付。四是兌付資金費用不超預算,在成本指標范圍。
②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一是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農民增收,減少群眾辦理喪事費用。二是取得了社會效益。帶動了殯葬改革,促進了社會風氣。三是帶動了生態效益。活人墓拆除的規范安葬,大大節約了土地,節約了木材和石材,減輕了對森林的破壞。四是可持續性。項目資金使用,火化率和規范安葬率比上年大大提高。
③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
廣大群眾對殯葬惠民政策反響良好,都認為政府為民辦了實事,收獲群眾滿意度很高。
5.績效目標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完成了績效目標。
6.績效自評結果
該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為100分。
7.結果公開情況和應用打算
民政局對自評結果在政府網站進行了公開。
8.績效自評工作的經驗、問題和建議
一是進一步推進活人墓拆除進入鄉鎮公墓安置宣傳工作,加強宣傳力度,積極推動節地生態安葬,保證符合獎補條件的對象及時獲得補助。二是加強對財政資金撥付進度和使用的管理。
9. 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無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1.項目名稱
民政局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
2.部門基本情況
(1)部門概況
民政事業是社會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宗旨,以社會工作為核心,以維護民利、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為工作任務。民政部門是承擔社會保障工作任務重要的政府組成部門,擔負著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及社會慈善殯葬改革等多項職能。民政部門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合理調節社會分配,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和諧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基礎作用。龍陵縣民政局2018年內設11個股室、5個下屬事業單位,有人員編制36個。其中:行政編制18人(含行政暫定待消化編2人),事業編制18人(中心敬老院4人、救助管理站4人、殯儀館3人、云南省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3人、執法大隊4人);年末在職在編實有人數35人,其中行政人員18人(含行政工勤人員2人),事業人員17人。
(2)部門績效目標的設立情況
根據《龍陵縣民政局2018年民政工作要點》,結合部門職責,整理歸納出2018年龍陵縣民政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①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提高社會救助整體水平,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推進全縣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提高保障標準,做好農村低保兜底脫 貧工作。
②抓好防災備災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③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務。
④.做好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確保孤兒等特困兒童基本生活,落實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
⑤全面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持續深化養老服務質量提升行動,認真抓好分散人員監護供養協議的落實監督,全面提升縣敬老院規范化運營管理水平,打造龍陵縣養老服務示范基地。積極探索公辦養老機構承接社會養老服務改革,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六個老有目標”基本實現,新型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形成。
⑥大力推進殯葬改革工作;
⑦重點抓好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認真做好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形成法規政策健全、政社分開、監管有力、服務到位的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格局。
(3)部門整體收支情況
2018年總收入109696990.38元,比上年的68097004元增加41599986.38元,增61.09%。其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102833990.38元,比上年61187004元增加41649986.38元,增68.07%,政府性基金撥款6860000元,比上年6910000元減少50000元,減0.72%。財政撥款占總收入的100%。2018年總支出112168993.63元,比上年62492472.82增加49676520.81元,增79.49%,其中基本支出17930221.82元,比上年減少28460002.76元,減61.35%,項目支出94238771.81元,比上年增加78136523.57元,增485.25%。
(4)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單位沿用并嚴格執行《龍陵縣民政局內部控制制度》《龍陵縣民政局財務管理制度》《龍陵縣民政局行政運行和議事規則》等制度,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
3.績效自評工作情況
(1)績效自評目的
運用一定的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通過單位履行職能所確定的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及為實現這一目標所安排預算的執行結果進行綜合性評價,以此來了解資金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資金管理是否規范、資金使用是否有效,檢驗資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及時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措施,不斷增強和落實績效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有效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樹立“講績效、重績效、用績效”的績效管理理念。
(2) 自評指標體系
根據部門整體支出內容,評價指標體系按照目標設定、預算配置、預算執行、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職責履職、履職效益、七個方面分成十九個任務設置整體績效自評表(詳見2019年6月28日部門績效評價公開附表),依據該體系可對部門支出績效給出一個相對客觀、準確的評價。
(3) 自評組織過程
