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aj-/2020-013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公安局 |
| 公開目錄 | 年度報告 | 發布日期 | 2020-01-31 |
| 文號 | 瀏覽量 |
2019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龍陵縣公安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著力推進“五公開”: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與結果公開,不斷拓展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完善公開制度,強化公開監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年度工作公開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龍陵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任務分解表》要求,按照公開、公正、規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堅持依法公開、真實公正、講求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不斷拓展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完善公開制度,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社會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截至目前,我局在局網站集中發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信息326條,其中動態信息282條,公開信息44條;“來信留言”欄目收件19件,按時辦復18件,辦復率95%。我局還不斷加強局網站建設,積極推進網上服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指定專人作為網站系統維護管理員,在局域網上設置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欄,在局網站上公開2019年度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信息,以及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領導分工、行政權力和流程圖等內容,為社會公眾查閱帶來極大便利。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龍陵縣公安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貫徹落實局主要領導對全局政務公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分管”的原則,嚴格執行副局長對其分管部門及派出所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政務公開責任機制。成立了由副縣長、公安局長任組長,政委、副局長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負責人為成員的公安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和協調,局機關各成員部門按各自職責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治處,由政治處主任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政治處民警楊玉仙負責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切實做到政務公開同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使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得到不斷加強。
(二)認真梳理、及時公開。按照要求積極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運行,完善部門權力清單和行政運行流程圖,在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窗口同源公開。經梳理,我局共有行政許可35項,行政確認15項,行政處罰973項,其他行政權力29項,公共服務事項2項。
(三)擴大宣傳、提升效果。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微博等媒體途徑,大力宣傳公安惠民政策,不斷擴大公安工作社會影響力。我局充分利用龍陵警方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宣傳覆蓋作用,對“放管服”便民措施進行大力宣傳。從實際工作出發,緊緊圍繞實踐中群眾關心關注的摩托車駕照辦理、車檢、外籍人口居住、黑戶等惠民服務政策,組織民警設置咨詢點,以服務人民群眾、方便群眾監督為目的,以加強與民互動,接受群眾咨詢、投訴和評議為主要措施,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四)以平安建設為主題,廣泛深入開展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工作。一年來,我局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向內查找問題,主動征求意見建議,多渠道了解群眾對公安工作的評價意見。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局黨委高度重視,不回避、不護短、不遮丑,多次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實。積極主動回應群眾期待,改進工作方式方法,為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提升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
三、存在問題及下步打算
雖然公安局在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責任心還不夠強,公開的信息中偶爾會出現錯別字,極大地影響了公安局信息公開的質量。二是因人手緊張,一人身兼多職,導致留言回復沒有全部在規定時間內回復。三是信息公開不夠均衡,存在時少時多的情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不移地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把其作為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重要途徑,與公安工作結合起來。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二)提升政府網站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全面強化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和便民服務中的各項功能。
(三)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確保公開信息準確及時。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學習和借鑒其他部門先進經驗,對政務公開的程序進行規范運作,保障政務公開程序規范。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落實審核責任,保證網站信息及時更新,把好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關。
(四)強化宣傳,做牢做實政務公開工作。動員全體民警對社會各界進行廣泛宣傳,讓社會各界更多知悉公安業務,掌握辦事程序和依據,確保公開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