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33024MB1852088X-/2022-070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2-07-02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為扎實做好新形勢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服務保障工作,更好服務軍地改革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全縣營造尊崇優待退役軍人的良好氛圍,不斷增強困難退役軍人的安全感、獲得感和榮譽感,根據《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5部門關于加強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云退役規〔2020〕1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的部署要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支持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立足幫助困難退役軍人擺脫困境,加快建立突出協同性、體現優待性、注重時效性、調動積極性的工作新機制,推動形成對象明確、保障適度、規范高效的工作新格局,不斷提高救急濟難水平,為保障他們共享全縣經濟社會改革發展成果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立足濟難解困。對因軍事職業特殊性造成重殘重病、長期失業或遭遇突發性、臨時性事件等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軍人,按照保基本、救急難、求實效的要求,給予及時幫扶援助。
(二)體現尊崇優待。充分體現我縣對退役軍人尊崇優待,對其面臨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在保障其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礎上,由縣退役軍局給予臨時性、過渡性的幫扶援助,把黨和國家對困難退役軍人的關心關愛落到實處。
(三)注重現實表現。對服役時間長、貢獻大,退役后現實表現好的生活困難退役軍人優先予以幫扶援助。
(四)創新方式方法。借鑒其他縣(區)有益做法,立足退役軍人特點訴求,結合管理服務需要,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整合部門資源,為困難退役軍人提供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幫扶援助。
三、對象及條件
(一)幫扶援助對象
1.退役軍人。指依法退出現役且戶籍在龍陵縣行政區域內的軍官和士兵。
2.領取定期撫恤補助的“三屬”。即戶籍在龍陵縣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恤補助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二)幫扶援助條件
按照“普惠加優待”的原則,在充分享受社會救助政策的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幫扶援助:
1.退役軍人因服役期間致殘、患有嚴重疾病或因服役時間長、就業能力弱等原因造成就業困難、長期失業或突然下崗,導致醫療和康復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
2.退役軍人因舊傷復發、殘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
3.退役軍人、“三屬”因遭受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幫扶援助:
(1)本人擁有正常勞動能力,經就業創業培訓后,無故拒絕就業的;
(2)因不當行為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3)組織煽動、串聯聚焦、纏訪鬧訪、滯留滋事、網上惡意炒作或造謠、多次參加聚集上訪的;
(4)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務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
(5)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6)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提供的相關材料不能客觀反映真實情況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幫扶援助的情形。
四、幫扶援助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幫扶援助對象,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可靈活采取資金援助、實物援助和社會化服務援助等方式予以幫扶援助。
(一)資金援助。按照專款專用、科學公正、加強監管的原則,一般采取社會化方式發放,確保資金發放安全、及時、便捷、足額。必要時,也可直接發放現金。
(二)實物援助。包括發放衣被、食品、飲用水、醫藥等生活必需品,部分生產資料,以及提供臨時性住所等。
(三)社會化服務援助。主要是通過鼓勵和引導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企業等社會力量,通過納入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提供專業服務、開展志愿服務等形式,給予多元化、個性化幫扶援助。
五、幫扶援助標準
各部門要著力提高幫扶援助力度。幫扶援助標準根據援助對象的困難情形和程度、經濟社會發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幫扶援助標準應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做到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幫扶援助工作的統籌指導,逐步形成相對統一的區域幫扶援助標準體系。幫扶援助資金在核定收入時,不計入個人家庭收入。
(一)生活援助。符合幫扶援助條件的幫扶援助對象,在享受普惠性社會保障政策后,仍存在嚴重生活困難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通過個案幫扶的方式一事一議,適當給予生活援助,補助資金從各級安排的幫扶援助資金中列支。
(二)醫療援助。符合條件的幫扶援助對象,因罹患嚴重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后,屬于城鄉醫療救助對象范圍的,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對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給予補助。
對不屬于醫療救助對象范圍的(非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普惠性政策保障后,仍難以承擔自付費用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由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視情況給予自付醫療費用適當補助,補助資金從各級安排的幫扶援助資金中列支。