成立自評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開展預算績效自評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評價范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包括了市民政局工作的重點項目,單位圍繞2018年度狠抓落實年確定的重點工作目標及省廳2018年度系統綜合業績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制定了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匯總分析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查找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4.評價情況分析及綜合評價結論
(1)投入情況分析
投入二級指標兩個,分別為目標設定和預算配置,按照三級績效指標評價分析,民政局2018年設立的績效目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符合部門“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職責,符合部門中長期實施規劃。績效指標清晰、可量化,與部門年度的任務數相對應,與2018年預算資金相匹配。預算配置科學合理,預算執行積極有效,預算管理透明規范,資產管理安全高效,職責履行目標完成、質量達標,履職效益較好。2018年度民政局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和管理規定,按時完成預算執行進度,嚴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項經費,鼓勵合法合規的經費開支,按要求進行預算管理,不斷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三公”經費管理見成效,以往年相比持續下降。在投入績效評價方面因預算編制不夠科學、精細化扣1分,自評得分14分。
(1)預算執行:2018年總收入109696990.38元,其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102836990.38元,政府性基金撥款6860000元,2018年總支出112168993.63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0221.82元,項目支出94238771.81元,2018年財政撥款收入109696990.38元,本年指標財政撥款支出97641900元,當年預算支出完成率等于89%,本年結轉結余數不大。
“三公”經費支出總額102777.5元,比上年174300元減少71522.5元,減41.03%。本年公務接待100批次,1170人,支出資金67979.5元,比上年140000元減少72020.5元,減51.44%;本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4798元,比上年34300增加498元,增1.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脫貧攻堅任務較重,下鄉次數比上年增多。總體“三公”經費比上年減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縣民政局。強化公車管理,建立健全公車管理制度,公車使用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杜絕了公車私用現象,車輛維修實行定點,加油及高速繳費均實行了一車一卡。嚴格公務接待,規范接待標準。厲行節約,提高思想認識,樹立節約觀念,通過宣傳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引導和規范全體工作人員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倡導網絡辦公,促進辦公低碳化。注重日常節儉,養成節約習慣,做到“人走燈滅”,下班及時關閉電腦、復印機、空調等用電設備。
2018年末結轉資金12282041.42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轉9432041.42元、比上年減少6986000元,減42.55%,政府性基金結轉2850000元,比上年增加1101000元,增62.945%,結轉資金全部是項目資金結轉。
(2)預算管理:龍陵縣民政局已制定《龍陵縣民政局內部控制制度》《龍陵縣民政局財務管理制度》《龍陵縣民政局預算管理制度》《龍陵縣民政局行政運行和議事規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規、完整;預算資金支出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按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使用;重大開支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基礎信息和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準確;預決算信息已按規定時限和內容在龍陵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
(3)資產管理:龍陵縣民政局已制定《龍陵縣民政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規、完整;民政局資產保存完整,資產配置未超標準,固定資產卡片與賬面相符,固定資產購置資料完整并及時歸檔,資產使用率為100.00%。根據績效目標,過程自評結果得分30分。
過程情況分析
(4)產出情況分析
產出設定二級指標為職責履行,龍陵縣民政局基本上按質按量完成了2018年職責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種任務。產出設定分值30分,得分30分。
(5)效果情況分析
①聚焦精準施保,社會保障兜底作用得到凸顯。嚴格對照標準要求深入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落實,截至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保保障9768人,占農村低保對象總數的56.55%,全年發放低保金20919000元。
②救助保障兜底有效落實。全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565元/人·月,增幅8.65%;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3800元/人·年,增幅15.85%;全縣城市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670元/人·月,增幅分別為22%、44%。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生活費提高到1000元,增幅67%。2018年,為全縣城市低保581戶669人發放救助資金9944480元,農村低保10208戶17174 人,發放救助資金38370450元;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對象1801人,發放特困人員供養資金13899688元;共實施城鄉醫療救助7780人次,發放救助金7838234.37元;共實施城鄉臨時生活救助10468人次1784600元。
切實做好健康扶貧工作,認真落實健康扶貧30條措施,醫療救助建檔立卡貧困戶7011人,發放救助資金6947200元。社會救助資金嚴格落實按月發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有效落實。
③狠抓提能增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落實有力。2018年,共下撥使用救災資金406800元,下撥救災棉被740床、衣服710套、大衣504件、其它救災物資207張,共救助受災群眾18258戶次73032人次;
