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18-042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04-26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為進一步推進龍陵縣“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現就做好2018年度“平安校園”創建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學校要認真按照《保山市教育局關于貫徹執行<云南省教育廳等14個廳局關于在全省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方案》(〔2009〕198號)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職責,認真組織好、開展好“平安校園”創建工作。
二、為確保全縣“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順利開展并達到預期目標,經研究,根據“保山市創建‘平安校園’考核標準”,尹兆場完全小學等九所小學創建縣級“平安校園”,平達完全小學和黃草壩完全小學創建市級“平安校園”,平安完全小學創建省級“平安校園”。另外,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省級“平安校園”稱號滿4年即2014年評為省級“平安校園”的學校需重新申報,龍陵縣幼兒園和鎮安小學需要重新申報省級“平安校園”。(注:具體創建學校名單見附件1)
三、年初與各學校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已明確要求,請嚴格對照《保山市創建“平安校園”考核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做好查缺補漏工作,并對各項內容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類、存檔。申報“平安校園”的學校,要求于5月底之前將申報請示、自評報告、申報表(縣級一式三份、市級一式六份、省級一式八份)上報縣教育局安資股,縣“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將對申報學校逐一進行檢查驗收。(注:申報表格及考核標準在附件中下載)
四、龍陵縣“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將于9月上旬開始組織人員對申報縣級“平安校園”學校進行檢查驗收,對達標學校將適時予以命名、表彰,同時對申報市級、省級“平安校園”的學校進行檢查評估。9月中下旬,保山市“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市級“平安校園”學校進行檢查驗收。
五、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進一步增強“平安校園”創建的責任意識,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指定專人負責,以“平安校園”創建為抓手,促進學校安全穩定。認真對照創建標準,突強補弱,總結經驗,培育典型,推動龍陵縣“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的深入開展,促進龍陵縣平安建設工作邁向新的臺階。
聯系人:楊新華
聯系電話:0875—6122419(傳真)
龍陵縣教育局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