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50508-0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日期 | 2025-05-08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保障和落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的依申請公開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申請人)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龍陵縣教育體育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縣教育體育局依照法律規定和本機關的職責,向申請人公開政府信息的行政行為。
依申請公開工作應堅持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時、準確的原則,堅持分級、按職能受理的原則。
一、受理機構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二、公開程序
(一)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提交。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三甲路北側
辦公時間:8:00-11:3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6121905
2.郵寄或傳真提交。
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或傳真方式向龍陵縣教育體育局提交申請。
來信請寄:龍陵縣龍山鎮三甲路北側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收),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678300
傳真號碼:6121905
3.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訪問“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ongling.gov.cn//,在政務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填寫提交申請。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龍陵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領取或在“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下載打印。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或傳真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4.龍陵縣教育體育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具體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請辦理的有關說明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辦理期限: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龍陵縣教育體育局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三、監督保障
申請人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的,可向龍陵縣教育體育局投訴,龍陵縣教育體育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申請人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地址:龍陵縣三甲路北側。
投訴電話:6121905。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