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0-1/20231212-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交通運輸局 |
| 公開目錄 | 普法工作 | 發布日期 | 2023-12-12 |
| 文號 | 瀏覽量 |
類型一:利用職務便利違紀、違規系列
【典型案例】案例1:某集團董事長一行三人來到時任某銀行一支行行長王某的辦公室進行走訪,同時帶來了一盒茶葉,客戶走后王某發現茶葉里有1萬元現金。對客戶送來的茶葉和現金,王某不但沒有退還或按規定主動上繳,反而作為業務工作的"正常收入",進而當作"生財之道"不斷變本加厲地收受甚至主動索要賄賂,從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案例2:2007年至2015年李某任某銀行二級分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春節、國慶等節點,收受他人現金34萬元及超市購物卡1萬元。上級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給予李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2017年11月23日,法院判處李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贓款人民幣35萬元由檢察機關上繳國庫。
案例3:2017年3月底,某銀行授信審批部副總經理,于2009年10月、12月兩次接受該分行轄屬某支行簡某轉交的個體老板楊某給予的貸款感謝費各1萬元;2010年6月端午節前,再次接受簡某轉交的個人貸款客戶給予的紅包3千元,王某共計接受簡某轉交的個人貸款客戶感謝費2.3萬元。上級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給予王某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并核減其全部未清算及清算未發放的績效收入。
【剖析警示】案例中的三名責任人有的收受好處費金額較大,有的金額較小,無論金額大小,一旦違反了黨紀國法,重則受到法律嚴懲,被判刑坐牢;即使法律未予追究,輕則也會受到黨紀、政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等斷崖式處理,甚至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三名責任人都是從普通黨員成長為黨員領導干部的,本應有光明的前景,但隨著地位的上升和權力的變化,他們逐漸放松思想要求,放松自身學習,世界觀錯位,人生觀扭曲,價值觀偏移,沒有能夠抵御住金錢和物質的誘惑,沒有能夠經受住名譽和權力的考驗,喪失理想信念,漠視黨紀國法,心存僥幸,踩踏紅線,最終斷送了美好的職業生涯,甚至身陷囹圄,后悔晚矣!他們的意識和行為已經完全脫離了共產黨員的標準,其違法亂紀最終成為一種必然。
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和員工都要以此為戒,吸取教訓,不斷強化思想政治理論和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切實加強黨性鍛煉和道德修養,增強對黨紀國法和規矩制度的敬畏之心,不管到什么時候,都要正確把握好自己,守住思想道德的底線。各級黨委、紀委也要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和員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堅持抓早抓小,加強黨性教育,強化警示教育,切實筑牢干部員工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廉潔意識,使教育真正觸及靈魂深處,入腦入心;要規范權力運行,強化對"一把手"權力的監督和制約,規范選人用人,堅持以德為先,杜絕以業績考核為主、弱化對德的考核的行為;要加強風險排查,強化對干部員工八小時內外的行為監督和異常行為排查,發現苗頭,及時處置;要加大問責力度,對貪污受賄等腐敗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一經查實堅決嚴肅處理。
類型二:"飲酒貪杯不自控"系列
【典型案例】案例1:2017年8月4日,某銀行員工項某酒后駕駛機動車在路上行駛,被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其血樣中乙醇含量達到醉駕標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2017年8月16日,法院判處項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上級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給予項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2017年5月11日晚21時許,某銀行一支行部門經理沈某飲酒后駕車將一騎車人撞傷后逃逸,在逃離途中被民警抓獲歸案。經鑒定,沈某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后因認錯悔錯,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法院判決沈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上級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規定,給予沈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剖析警示】酒后駕車這種危險行為可能導致非常嚴重的后果和危害,因酒后駕車導致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令人觸目驚心。案例中的兩名責任人盡管了解嚴禁酒后駕駛的法律規定及其危害,卻由于缺乏自制力而無視法律法規,知法犯法,醉駕甚至肇事逃逸,既受到法律追究,又受到黨紀行規處理,教訓深刻。其違法違紀行為反映出少數黨員干部紀律和法規意識淡薄,放松了自我修養,未能時刻牢記一名共產黨員的身份和遵守紀律和規矩的底線意識。對二人的嚴肅處理亦反映出我行對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
