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1-03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21-03-15 |
| 文號 | 瀏覽量 |
監督索引號53052300431400000
目 錄
第一部分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重點工作概述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與中央配套事項列
(二)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三)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一)因公出國(境)費
(二)公務接待費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名詞解釋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第二部分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七、基本支出預算表(人員類、運轉類公用經費項目)
八、項目支出預算表(其他運轉類、特定目標類項目)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本級下達)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另文下達)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二、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四、市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五、市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六、新增資產配置表
第一部分 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1.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3.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5.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辦法,負責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申 報工作,指導鄉(鎮)開展地名工作。
6.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指導鄉(鎮)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7.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性公墓的審批和管理、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和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8.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10.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1.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進行慈善組織認定,核發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證書,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13.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龍陵縣民政局內設4個股室、4個下屬事業單位,2021年初有人員編制27個。其中:行政編制12個,事業編制15個(中心敬老院4人、救助管理站4人、殯儀館3人、執法大隊4人);在職在編實有人員26人,其中行政人員11人(含行政工勤人員1人),事業人員15人。
(三)重點工作概述
1.織密織牢社會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全面落實“四不摘”政策。科學合理制定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及時將新發生重病、重殘、重學等困難群體納入農村低保保障范圍,同時嚴格落實“脫貧不脫保”“救助漸退”“單人戶納入低保”等政策措施。二是持續深入開展農村低保動態管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云政辦發〔2019〕42號)和《龍陵縣民政局 龍陵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兜準、兜住、兜牢”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民政發〔2020〕19號)和民政領域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兜底保障百日鞏固行動”文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對象的識別認定。持續深入開展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加強動態監測,切實“兜準、兜住、兜牢”民生底線。三是持續推進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按照“脫貧不脫保”“救助漸退”的要求,認真做好穩定脫貧工作。四是持續推進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持續推進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進一步抓好特困分散供養人員監護供養協議的監督落實;不斷加強敬老院工作人員技能培訓,提高管理服務質量和水平。五是持續推進臨時救助政策落實。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救、急、難”作用,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農村困難家庭,及時給予臨時救助,有效遏制因突發事件、意外事故、重病、重殘、重學等急難問題致貧返貧。六是持續推進孤兒救助政策落實。七是形成社會救助資源銜接互補,社會救助部門協同基本格局。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并切實發揮作用;積極爭取同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持,運用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社會救助創新發展,不斷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2.穩步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和社會治理工作。一是進一步開展清理規范全縣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專項整治工作。二是加強部門聯動。聯合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對應業務指導單位,加強對社會團體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全面推動社會組織建設,依法開展社會團體登記注冊、年檢和注銷工作。督促社會組織要嚴格按照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依法開展社會服務活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效用。三是深入鄉鎮、村(社區),切實加強對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協助做好村(社區)干部培訓工作;規范建設地名檔案室,做好地名普查檔案立卷歸檔工作;做好縣級行政區域界線“騰龍線”聯檢工作。四是依法實施好村(居)換屆選舉工作。鞏固基層政權基石,夯實基層民主政治,選出讓黨委政府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村(居)委領導班子和村監委主任,制定好基層群眾自治章程、民主議事規則、各項工作制度,做好新任村(社區)干部崗前培訓,提升干部思想政治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確保干部合格勝任崗位職責要求。五是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3.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養老服務水平。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全面落實老年人保障政策,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以特困供養、互助養老為主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大力推動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持續推進龍新、龍山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項目和龍江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項目;開展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實施養老服務機構消防改造提升,規范養老機構管理,實行養老機構備案管理;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支持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促進社會力量逐步成為發展養老行業的主體,規范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促進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健康發展;持續落實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照護和監護人責任,定期對照料護理人履行照料護理責任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分散特困供養人員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持續開展特困分散供養戶、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探訪工作,掌握困難群眾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所需,切實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拓展醫養綠色通道,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規范健康管理,提升健康服務管理水平。
