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aj/2025012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公安局 |
| 公開目錄 | 年度報告 | 發布日期 | 2025-01-20 |
| 文號 | 瀏覽量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規定,現公布龍陵縣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時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4年,龍陵縣公安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同時,積極擴大政務參與和加強解讀回應,充分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不斷提高公安機關公信力,有力地促進了依法行政和隊伍正規化建設,有效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認同感和滿意度。
(一)主動公開情況
一是強化重要政府信息公開。2024年,龍陵縣公安局通過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政策法規2條、通知公告5條、各類工作信息22條。公安局機構改革后,及時對機構概況、部門領導、領導信息、部門預決算信息等及時進行更新發布,公眾可以根據需要查閱公安局主動公開的信息。二是創新拓展公安網絡力量。拓展網絡宣傳力度,年內依托“龍陵警方”微信公眾號共發布消息750篇,平均閱讀量5000余次,單條最高閱讀量7萬次;抖音號共發布視頻60條,單條最高閱讀量1087.9萬次,單條點贊最高96.7萬次,平均閱讀量10萬余次,點贊量3萬余次;微博發布信息589條?!熬W紅”郭某云等人詐騙案系列報道、派出所經驗系列報道等被新華網、人民日報、中央政法委長安劍、中國反邪教等中央級媒體采用75條;被云南日報、云南警方省級媒體采用183條,(其中云南警方23條);被保山發布、保山新聞網、保山警方等市級媒體采用527條,(其中保山警方205條);被龍陵新聞、龍陵融媒采用116條。拍攝了《使用AI編造謠言,罰!》《網紅直播作妖,造謠地震火山爆發?罰!》《迷失的我》《網前走》等100多條微視頻,其中《網紅直播作妖,造謠地震火山爆發?罰!》《使用AI編造謠言,罰!》《網前走》等作品被公安部網安局采用;《網紅直播作妖,造謠地震火山爆發?罰!》和《迷失的我》《網前走》被云南廣播電視總局評為優秀網絡視聽節目;《網紅直播作妖,造謠地震火山爆發?罰!》還榮獲第六屆互聯網辟謠優秀作品。三是不斷加強警民互動交流,圍繞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及時梳理后臺留言,加強與網民互動,對于指出工作短板和不足的,及時轉發相關領導和警種部門,予以加強和改進工作,回應網民關切。2024年,共及時回復后臺留言6條次。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龍陵縣公安局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規范化的有關要求,完善信息公開申請管理機制,提高答復專業化、規范化水平。2024年,縣公安局沒有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要求,規范信息發布流程。堅持“誰發布、誰審核、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網站公開信息審批制度,對屬部門需要公開的信息,按要求填寫《政務信息公開審查表》,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在網上發布信息,做到該公開的主動公開,不該公開的堅決不予公開,確保發布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從工作實際出發,龍陵縣公安局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行科學分類的基礎上,不斷對發布欄目進行充實和完善,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相關文件材料,及時進行梳理、審核、上傳,及時更新信息公開網頁內容,使群眾能方便、快捷地了解到相關信息。
(五)監督保障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制度,龍陵縣公安局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政務公開落到實處。主動接受上級政務信息公開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主動接受監督和指導,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細處。在應對社會評議方面,嚴格按照應該公開盡公開,確保信息公開的安全性、準確性,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7494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5813 | ||
行政強制 | 2984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58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 計 | |||||||
商 業 企 業 | 科 研 機 構 | 社 會 公 益 組 織 | 法 律 服 務 機 構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1.政策解讀還不全面。主動解讀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距離,特別是對有關決策、規定、規劃、計劃、方案的解讀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2.公開的形式還不夠多樣。龍陵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通過網站、公眾號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形式不多,適合社區、農村等群眾查閱的公開形式和載體有待進一步拓展。
(二)改進情況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征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2.完善工作流程。規范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
3.拓展公開形式。適應形勢的需要,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新形式和載體;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龍陵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的欄目建設。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縣公安局無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無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龍陵縣公安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