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和員工都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要深刻認識到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行為的剛性約束,認識到酒駕醉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負責的態度,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消除僥幸心理,珍惜職業生命。要牢固樹立"法律是公民的底線、紀律是黨員的紅線"的意識,不管是八小時以內還是八小時以外都要嚴格要求自己,時刻緊繃遵章守紀之弦,自覺遠離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各級黨組織也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和員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加強黨性教育,結合黨規黨紀知識學習,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黨員集中學習,尤其要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時間節點警示教育,強化黨員干部和員工的紀律和法規意識,徹底打消僥幸心理,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對一意孤行觸犯法律法規的黨員干部和員工,堅決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做到敢抓敢管、長管長嚴,以更嚴標準整治"酒駕"等問題,堅決杜絕酒駕醉駕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類型三:"信念動搖迷方向"系列
【典型案例】案例1:胡某某,某銀行員工,大學本科學歷。2016年11月13日,公安機關偵察發現胡某某在網站及微博上轉載境外敵對勢力所編造的涉嫌國家領導人政治謠言的信息,并通過微博及15個微信群予以轉發,同時在胡某某住處查獲涉及邪教組織內容的宣傳冊63冊及書籍42本、宣傳單和卡片133張、筆記本2本、光盤8張。2017年1月4日,胡某某因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2月10日,當地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依法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12月7日,胡某某被看守所移送監獄服刑。上級行依據《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胡某某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趙某某,某銀行退休員工,共產黨員。趙某某2011年退休后,于2014年2月至2016年8月期間,組織制作、發放邪教組織內容的宣傳品、參與邪教組織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了嚴重影響。2016年11月28日,因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趙某某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上級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趙某某開除黨籍處分。
【剖析警示】 案例中的兩名責任人,一名是大學本科學歷,受過高等教育,一名是有數十年黨齡的老黨員,受黨教育多年,但卻喪失理想信念,明目張膽地參與邪教組織在我國的違法犯罪活動,肆意詆毀黨的領導,攻擊黨的執政地位,拉攏腐蝕黨、團員脫離黨的組織和領導,無論在社會上還是在行內都造成了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最終身陷囹圄,教訓十分深刻。當前正處于政治經濟變革多元化的時代,人們對物質和精神的追求也步入了多元化,如果一個人缺乏對自身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的培育,放棄對自身行為的約束,盲目地追求所謂的精神寄托和物質享樂,無政治立場,參與從事違紀違法活動,到頭來必將自食惡果。
全體黨員干部和員工要以此為鑒,汲取教訓,旗幟鮮明講政治,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作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站穩政治立場,把準政治方向,增強政治定力,不斷強化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切實加強黨性鍛煉和修養,增強對黨紀國法和規矩制度的敬畏之心,不管到什么時候,都要守住政治紀律和思想道德的底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老實人"。各級黨組織也要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員工的思想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發揮好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將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紀律教育作為管理的重中之重,持續有效地深入開展,做到對每一名黨員、員工不失管、不失教;同時,對違反政治紀律、詆毀黨的領導、丑化黨的形象等違紀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態度,對一意孤行觸犯黨紀國法的人員,都要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類型四:借助職務投資牟利系列