4.持續抓好特殊群體關愛保護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困境老人保護工作領導協調機構,落實孤兒保障、農村留守兒童、老年人及困境兒童的關愛保障等政策文件,完善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發現、報告、跟蹤、關愛等機制,全方位保障權益;加強孤兒保障工作,按照要求逐步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新建龍陵縣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為孤兒、棄嬰成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加大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力度,完善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科學有效甄別,開展親情服務,做好救助人員的救護和送返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
5.持續推進殯葬改革工作。一是繼續加大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力度。及時做好新啟動的44個村(社區)群眾的政策宣傳發動、思想認識統一、法律法規教育工作,繼續加大全縣殯改政策宣傳力度,使殯葬新風深入人心,讓全縣干部群眾理解、支持殯葬改革,主動參與殯葬改革。二是采取多種措施,切實革除喪葬陋習。嚴格按照“黨政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要求,把殯葬移風易俗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創建和美麗鄉村建設大局,納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將厚養薄葬、文明祭祀、喪事簡辦、治喪規范等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范疇。三是加快殯葬信息化建設。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殯葬信息化建設,完善縣、鄉、村、組四級殯葬信息報送機制,及時按信息報送流程,準確上報各類信息,實現殯葬業務辦理信息化、網絡化、規范化。四是繼續做好活人墓掃尾拆除及公路沿線、景區景點老墳綜合整治工作。五是建立和完善殯葬惠民資金兌付機制。縣委、縣政府年初要將殯改政策獎勵和各項補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部分遺體火化骨灰規范安葬一次性獎勵金到鄉鎮、殯儀館,由鄉鎮即時兌付給喪屬。六是加強喪葬用品市場管理。建立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奇異、庸俗的祭掃活動,銷毀低級庸俗及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喪葬用品,堵塞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流向社會的源頭。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龍陵縣民政局編制2021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1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單位4個。截止2020年12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27人,其中:行政編制12人,事業編制15人。在職實有26人,其中:財政全額保障26人,財政差額補助0人,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保障0人。
離退休人員15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5人。
車輛編制3輛,實有車輛3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財務總收入4336.0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336.02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與上年相比增加了1366.24萬元,增長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增加1438.54萬元,主要是基本殯葬服務獎勵補助資金比上年增加預算1193.01萬元,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縣級配套比上年增加預算235.3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4336.0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336.02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336.02萬元(本級財力4336.02萬元,專項收入0萬元,執法辦案補助0萬元,收費成本補償0萬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成本補償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萬元。
與上年相比增加了1366.24萬元,增長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增加1438.54萬元,主要是基本殯葬服務獎勵補助資金比上年增加預算1193.01萬元,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縣級配套比上年增加預算235.3萬元。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總支出4336.02萬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4336.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1.6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72.3萬元,下降13.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行政人員比上年減少3人,其中調出2人,調入1人,退休2人,相應的工資福利支出及公務經費支出也減少;項目支出3864.42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438.54萬元,增長59.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殯葬服務獎勵補助資金比上年增加預算支出1193.01萬元,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縣級配套比上年增加預算支出235.3萬元。
