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11_B/2017-0526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7-05-26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大額資金使用、校舍維修、物資采購等手續辦理程序的通知
各縣直學校、中心學校:
為嚴格執行各項惠民資金撥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規定,嚴格規范操作,確保各項惠民資金落實到位,加強對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經教育局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進一步規范大額資金使用、校舍維修、物資采購等財務手續辦理程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學校明確專人負責辦理。各完小(幼兒園)將辦理手續(請示、采購表等)交到中心學校,由中心學校認真審核資金來源、資金用途等,審核后按規定簽署意見(加蓋公章),指定1名辦理人員統一到教育局進行審批。禁止各完小(幼兒園)等直接到教育局審批。
(二)各縣直學校明確專人負責辦理,各學校自行認真審核資金來源、資金用途等,審核后按規定簽署意見(加蓋公章),指定1名辦理人員統一到教育局進行審批。禁止由不同人員到教育局審批。
(三)各縣直學校、中心學校明確辦理人員后,將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的電子版于2017年3月5日前教育局辦公室郵箱:lledu@163.com,電話:6121905。
龍陵縣教育局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