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19時,鎮安派出所接轄區居民何某電話報警,稱自己和鄰居發生糾紛,請求派出所前往處理。 接報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卻發現原來是何某與楊某、 邱某三人在家中以“撈腌菜”方式賭博,因為何某一直贏錢,楊某便懷疑是何某對撲克牌做了手腳,于是便與何某爭論,二人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最后何某便報警求助。查清情況后,民警當場控制了三人,查扣了三人的2710元賭資及撲克牌等。
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