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基本支出471.6萬元,用于2080201行政運行支出137.5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工資福利支出112.01萬元、辦公經費等支出25.54萬元;2080501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1.34萬元,用于退休人員公務經費0.6萬元、遺屬補助0.74萬元;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32.16萬元,用于繳納單位行政事業人員養老保險費;2080506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6.24萬元,用于繳納退休人員職業年金;2081005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支出181.17萬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事業人員、臨時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支出172.58萬元、辦公費用支出8.59萬元;2082002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71.75萬元,主要用于救助站事業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支出64.24萬元,辦公費用支出7.51萬元;2082502其他農村生活救助支出15.36萬元,用于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定期生活補助發放;2101101行政單位醫療支出8.51萬元、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支出9.48萬元、2101103公務員醫療支出8.04萬元,三筆資金用于單位行政事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項目支出3864.42萬元,其中:2081001兒童福利支出8.86萬元,主要用于孤兒基本生活費用支出6.34萬元、孤兒臨時價格補貼2.52萬元;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278.46萬元,主要用于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2081004殯葬支出2442.14萬元,主要用于遺體火化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支出438.16萬元、活人墓拆除后再購墓地補助支出765.29萬元、殯葬信息員工作補助支出111.87萬元、遺體火化后進入公墓規范安葬獎勵1126.82萬元;2081107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支出300萬元,用于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2.6萬元,其中用于城市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發放100萬元、城市低保對象臨時價格補貼發放12.6萬元;2081902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47.08萬元,用于農村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發放500萬元、用于農村低保對象臨時價格補貼發放47.08萬元;2082001臨時救助支出100萬元,用于因突發情況導致生活暫時出現困難的群眾救助;2082102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37.8萬元,用于農村特困人員臨時價格補貼發放;2082502其他農村生活救助支出37.48萬元,用于農村離職村干部及農村原大隊一級部分離職半脫產干部定期生活補助資金發放。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與中央配套事項
本單位不涉及此項公開事項
(二)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本單位不涉及此項公開事項
(三)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事項
本單位不涉及此項公開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3個,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2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19萬元、主要是辦公電腦采購3臺1.8萬元、復印紙采購100件1.3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1萬元、主要是電信互聯網接入服務;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11.56萬元,較上年減少0.44萬元,下降3%,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與上年持平,共計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二)公務接待費
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5.56萬元,較上年減少0.44萬元,下降0.7%,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約為100次,共計接待約600人次。
減少原因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公務接待審批制度,杜絕浪費,壓縮經費開支,接待費比上年縮減。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6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較上年減少0萬元,與上年持平。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2021年龍陵縣民政局共申報項目5個,全部編制了項目績效目標,項目績效目標編制率為100%。納入一般公共預算項目5個,財政預算安排3864.42萬元,編制績效指標74個,其中:重點項目1個,財政預算安排806.34萬元,編制績效指標44個。2021年龍陵縣民政局對納入預算安排的項目績效目標全部實現了隨部門預算同步公開。
(一)重點項目: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縣級配套經費
1.立項依據
根據《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對象標準的通知》(保民政發〔2013〕45號)文件標準測算。
2.項目實施單位
龍陵縣民政局。
3.項目基本概況
根據省、市、縣社會救助等相關文件要求,由局社會救助股牽頭,發動各鄉鎮調查摸底,積極開展困難家庭綜合需求“一研判”、綜合救助幫扶每月“一評估”和每季度“一探訪”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即時報送審批材料。同時,由局分管社會救助領導、股室負責人通過實地入戶核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審批鄉鎮報送救助名單,經局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后,由社會救助股工作人員登錄云南省城鄉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審批并通過“社銀一體化”發放保障資金。
5.資金安排情況
縣級財政配套龍陵縣民政局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縣級配套經費806.34萬元。
6.項目實施計劃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經費將一是保障城鄉低保對象、孤兒、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二是開展城鄉臨時救助,為因特殊意外情況導致生活出現短期困難的群眾解決救急難問題。資金采用銀行代發的方式,每月發放一次。
7.項目實施成效
通過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發放,保障了城鄉低保對象、孤兒、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困難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愛,使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一般項目:
(二)高齡津貼項目績效目標:完成全縣2021年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的發放,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權益,讓老年人老有所養。
(三)殯葬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殯葬四項基本服務費用的撥付,活人墓拆除后再購墓地補助、信息員工作補助、遺體火化后進入公墓規范安葬獎勵金的發放,提高火化率和規范安葬率,促進社會風氣的改進,節約土地,提高群眾對殯改工作的認可度。
(四)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項目績效目標:完成2021年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的發放,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存,使其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更好的融入社會。
(五)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目績效目標:根據(云組發〔1989〕55號)和(云人發〔1991〕36號)文件規定為符合條件的農村原大隊一級部分離職半脫產干部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資金,保障其基本生活,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郵電費、水費、電費、會議費、勞務費、日常維修費等機關運行經費42.25萬元,比上年預算47.33萬元減少5.08萬元,下降11%,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民政局行政的工作人員調出2人,在職轉退休2人,相應辦公經費減少。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鑒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需在完成2020年決算編制后才能匯總相關數據,因此,將在公開2020年度部門決算時一并公開。
第二部分龍陵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詳見附件
監督索引號530523004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