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17-0926009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6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 基本概況
主要職能
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收入決算表
支出決算表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財政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龍陵縣木城鄉中心學校2016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學校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木城鄉中心學校是木城鄉的教育管理機構,主要肩負著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完成龍陵縣教育局下達的教育教學目標任務,完成教育局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學相關的工作,研究制定木城鄉教育工作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研究上報木城鄉教育發展規劃,協調指導管理全鄉下轄各校的教育工作;
負責全鄉中小學、幼兒園(園長)、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本鄉教師的培訓等教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本鄉中小學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鄉教學研究與改革;負責全鄉中小學德育及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電化教育和國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有一個好校長,就有一所好學校。加強校長的培訓學習,特別強調校長的自主學習,提高校長的管理能力,理清學校的發展思路,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學校常規管理制度。同時,按照縣委、縣政府考核鄉黨委政府及龍陵縣教育局考核中心學校的教育教學目標,與各校校長簽訂教育教學目標考核責任書,教師按照學校的考核目標,努力完成本學科的目標任務。
2加強教研教改工作,特別是課堂教學改革,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3繼續加強常規管理,完善制度建設,特別是績效考核制度的完善。績效考核制度要突出過程管理、工作量、工作業績及控輟保學四個方面,由各完小具體制定考核方案。
4以作風建設為重點,抓好師德教育,制定《木城鄉教師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我鄉教師管理的長效機制。
5加強新老教師的培訓,全面提升隊伍素質和水平。
6充分開展安全教育工作,預防和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7進一步處理好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的教育關系。
8積極申報建設項目,努力完成好已批建的項目建設。
9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促進文化育人的氛圍。
10加大教育宣傳,創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教育的良好氛圍。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即:其他事業單位—龍陵縣木城鄉中心學校。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木城鄉中心學校年末實有人員編制93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編制86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人員86(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35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5人。
實有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0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木城鄉中心學校2016年度收入合計1454.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54.32萬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2015年收入1053.85萬元,比上年增加400.47萬元,增加原因是學校工程項目,人員經費,各種民生資金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木城鄉中心學校2016年度支出合計1333.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02萬元,占總支出的80.16%;項目支出264.54萬元,占總支出的19.84%;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2015年支出964.82萬元,比上年增加368.74萬元,增加原因是學校工程項目,人員經費,各種民生資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木城鄉中心學校及下屬中小學校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069.02萬元。2015年支出964.82萬元,比上年增加104.2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教師工資調整,全面實施學前教育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各種民生資金增加,鄉鎮教師工作崗位補貼等。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7%;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0.33%。(人均情況由各部門自行確定)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木城鄉中心學校及下屬中小學校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10.39元。2015年支出0萬元,比上年增加110.39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學校基本建設類項目資金增加;學校在建工程增加,辦公設備和專用設備購置增加。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綜合獎補項目,魚塘埡口小學教學綜合樓建設、花椒小學教學綜合樓建設及魚塘埡口幼兒園建設,邊境轉移支付項目等校舍建設項目開工建設逐步推進,工程建設正在組織實施中。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木城鄉中心學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13.5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43%。與上年對比增加347.74萬元,增加原因是學校工程項目,人員經費,各種民生資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類)支出1130.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6.16%。主要用于發放中小學教師工資支出,保障全校中小學日常教學正常運轉和后勤服務支出,發放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支出,發放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支出,發放教師工作崗位補貼支出,全面實施中小學營養改善計劃資金支出,校舍建設支出,學校辦公設備和專用設備購置支出,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81.6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3.84%。主要用于發放離退休人員工資及死亡人員撫恤費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木城鄉中心學校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0.9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96元。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0.01萬元,下降1.0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元,下降1.0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元,增長/下降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1萬元,下降1.02%。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學校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減少和壓縮接待開支,開展單位厲行節約行動等。(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19萬元,占19.8%;公務接待費支出0.77元,占80.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0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XX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0.19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木城鄉中心學校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0.77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0.77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對教育各項工作指導和檢查、學校之間業務往來等產生的費用。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木城鄉中心學校2016年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政府采購情況
政府采購支出情況,包括采購類型、采購規模和資金來源等。計劃采購金額33.29萬元,其中:貨物33.29萬元;工程0萬元,服務0萬元。實際采購金額33.29萬元,其中:貨物33.29萬元;工程0萬元,服務0萬元。
2.績效管理信息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5年末固定資產1386.36萬元,本年度增加738.73萬元,2016年末固定資產總值2125.09萬元。資產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是在建項目在2016年通過審計部門竣工驗收結算審計計入固定資產,另一方面是設備購置增加計入固定資產。學校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定期進行清理,專人負責管理,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4.情況說明里沒有介紹,但單位認為需要說明的情況在此說明。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情況說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在此進行說明解釋。
龍陵縣木城鄉中心學校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