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40117-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 發布日期 | 2024-01-17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3年,龍陵縣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龍陵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現將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在黨的領導下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縣委常委會會議、縣政府常務
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等形式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憲法法律、黨內法規等20次,各級黨委(黨組)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100余次,舉辦專題宣講80余場次。二是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多次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省委依法治省重要文件精神,專題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主持召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第五次會議,統籌謀劃依法治縣年度目標任務、重大舉措、重要任務,聽取鄉鎮、部門主要負責人現場述法。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對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等進行具體安排,高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二)堅持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法治政府職能建設。一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登記許可業務辦理,壓縮辦理時限,加快“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推行設立登記告知承諾制,“好差評”評價滿意率100%。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按程序編制了《龍陵縣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清單》。組織編制完成龍陵縣鄉鎮職權目錄和權責清單,形成了龍陵縣鄉鎮職權目錄“一鄉鎮一清單”。二是全面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企業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目前,36個職能部門已全部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配置發布跨省通報事項106項,“一件事一次辦”集成服務16項,已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置“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服務窗口。三是深入開展“縣長局長走流程”工作。2023年6月份以來,30多個部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按日程安排走進政務服務中心,為群眾辦理事項,體驗本部門高頻業務事項辦事流程,發現問題,羅列清單。目前,發現的24個問題已全部整改結束。四是“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序推進。嚴格按照年初計劃安排布置全縣“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各成員單位均已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臺—云南)”和自建平臺完成抽查任務120項,其中部門抽查96項,部門聯合抽查24項。
(三)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制定龍陵縣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按程序發文公布,并于4月28日在政府網站上公開。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決策后評估,縣政府辦于2023年10月印發了《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工作的通知》,選取《龍陵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龍陵縣“八五”普法規劃》,對照決策實施結果與決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決策執行的成本、效益分析,決策存在的問題等六項內容開展先試先行,同時要求其他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部門、鄉鎮結合本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認真梳理篩選,確定評估事項。二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2023年對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進行了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率達100%。認真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組織開展全縣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1次,按照法定程序廢止規范性文件5件,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22件。規范性文件印發后,及時向縣人大及上級部門進行報備,報備率、報備及時率100%。三是全面落實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制度。縣委縣政府采用“聯聘聯用”的方式,與2家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聘用合同,擔任全縣70多家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實現了全縣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全覆蓋。2023年1—11月,法律顧問為縣政府共出具97份法律意見書,代理縣人民政府各類訴訟案件5件,參與各類專題會議10余次;參與其他法律顧問工作30余次。
(四)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執法公信力。一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效能。實現網絡執法監管全覆蓋,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嚴格適用法定程序,糾正處罰畸輕畸重等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2023年抽查了行政執法案卷113件,評查行政許可案卷33件,優秀案卷33件,行政處罰案卷80件,優秀案卷77件,合格案卷3件。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2次,不斷提升行政執法質效水平。舉行2023年第一批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報名參加考試考生262人,通過率96.43%。二是持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探索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理清全縣23個執法單位的執法事項清單,共涉及行政處罰2967項,行政檢查573項,行政強制124項。扎實開展鄉鎮明責、賦權、擴能工作,全面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梳理明確地方性法規賦予鄉鎮的法定職權事項,做好《執法事項清單》編制工作,2023年開展龍陵縣鄉鎮明責、賦權、擴能工作執法業務培訓暨法治工作業務培訓工作會1場次。