【典型案例】案例1:魏某,某銀行一支行客戶經理,中共黨員。2015年10月19日,魏某注冊成立公司,認繳出資800萬元,持股80%并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等職務。所在分行掌握上述情況后要求其盡快整改退出,然而,魏某卻百般推諉、缺席談話、抗拒調查,并拒絕整改。上級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魏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其另有違規行為,合并給予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某銀行員工馮某,自2014年以來,采取向銀行、小貸公司和個人高息借款以及信用卡透支等多種方式籌資,先后投資7萬元經營某保健產品,投資某公司30萬元,投資某動力設備有限公司項目60萬元,投資某土地開發項目100萬元。此外,馮某還將30萬元用于向他人發放高利貸。最終,馮某因無力償還300多萬元負債,只得變賣住房,遠走他鄉。上級行依據《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馮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3:2017年初,某銀行在經商辦企業排查中發現,其內部退養員工袁某在2000年辦理內退手續后,在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擔任股東,認繳出資額為150萬元。后經了解核實,袁某因涉嫌非法集資,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上級行依據《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袁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剖析警示】 當前銀行從業人員經商辦企業、投資入股、違規兼職等產生的風險,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沖擊力不斷加大,由此引發的經濟沖突和法律糾紛屢有發生,造成了嚴重的聲譽風險。本期案例中三名責任人,組織觀念淡化,紀律觀念松弛,面對利益誘惑妄想走捷徑,明知經商辦企業屬于員工禁止性行為,卻置若罔聞,心存僥幸。有的在專項治理期間不收手、不收斂,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特別是案例2中的責任人甚至通過瘋狂負債的方式籌措資金用以經商辦企業,最終無力償還而臨近退休失去工作,遠走他鄉避債,教訓深刻。
全體黨員干部和員工要以此為鑒,警鐘長鳴,對規章制度要多學習、勤了解、知敬畏、守底線,自覺提高職業紀律意識和制度紅線意識,杜絕僥幸心理和錯誤幻想,遠離違規違紀行為。各級黨委、紀委要持續強化對所轄干部員工的思想教育,引導其深刻認識經商辦企業行為的危害性,督促其牢固樹立自律意識、風險意識和合規意識;要從維護全行安全穩定大局和廣大員工切身利益的高度,加強員工日常管理,堅持以人為本,發揮嚴管厚愛精神,及時了解掌握員工的思想行為動態,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生活、交友等情況,及早發現問題,有效消除隱患;要建立健全防范違規參與經商辦企業行為的長效機制,將員工違規經商辦企業由專項排查納入日常排查,逐級落實、從嚴履行排查責任,通過嚴肅懲處,約束、警示、規范干部員工廉潔從業行為。
類型五:"沉迷賭博釀惡果"系列
【典型案例】案例1:某銀行一支行加鈔員陳某沉迷體育彩票,此前經常小額購買,某次與大獎擦肩而過后,對自己的"研究成果"倍加自信,開始大量投資,為此不惜侵占公款,走上歧途,越陷越深。2017年7月,陳某假借維修自動柜員機故障,盜取庫款合計125.4萬元。依據《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陳某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移送司法機關。
案例2:某銀行一支行業務部門副經理趙某,中共黨員,于2014年4月開始從事民間借貸,多次向朋友和支行員工借錢,然后轉借給需要用錢的其他朋友或客戶,從中賺取利差。因有的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其只能通過借高利貸還款,導致欠款越來越多。2016年,逐漸陷入絕境的趙某,開始參與網絡賭球,欲通過賭球獲利償還欠款,結果輸掉幾百萬,走投無路之下,動了歪念,詐騙客戶資金600余萬元。2017年6月,趙某被當地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改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趙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3:某銀行一支行辦公室經理鄒某,中共黨員。2016年11月,鄒某被公安機關從辦公室帶走,要求協助調查。經了解核實,鄒某等十人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間,租用某茶樓并入股開設賭場,從賭博中抽頭牟利。在該賭場經營期間,鄒某入股6個月,抽頭獲利人民幣2萬余元。2017年7月,當地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該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鄒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剖析警示】在經濟發展、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時,社會娛樂方式也發生了變化,"享受一點,放縱一些"的念頭在一些黨員干部和員工的心里悄然滋生。上述三名責任人蛻化質變,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其根本原因是個人理想信念動搖,道德底線失守,逐利心理膨脹,妄圖在賭博中牟取利益、不勞而獲。賭博不是單純的違法行為,往往還會誘發其他違法犯罪,案例1、2中的責任人就是為了償還賭債,甚至不惜鋌而走險侵占公款。除此之外,客觀環境的影響也不容忽視。案例3中的責任人,就是由于交友不慎,在與社會人員的交往過程中,被不良風氣所影響,導致價值觀扭曲,斷送了自己的前程。