(三)社會救助。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幫扶援助對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范圍。鼓勵引導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員選擇集中供養。對出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退役軍人家庭或個人,縣民政局要積極采取先行救助、補辦手續等做法,及時發放臨時救助金;在核算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收入時,幫扶援助對象家庭或個人享受的褒揚性撫恤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四)住房救助。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幫扶援助對象實行住房救助,同批次優先予以公租房實物配租。住房救助對象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優先列入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范圍。在享受住房困難補助后,仍存在特別困難無法繼續修繕的,由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視情況給予適當補助,補助資金從各級安排的幫扶援助資金中列支。
(五)突發事件援助。因自然災害、火災、交通事故、人身傷害等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視情況給予一次性援助。
(六)其他援助。因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可視情況給予幫扶援助。
六、申請程序
幫扶援助工作實行一事一批,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辦理,做到公正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個人申請。一般由符合條件的對象本人書面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本人因行動不便、精神障礙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請的,其監護人、家屬、所在村(社區)可代為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按規定如實提交相關資料、填寫《困難退役軍人(三屬)幫扶援助申請審核表》。
(二)鄉(鎮)審核。鄉(鎮)人民政府退役軍人服務站應當在村(社區)民委員會協助下,對申請人身份、家庭經濟狀況、困難情形程度、各類救助情況等逐一調查,提出幫扶援助意見,并視情況在申請人所居住的村(社區)公示無異議后,報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批。
(三)縣級審批。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核實等工作(也可委托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開展信息核實等工作),并及時作出審批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的,不予批準。申請人對審批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縣人民政府或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申請復核。
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按照隨時報送隨時審批原則,及時作出審批決定。申請對象較多且時間相對集中時,也可按批次予以集中研究審批。遇有緊急情況,各相關單位應當先行幫扶援助再按規定補齊審核審批手續。
七、相關材料
申請幫扶援助的幫扶援助對象,需提供轉業證、退役證(或優待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和家庭人口戶籍材料、本人申請等材料;領取定期撫恤補助的“三屬”須提供相應證明。同時對申請不同類型幫扶援助的,還需提供如下資料:
(一)申請生活援助和社會救助的需提供家庭生活困難佐證材料,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檔立卡的貧困戶還需攜帶相關證件和所在村(社區)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醫療援助的,需提供醫療費用發票和結算清單。
(三)申請住房援助的,需提供自然資源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證明及所在村(社區)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申請突發事件援助的,需提供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照片、所在村(社區)委會或所在單位證明及其它相關佐證材料等。
(五)申請臨時應急援助的,幫扶對象和工作人員均應在困難退役軍人(三屬)臨時應急幫扶發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八、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把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強化政治責任和使命擔當。要建立健全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統籌協調,與民政、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醫療保障等部門溝通聯動、信息共享、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切實推動各項工作同頻共振、步調一致。
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具體負責做好幫扶援助對象身份確認、幫扶援助資格審批、幫扶援助資金申請、跟蹤幫扶援助成效等工作。并積極通過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用于幫扶援助工作。有條件可設立困難退役軍人關愛幫扶基金,拓寬資金保障渠道。
縣民政局要統籌做好符合條件的幫扶援助對象家庭或個人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幫扶援助,確保困難退役軍人家庭或個人的基本生活。
縣財政局按照有關規定,將幫扶援助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幫扶援助對象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實施保障。
縣醫療保障局做好幫扶援助對象普惠性醫療保障工作。
(二)強化服務意識。各相關部門要不斷創新服務形式,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要進一步樹立主管主責意識,主動作為,因人施策,切實做到應幫盡幫、應援盡援、幫援及時,不斷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
(三)堅持依法援助。機關、服務保障工作人員要嚴守紀律規矩,依法依規做好幫扶援助工作。審核審批工作人員,不依法依規,違反相關政策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退役軍人(三屬)應當做到誠實守信,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不得以任何方式騙取幫扶援助資金。
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1.困難退役軍人(三屬)幫扶援助申請審核表
2.困難退役軍人(三屬)臨時應急幫扶發放登記表
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龍陵縣民政局
龍陵縣財政局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龍陵縣醫療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