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30301-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3-03-01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完全中學,局各股室、中心:
現將《龍陵縣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體育局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云體發〔2022〕1號)和《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印發保山市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保教體發〔2022〕216 號)精神,結合龍陵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加強學校體育工作
(一)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體學生,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完善學校體育“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教學模式,結合各年齡階段的學生特點,普及體育和健康知識,讓學生熟練掌握2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幫助學生在體育鍛煉中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煉意志,實現文明其精神、野蠻其體魄。
(二)開展豐富多彩的課余訓練、競賽活動,擴大校內、校際體育比賽覆蓋面和參與度。開展“陽光體育、健康成長”青少年陽光體育活動,“奔跑吧·少年”兒童青少年主題健身活動,保障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各級學校要結合實際情況,積極舉辦以田徑、足球、籃球、排球、圍棋等為主的青少年體育賽事活動。
(三)支持社會力量進入學校,豐富學校體育活動,為學校體育活動提供指導,普及體育運動技能。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通過向社會體育組織購買服務等方式,引進專業教練員、退役運動員、體育培訓機構為缺少體育師資的中小學校提供體育教學和教練服務。
(四)加強學校體育運動隊建設,積極培養體育后備人才,中小學校在廣泛開展校內競賽活動基礎上建設學校代表隊,積極參加全縣乃至全市、全省各類體育競賽。全面推動中小學建設足球、籃球、排球等集體球類項目代表隊。
(五)認真組織開展改革后的云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和穩妥推進普通高中體育自主招生考試。發揮“以考促學,以考促練”的導向作用。
(六)全面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監測。將學生體質監測工作納入每年的學校考核,各學校要認真組織測試和數據上報,確保各學校每學期參加體質健康測試學生達100%,學生體質合格率達95%以上,優秀率逐年提高。
二、完善青少年體育賽事體系
(七)建立健全青少年體育賽事管理機制。根據省體育局、省教育廳制定的青少年體育競賽目錄,每年定期公布競賽計劃,明確主辦、承辦單位,明確運動員技術等級辦理和初中學生體育競賽成績折算體育考分等事項,引導學生科學參賽。依法開展反興奮劑工作,加強青少年競賽裁判員管理工作,加大賽風賽紀整治力度。
(八)整合青少年和學生體育賽事。積極推動縣級青少年體育賽事的舉辦,每2年舉辦1次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各級各類學校每年至少舉辦1次以上綜合運動會。建立健全各級學校田徑、足球、籃球、排球、圍棋、啦啦操等項目聯賽機制,鼓勵學校利用課余時間組織校內比賽、校際比賽及區域性比賽。積極搭建縣級青少年比賽平臺,打造以田徑、足球、籃球、排球等項目為主的選拔性競賽。
(九)加強學生體育協會和體育社團建設與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應面向全體學生組建不同項目的體育社團或俱樂部,學校應當全面開放設施,提供設備,讓每名學生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項目。學校要在場地、師資、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為開展訓練、競賽等活動提供便利。
三、加強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建設
(十)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學校體育模式,整合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體育特色學校為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充分利用冬夏令營活動,以體育傳統特色學校為主要對象,實施體育項目技能培訓,并組織力量提供專業體育訓練和指導,提高體育傳統特色學校運動水平。定期對體育傳統特色學校發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積極爭創國家級、省級體育傳統特色學校。
四、深化體校改革
(十一)加強縣級少體校與各學校的交流聯系,暢通優秀體育苗子的選拔、輸送渠道。在突出體校專業特色和體育后備人才培養任務的同時,支持體校為當地中小學提供場地設施服務,鼓勵體校教練員參與中小學體育課教學和課后服務,為學生提供專項運動技能培訓服務,并按規定領取報酬。
(十二)繼續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推動體校與中小學校融合發展,形成運動員文化教育和競賽訓練一體化的辦學模式。積極落實體育訓練經費保障,以此推動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建設可持續發展。建立龍陵縣優秀運動員激勵機制。
五、大力培養體育教師和教練員隊伍
(十三)落實《學校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管理辦法》,暢通優秀退役運動員、教練員進入學校兼任、擔任體育教師的渠道,探索先入職后培訓機制。在中小學校設立專兼職教練員崗位,優先聘請退役運動員擔任。開展體育教師業務教學技能比賽活動,提高專業素質。選派優秀體育教師參加競技體育項目技能培訓,提升體育教學和課余訓練水平。加強體育師資隊伍建設,配齊配強體育教師。
六、強化保障條件
(十四)在創建體育傳統特色學校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一條龍”人才體系,由小學、初中、高中組成對口升學單位,開展相同項目體育訓練,解決體育人才升學斷檔問題。
(十五)加強場地設施共享利用,充分使用存量土地和房屋、綠化用地、地下空間、建筑屋頂等兼容建設場地設施。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在課余和節假日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場館向學生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提高體育場館開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勵利用場地設施創建或引入社會體育組織,提供更多公益性體育活動。
(十六)強化青少年體育經費保障。要按照政策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統籌教育體育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對符合條件的青少年體育活動及相關工作,予以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支持青少年體育發展,吸引社會捐贈,多渠道增加投入。地方財政應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學校、社會體育場地設施建設。
(十七)建立督導機制。將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工作列為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督導履行教育體育職責的評價內容。對體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競技體育、學校體育等的相關政策執行情況嚴格督導考評,對執行不力的嚴肅追責。
(十八)加大對青少年體育賽事、活動的宣傳傳播力度,完善科學健身科普知識和傳播機制,幫助青少年樹立和踐行健康自我管理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注、重視青少年體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