三是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印發《龍陵縣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3個工作組,召開縣級專項整治工作會議6次,開展實地督察3次。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發布專項整治通告,營造良好整治氛圍,制作宣傳標語500余條,發放意見征集表800余份。縣交通系統自查問題11個,收到意見建議4條,線索2條,縣公安系統共收集問題線索4條,自查問題2個,均已整改到位。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五)堅持主動接受監督,依法正確行使行政權力。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民主監督,縣政府每年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規定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備規范性文件,2023年辦理大代表建議100件,政協提案99件,面商率、滿意率均達100%。二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規范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及時、全面、準確發布法定主動公開信息,保障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三是完善“互聯網+監管”系統。加大國家、省、市“互聯網+監管”系統平臺應用力度,強化企業信息歸集,為實現職能部門綜合監管、“智慧監管”、聯合懲戒奠定基礎,2023年各部門共歸集涉企信息3009條。
(六)堅持有效化解糾紛,多渠道解決社會矛盾。一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持續推進矛盾糾紛三級三次化解,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堅持源頭預防、源頭治理、主動排查、主動化解,聚焦社會治安、鄉村治理、邊境治理等領域,加強排查化解的同時,重點關注婚姻家庭、鄰里糾紛、婦女兒童等矛盾糾紛,對重點家庭風險戶進行評估,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做到矛盾糾紛調處率達100%,調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2023年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累計開展矛盾糾紛調處498件,調處成功487件,調處成功率為97.8%。二是加強溯源治理工作。2023年以來累計接受法院訴前委派調解糾紛490起,涉及案件標的15237.05萬元,調解成功259起,涉及案件標的7497.14萬元,申請司法確認237起。2023年以來,龍陵縣累計受理訴調對接89件,成功65件;受理警調對接43件,成功43件;受理訪調對接14件,成功11件。三是深化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今年以來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0件,受理8件,辦結7件。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底法治建設成效考核范圍,壓實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責任,審結行政訴訟案件4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4件,出庭率100%。
(七)堅持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切實落實普法責任制。一是圍繞各種宣傳節點,加強法宣活動。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傳月、“12·4”國家憲法宣傳日等專題宣傳活動。二是持續推進“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動。“走村入戶”宣傳民法典,通過發放民法典宣傳冊、提供法律咨詢等形式,向群眾細致講解民法典相關知識、解感答疑。依托縣、鄉鎮普法宣講團,深入各鄉鎮、村(社區)舉辦系列民法典專題公益普法講座,利用農村“趕集”機會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300余次,發放民法典宣傳冊(頁)10000余份。三是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鄉村建設。創建成功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6個,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個。大力推進農村“法律明白人”和“學法示范戶”培養工程。共培養“法律明白人”605人,學法用法示范戶368戶。加大法治文化陣地項目建設,投資15萬元建成并投入使用村(社區)級法治文化陣地2個。四是深入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緊緊圍繞“三下降一扭轉”目標,組建了5支縣級工作隊,10個鄉鎮工作組,抽調全縣227名政法干警、38名法律工作者、121名網格員組成普法小分隊,采取“培訓+普法”“普法+化解”“面對面普法”等方式開展“千名政法干警進千村入萬戶法治大宣傳”活動。已開展10輪次進村入戶工作,開展普法宣傳1765場次,受眾171000余人,參與矛盾糾紛調處600余起(次)。全縣共排查出重點矛盾糾紛43件,其中省市縣矛盾糾紛調解小組參與調處成功28件,進入訴訟程序2件,剩余13件。截至11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79起,同比下降11.46%;命案發案數為0起,同比下降100%;信訪總量94件,與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6%。龍陵縣刑事案件發案數、信訪總量、命案數同比均實現了“三下降”,且無惡性命案發生。五是做好法治“法治宣傳邊關行”和雙語普法工作。今年7月,縣普法強基辦聯合相關單位到木城鄉開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通過普法宣傳進學校、進社區、進村入戶等方式,有效化解風險隱患,讓學法、知法、守法成為廣大邊民的行為習慣。今年以來,縣強基辦組織相關人員到少數民族村寨開展雙語普法2次。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部分領導干部對法治政府建設認識不足,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活力不夠,部門間協調聯動能力不足。三是行政執法業務能力有待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欠缺,綜合行政執法機制不完善。四是法治政府建設監督能力有待加強。五是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力度不夠,特色亮點工作總結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持續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認真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及時主動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二是認真開展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對照省級法治政府示范創建任務清單,扎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確保創建成功。三是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聯動。抓好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發揮部門職責。四是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落細,著力解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問題。加快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步伐,完善機制,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打造高素質的執法人員隊伍。五是自覺接受各方監督。持續規范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流程,不斷提高辦理質量。依法及時主動公開政務信息,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常態化開展審計監督、財會監督、執法監督等工作,促進政府權力透明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