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rmzfbgs/20240418-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行政許可實施規范 | 發布日期 | 2024-04-18 |
| 文號 | 瀏覽量 |
(基本要素)
一、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
二、主管部門:
龍陵縣檔案局
三、實施機關:
龍陵縣檔案局
四、設定和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2)《云南省檔案條例》
五、子項: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縣級權限)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縣級權限)
【000175103004】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及編碼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00017510300Y】
2.行政許可事項子項名稱及編碼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縣級權限)【000175103004】
3.行政許可事項業務辦理項名稱及編碼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00017510300401)
4.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2)《云南省檔案條例》第十六條
5.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2)《云南省檔案條例》第十六條
6.監管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2)《云南省檔案條例》第十六條
7.實施機關:龍陵縣檔案局
8.審批層級:縣(區)級
9.行使層級:縣(區)級
10.是否由審批機關受理:是
11.受理層級:縣(區)級
12.是否存在初審環節:否
13.初審層級:無
14.對應政務服務事項國家級基本目錄名稱:無對應政務服務事項
15.要素統一情況:全部要素全國統一
二、行政許可事項類型
條件型
三、行政許可條件
1.準予行政許可的條件
(1)專業性較強
(2)需要保密
2.規定行政許可條件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和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長向有關檔案館移交的期限。
(2)《云南省檔案條例》第十六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整理的檔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必須移交的的檔案,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相關的檔案館移交。列入縣以上綜合檔案館收集范圍的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自形成之日起10年內,向同級綜合檔案館移交。邊境縣(市)轄區內的鄉、鎮人民政府對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自形成之日起5年內,向縣級綜合檔案館移交。
四、行政許可服務對象類型與改革舉措
1.服務對象類型: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社會組織法人,行政機關,其他組織
2.是否為涉企許可事項:否
3.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名稱:無
4.許可證件名稱:無
5.改革方式:無
6.具體改革舉措
簡化提交材料
7.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1)建立延期移交檔案審批工作臺賬,對申請單位、申請時間、審批結果、延遲期限等內容進行登記,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依據。
(2)在日常業務監管指導過程中,加強對申請延期移交檔案單位的業務指導,全面依法履行管理職責。
(3)加強檔案主管部門與檔案館之間的業務溝通協同,結合延期移交檔案審批工作臺賬,科學規劃和制定檔案接收進館計劃。在延遲期限到期之前提出預提醒,并按照需要提供業務指導。
五、申請材料
1.申請材料名稱
(1)檔案延期進館申請報告(一式三份)
(2)申請延期進館的檔案目錄(包括檔案類別、文號、責任者、題名、頁數、密級、日期、載體形式、延期理由、擬進館時間)
(3)申請延期進館的檔案所在全宗介紹
(4)立檔單位的組織沿革
2.規定申請材料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和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長向有關檔案館移交的期限。
(2)《檔案行政許可程序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7號)第六條: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辦理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申請書示范文本和全部申請材料目錄。申請人要求對公示內容予以說明、解釋的,受理部門應當說明、解釋,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
第七條 申請書主要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申請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二)檔案名稱、內容、規格、數量;(三)檔案移轉方式(出賣、轉讓、贈送、交換、攜帶出境)和事由;(四)申請單位或個人意見(蓋章);(五)檔案或檔案的復制件有受讓單位的,應注明受讓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六)受理部門認為必須載明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應當出示單位介紹信、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文件,受理部門應當予以核對。申請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請材料的,受托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出示受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通過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請材料的,應當附上詳細、準確的聯系方式并確定送達方式。
(3)《檔案館工作通則》(國檔發〔1983〕14號)第八條:檔案館接收檔案的要求和手續:1.進館檔案應當保持全宗的完整性,并按規定整理好;2.立檔單位編制的組織沿革、全宗介紹和有關檢索工具應隨同檔案一起接收;3.交接雙方必須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并在交接文據上簽名蓋章。
六、中介服務
1.有無法定中介服務事項:無
2.中介服務事項名稱:無
3.設定中介服務事項的依據:無
4.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無
5.中介服務事項的收費性質:無
七、審批程序
1.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環節
(1)申請單位提出申請
(2)審批機構受理/不予受理
(3)審批機構審查
(4)專家現場評審
(5)審批機構反饋審批意見
2.規定行政許可程序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和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長向有關檔案館移交的期限。
(2)《檔案行政許可程序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7號)
3.是否需要現場勘驗:是
4.是否需要組織聽證:否
5.是否需要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檢驗、檢測、檢疫:否
7.是否需要鑒定:否
8.是否需要專家評審:是
9.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部分情況下開展
10.是否實行告知承諾辦理:否
11.審批機關是否委托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否
八、受理和審批時限
1.承諾受理時限:5個工作日
2.法定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3.規定法定審批時限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4.承諾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依法進行專家現場評審另需時間不計算在該時限
九、收費
1.辦理行政許可是否收費:否
2.收費項目的名稱、收費項目的標準、設定收費項目的依據、規定收費標準的依據:無
十、行政許可證件
1.審批結果類型:批文
2.審批結果名稱:關于允許檔案延遲進館的批復
3.審批結果的有效期限:無固定期限
4.規定審批結果有效期限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和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長向有關檔案館移交的期限。
5.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是
6.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的要求:
至少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向縣(區)級檔案主管部門申請變更,提交(1)檔案延期進館申請報告(一式三份)(2)申請延期進館的檔案目錄(包括檔案類別、文號、責任者、題名、頁數、密級、日期、載體形式、延期理由、擬進館時間)(3)申請延期進館的檔案所在全宗介紹(4)立檔單位的組織沿革,縮短延遲進館時間的,應當辦理變更許可。
7.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延續手續:是
8.辦理審批結果延續手續的要求
至少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向縣級檔案主管部門申請延續,提交:
(1)檔案延期進館申請報告(一式三份)。
(2)申請延期進館的檔案目錄(包括檔案類別、文號、責任者、題名、頁數、密級、日期、載體形式、延期理由、擬進館時間)。
(3)申請延期進館的檔案所在全宗介紹。
(4)立檔單位的組織沿革。
9.審批結果的有效地域范圍
本區
10.規定審批結果有效地域范圍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和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長向有關檔案館移交的期限。
(2)《云南省檔案條例》第十六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整理的檔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必須移交的檔案,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相關的檔案館移交。列入縣以上綜合檔案館收集范圍的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自形成之日起10年內,向同級綜合檔案館移交。邊境縣(市)轄區內的鄉、鎮人民政府對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自形成之日起5年內,向縣級綜合檔案館移交。
十一、行政許可數量限制
1.有無行政許可數量限制:無
2.公布數量限制的方式:無
3.公布數量限制的周期:無
4.在數量限制條件下實施行政許可的方式:無
5.規定在數量限制條件下實施行政許可方式的依據:無
十二、行政許可后年檢
1.有無年檢要求:無
2.設定年檢要求的依據:無
3.年檢周期:無
4.年檢是否要求報送材料:無
5.年檢報送材料名稱:無
6.年檢是否收費:無
7.年檢收費項目的名稱、年檢收費項目的標準、設定年檢收費項目的依據、規定年檢項目收費標準的依據:無
8.通過年檢的證明或者標志:無
十三、行政許可后年報
1.有無年報要求:無
2.年報報送材料名稱:無
3.設定年報要求的依據:無
4.年報周期:無
十四、監管主體
龍陵縣檔案局
十五、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