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3-011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 發布日期 | 2023-01-13 |
| 文號 | 瀏覽量 |
2022年,龍陵縣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目標,以貫徹實施《龍陵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主線,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為抓手,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現將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強化規劃引領,推進法治建設縱深發展。編制印發《〈法治龍陵建設規劃(2021—2025年)〉重要舉措分工方案》《〈龍陵縣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舉措分工方案》《法治龍陵建設指標體系》《龍陵縣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意見〉重要舉措任務清單》《〈龍陵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重要舉措分工方案》《龍陵縣貫徹〈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試行)〉實施方案》等文件。推動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設任務。二是扎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2022年龍陵縣雖不是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候選縣,但仍積極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創建??h委依法治縣辦印發《關于開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創建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任務清單》(云治省辦〔2022〕5號)要求,對照《龍陵縣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指標任務分解表》,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工作,2022年召開工作部署會議3次。三是強化督查考核。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2022年法治建設督察重點內容,進一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h委依法治縣委員會派出4個督察組對全縣10個鄉鎮和12個縣直部門進行了法治建設實地督察,并將督察結果進行通報,要求各鄉鎮各單位限期整改。充分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縣委綜合考評,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
(二)依法規范履行政府職能,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一是推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編制印發《龍陵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并對外公布。2022年縣級共承接完善發布1430項政務服務事項,完善發布率100%??h政務服務中心,10個鄉鎮,121個村(社區)均設置了為民便民服務中心(站)。縣政務服務中心按類規范設置綜合咨詢窗口、綜合辦事窗口、幫辦代辦窗口、“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窗口、“辦不成事”反映窗口??h級1430項政務服務事項均已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為群眾提供服務,進駐率100%。不斷提升“辦事通”用戶注冊量,實名認證率和辦件量。依托全省政務服務平臺開展“跨省通辦”業務31705件,“省內通辦”業務7274件。政務服務事項承諾辦結時限壓縮比例達87.16%。二是縮短審批流程,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積極使用“一窗通”辦理企業設立登記業務,將企業開辦時間嚴格壓縮在0.5個工作日內完成,實現了零見面辦理業務。2022年龍陵縣共通過“一窗通”辦理企業設立登記302戶,企業“好差評”評價滿意率100%。積極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及全程電子化應用。嚴格遵循除64項前置審批事項外,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前置審批手續。三是大力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探索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大國家、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平臺應用力度,強化通用執法、聯合監管、信用監管模塊應用和風險預警線索處置、反饋,實現審批、監管聯動,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在“互聯網+監管”系統平臺認領事項149項,監管事項認領率為100%。完善檢查實施清單122項,檢查實施清單完善率為100%。以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為抓手,全面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2022年各部門共歸集涉企信息2966條。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不斷提高依法決策水平。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依法依規進行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決定、向社會公開發布、備案審查等程序,加大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力度。制定了《龍陵縣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樹木補種的標準(試行)》,確保全縣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工作有序推進,有效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二是不斷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工作體系。2022年9月16日縣政府辦制定下發《關于抓緊編制龍陵縣重大行政決策項目清單的通知》,對重大行政決策項目清單進行征集、研究、梳理,對符合條件的報請縣政府批準后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強化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2022年,縣政府法律顧問為政府系統提供合法性審查29件。
(四)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保證行政執法公示信息精準,對龍陵縣59個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告示公告。嚴格做到執法全過程公示執法身份,在出具行政執法文書時,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規范全縣各行政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縣各行政執法主體均按要求明確了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機構,落實法制審核人員,按規定編制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并在政府網站進行了公示。二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行政執法日常檢查監督機制,2022年抽查了行政執法案卷143件,評查行政許可案卷99件,優秀案卷99件,行政處罰案卷44件,優秀案卷41件,合格案卷3件。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2022年,組織全縣382人參加2022年第一批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實際參加358人,合格319人,通過率89.1%。2022年全縣上報法制督察證申領15人,換發39人。三是健全執法工作體系,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試點工作。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信息化建設。
(五)強化權力制約監督,依法正確行使行政權力。一是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h政府每年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規定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備規范性文件,加強與縣政協的工作聯系與對口協商。積極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2022年辦理人大代表建議84件,政協提案102件,面商率、答復率、滿意率均為100%。二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1月29日,在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本級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2022年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培訓2次。三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制定《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統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共計250類538項。制定雙隨機抽查計劃118項,各成員單位已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臺—云南)”和自建平臺制定完成抽查計劃118項,抽查完成率為100%。
(六)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一是認真貫徹《云南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制定實施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各級調解組織堅持源頭預防、源頭治理、主動排查、主動化解,聚焦社會治安、鄉村治理、邊境治理等領域,重點關注婚戀糾紛、林地糾紛、鄰里糾紛等占比大的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做到矛盾糾紛調處率達100%,調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民轉刑”及命案案件的發生,重點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和命案可防可控工作,做到轄區內矛盾糾紛100%排查到位,化解不了的,上報相關部門,并通過引導勸解,將風險降到最低。2022年,全縣累計調解矛盾糾紛404件,調解成功397件,簽訂協議397件(其中口頭協議120件,書面協議277件),調解協議已履行378件,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9件,調解協議涉及金額277.87萬元。累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989次,排查發現矛盾糾紛81件,預防糾紛32件。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二是加強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成立龍陵縣行政復議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開展行政復議案件2件,完成行政應訴43件。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充分發揮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對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作用,印發了《龍陵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通報制度(試行)》。2022年以來,全縣行政訴訟案件共37件,其中一審階段5件,二審階段32件。已開庭35件,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5件,出庭應訴率達100%。
(七)抓好干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主題列入全縣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內容。把憲法法律列為黨校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2022年以來,各級黨委(黨組)專題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100余次。組織開展全縣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組織全縣干部職工參與“黨的二十大知識問答競賽”“2022年云南省憲法知識在線答題”等活動,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治能力。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部分鄉鎮和部門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到位,部分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有差距。二是法治宣傳教育宣傳方式單一,宣傳氛圍不濃厚,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三是示范創建工作經驗總結、亮點不夠,法治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力量配備與承擔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持續向縱深推進。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實施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持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加強督察檢查,強化目標考核,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提速。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以“一顆印章管審批”為重點的“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持續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三是嚴格行政決策程序,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做到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依法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決策實施效果。四是健全執法工作體系,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試點工作。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信息化建設。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積極穩妥推進全縣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健全優化行政復議審理機制,依法高效辦理復議案件。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保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在100%。六是加強工作隊伍建設,強化法治建設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總要求,健全選育管用全鏈條機制,打造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