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11_B/2016-101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6-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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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陵縣教育局機關2015年度部門決算
公開說明
第一部分:部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龍陵縣教育局是全縣的教育管理機構,主要肩負著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教育工作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方案并協調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協調指導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統籌規劃中小學(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幼兒園)布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的管理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督直屬學校(單位)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專項經費的執行情況。
負責全縣中小學、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教師的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教職工隊伍建設;按照管理權限,歸口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與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職業學校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科學、教學研究與改革;指導全縣學校條件裝備、中小學勤工儉學和學校后勤管理社會化工作;規劃指導全縣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中小學德育及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電化教育和國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龍陵縣教育局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全縣教育教學質量大幅提升,教育教學環境良好。積極落實教育“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堅持對中小學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同時,按照規定和預算標準,確保教育經費及時足額劃撥到位。抓好財務規范化管理,中小學校財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成立“教育財務核算中心”,實行“校財局管”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費、檢查、公示監督制度,建立校長任前培訓、離任審計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堅決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
增加教育經費投入總量。要用足用活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的政策,進一步爭取資金支持,努力提高全縣教育投入。加強教育稅費的征收和管理,確保全部用于教育事業。堅持改革投資體制與推進多元化辦學有機結合,完善教育培養分擔機制,在增加財政投入的同時,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企業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逐步形成政府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教育投入新格局。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幼兒園,除縣城規劃區外,政府以土地成本價劃撥土地,并給予硬件建設投入10%的資金補助。做好2014-2018年薄弱學校改造建設規劃,穩步推進薄弱學校改造。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即:龍陵縣教育局機關。
全縣學生數51314人。其中:學前在園學生7984人,小學學生數24126人,中學學生數11058人,普通高中學生數4963人,職業中學學生數3126人,特殊教育學生57人。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實有人員編制68人,其中:行政編制26人(含行政工勤編制3人),事業編制42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5人(含行政工勤人員3人),事業人員43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2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7人。
實有車輛編制3輛,在編實有車輛3輛。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龍陵縣教育局機關決算總收入1505.6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05.67萬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354.66萬元,占總收入的23.55%);事業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2015年收入1505.67萬元,2014年收入1358.32萬,比上年增加147.35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義務教育學校食堂設備購置款,在職人員工資調整、特殊教育學校設備購置等原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龍陵縣教育局機關決算總支出1204.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26.02萬元,占總支出的68.59%;項目支出378.34萬元,占總支出的34.41%;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萬元,占總支出的0%。2015年支出1204.36萬元,2014年支出1358.32萬元,比上年減少153.9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單位開展厲行節約,壓縮開支等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826.02萬元。2014年850.32萬元,比上年減少24.30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單位開展厲行節約,壓縮開支等原因。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413.5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0.07%;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73.7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1.03%。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局機關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378.34萬元。2014年508.00萬元,比上年減少129.6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學校基本建設類項目資金減少;學校在建工程減少,辦公設備和專用設備購置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教育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04.3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2015年支出1204.36萬元,2014年支出1313.32萬元,比上年減少108.9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單位開展厲行節約,壓縮開支等原因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類)支出1057.5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7.81%。主要用于發放在職人員工資支出,保障局機關日常正常運轉等支出,發放民辦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經費支出,發放特殊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支出,全面實施民辦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營養改善計劃資金支出,民辦學前教育校舍建設支出,學校辦公設備和專用設備購置支出,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46.8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2.19%。主要用于發放離退休人員工資及死亡人員撫恤費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教育局機關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13.5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8.39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5.18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4.38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機關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減少和壓縮接待開支,開展單位厲行節約行動等。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2015年龍陵縣教育局機關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實際發生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2014年決算減少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龍陵縣教育局機關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39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比2014年決算減少0萬元;運行維護費8.39萬元,比2014年決算減少1.2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機關行政運行等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龍陵縣教育局機關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38批次、746人,接待費開支5.18萬元;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接待費開支0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減少3.1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對教育各項工作指導和檢查、單位之間業務往來等產生的費用。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教育局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3.73萬元,比2014年減少363.2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機關開展厲行節約,壓縮培訓、會議、公務接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等支出。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日常辦公支出、中小學教師培訓支出、各種會議支出等保障機關日常運轉經費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政府采購決算
政府采購支出情況,包括采購類型、采購規模和資金來源等。采購預算財政性資金貨物2449.76萬元,工程19.58萬元,服務14.45萬元;采購金額財政性資金貨物2274.58萬元,工程18.06萬元,服務11.79萬元。
2.績效管理信息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4年末固定資產834.02萬元,本年度增加867.45萬元,2015年末固定資產總值1701.47萬元。資產大幅度增加的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在建項目,在2015年通過審計部門竣工驗收結算審計,計入固定資產。加強單位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定期進行清理,專人負責管理,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4.無情況說明里沒有介紹,但單位認為需要說明的情況在此說明。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我單位無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
龍陵縣教育局機關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