④緊盯服務質量提升,養老服務事業加快發展。深入開展“春節”“老年節”慰問活動和留守老人關愛活動,全面落實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供養責任,不斷加大敬老院、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等項目的建設力度,積極探索與進一步落實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監護責任,老齡服務體系日益完善。目前,全縣共發放高齡補助6765人3995400元;簽訂分散供養監護協議1659份,簽約率達99%;發放百歲老人長壽補助16人次67200元;走訪慰問百歲老人37人次57900元,慰問敬老院9所次11500元,慰問抗戰老兵6人,發放慰問金3600元;建成敬老院8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13個,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5個,村社區市級養老服務中心17個,平達鄉、龍江敬老院項目正在實施,象達鄉敬老院完成初驗,龍新鄉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已完成。
⑤兒童保障工作扎實有效。做好留守兒童關愛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精神,切實維護困境兒童生存、發展、安全等各項權益,推動兒童福利事業持續健康發展。2018年我縣孤殘兒童集中供養和散居養育標準達到1774元/月/人和1074元/月/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為108名特困兒童發放孤兒保障金1393200元。
⑥提升服務品質,雙擁優撫安置工作穩步推進。2018年,共安置退役士兵52人,安置工作4人,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628000元,發放待安置期間生活費10900元,發放培訓期間生活補助費76000元;發放義務兵家庭優待金1302000元;發放現役軍人立功獎勵資金8000元;發放重點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9892000元;支付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補助171人次,資金303200元;投入資金690000元,為48戶重點優撫對象困難家庭解決住房難生活難。
⑦加大推進力度,殯葬改革工作持續深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縣、鄉、村、組四級監督管理網絡,加大殯葬市場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違規散埋亂葬行為,禁止新建活人墓;認真落實惠民殯葬政策;抓好縣殯儀服務中心、大松源公墓管理服務工作,全面完成鄉鎮中心公益性公墓項目建設工作,啟動片區公墓規劃建設工作;全面推進火化工作,有序啟動第三批火化區工作
⑧社會管理工作有新提升。一是提升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組織開展《村規民約》修訂完善和評比工作;做好離職村干部生活補助資金的審核發放工作;配合做好村(社區)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建設;指導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村務監督工作;做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相關工作;做好村干部能力提升工作。二是提升民間組織管理工作。加強社會團體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全面推動社會組織建設,依法開展社會團體登記注冊、年檢和注銷工作;協助做好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建立完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體制和機制;積極穩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2018年,評比出10篇縣級優秀《村規民約》;發放離職村干部定期生活補助金142名458500元;制作發放121份代碼證;組織村干部參加省市培訓3批次22人;登記社會組織83個,年審83個。總體來看,龍陵縣民政局按計劃完成了2018年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對服務對象進行了滿意度調查,滿意度為96%。效果設定分值25分,自評得分21分。龍陵縣民政局最后自評得分96分。
5.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情況
各相關科室、各項目單位對績效評價工作的重要性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不完善,給考核評價及評分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單位業務人員績效評價水平有待提高。
6.績效自評結果應用
通過整體支出績效自評,一是增強了各項目單位的績效評價主體責任意識;促進單位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將評價結果做為改進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對自評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加強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財政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主要經驗及做法
(1)高度重視績效管理工作。成立績效評價工作機構,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績效評價,
(2)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一是定期匯總存量資金使用情況,項目資金使用進度,通報預算執行進度,并對做好預算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3)加強督促跟蹤問效。單位領導和業務科室不定期對項目、資金管理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項目單位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建設。
(4)不斷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根據新形勢和新要求,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單位實際,制定完善本單位的預算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5)強化預算管理制度,將績效管理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環節。
8.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無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參照保財預〔2019〕107號《保山市財政局關于2019年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級和其他同級部門補助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科目代碼2080501):指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八、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監督索引號53052300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