全體黨員干部和員工要引以為戒、自警自省,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斷培養高尚的精神情操和自律意識,審慎交友,堅決抵制享樂和放縱思想觀念的侵蝕。各級黨組織要把治理員工參與賭博或賭博性質的娛樂活動作為糾正"四風"的重要內容,持續發力,久久為功;要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力度,著力解決好"總開關"問題,引導黨員干部和員工培養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積極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堅決禁賭拒賭;要加強對干部員工"八小時"內外工作、生活、交友情況以及社會關系的監督和排查,切實掌握干部員工的思想動態,堵塞其涉賭的空間和渠道,對發現有賭博苗頭的要及時提醒告誡;要對參與賭博的行為保持"零容忍"態度,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要按照今年總行紀委重點工作部署,加大對賭博問題的專項檢查和治理力度,一經發現參與賭博的員工,一律開除,涉嫌刑事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
類型六:膽大妄為涉毒品系列案例
【典型案例】案例1:2016年8月,某銀行一支行在按月例行聯系長病假員工陳某時,發現無法聯系上本人,經多方走訪調查得知,2016年4月27日,陳某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四日,并被責令社區戒毒三年;同年7月11日,陳某在自己家中吸食冰毒,被派出所民警查獲,被實施強制隔離戒毒兩年。依據該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陳某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2016年12月,某銀行一支行負責人通過家訪發現請病假長期未上班的客戶經理張某并未在家,其家屬聲稱張某病情較為嚴重,一段時間內無法上班,當問道具體病情時,其家屬又轉移話題企圖搪塞過去。該行負責人覺得蹊蹺,隨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張某進行排查了解,在走訪當地司法機關時,發現張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已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張某已提出上訴,現待二審判決。依據該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張某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3:柳某,某銀行二級分行副行長,中共黨員。2017年9月25日晚,柳某在某小區一居所內伙同3名朋友吸食冰毒,被派出所民警查獲,公安機關給予柳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據柳某供述,其已有三四年吸毒史,吸食的毒品由其朋友提供,由"冰妹"陪同在單獨房間吸毒。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該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柳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剖析警示】眾所周知,毒品是人類社會的公害,可以"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毒品,一經嘗試極易成癮,一旦成癮極難戒除。它破壞人體的正常生理機能,誘發神經、呼吸、消化、免疫系統多種疾病,如不及時戒除,其結果就是免疫力喪失、臟器功能衰竭,意識失控、行為失控,最終導致死亡。當前,全球戒毒的鞏固率只有9%,即使是戒毒技術比較先進的發達國家,復吸率也高達90%以上。在我國,自愿戒毒的人員中復吸率幾乎為100%,強制戒毒的復吸率也高達85%,而另外的15%并非都是戒除了毒癮,其中因吸毒致死的占了較大比例。吸毒不僅能毀掉自身的健康和生命,還會導致家庭的破裂和毀滅,甚至直接誘發違法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吸毒人員沒有資金購買毒品,就會去偷、去騙、去搶,甚至去販賣毒品,以販養毒……為了獲取毒資,會拋棄最后的尊嚴與人性,無所顧忌,鋌而走險??傊酒返奈:υ趺葱稳荻疾粸檫^!
案例中涉及的責任人,均有多年吸毒史,他們有的是一般員工,有的是普通黨員,還有的是黨員領導干部,他們不僅身受毒害,丟掉工作,甚至還將身陷囹圄,前途盡毀,教訓十分深刻!究其根源,正是他們的法紀觀念淡薄,底線意識弱化,自控能力缺失,同時又放松學習,忽視思想道德建設。脆弱的"靈魂"稍有交友不慎,就經不住誘惑,道德扭曲,私欲膨脹,追求享樂,最終喪失了底線,迷失了自己,以身試毒,沉淪毒海。案例1、2中的責任人更是喪失黨性原則,喪失法紀敬畏,喪失道德底線,將黨紀國法置于腦后,最終受到嚴厲懲處。
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和員工都要對此保持高度警惕,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要清醒認識到毒品帶來的巨大危害,自珍自愛,堅決抵制毒品誘惑,自覺遠離毒品危害,做到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單位負責、對社會負責。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筑牢黨紀國法意識,恪守法律規矩底線,守好審慎交友之門,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杜絕不良作風習氣,無論在什么時候、什么情況下都要做到立場堅定,底線干凈,高尚做人,清白做事。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干部員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堅持思想道德和黨紀法規學習教育常態化,教育干部員工恪守行為準則,珍惜職業生涯;堅持警示教育抓常抓長,防微杜漸,警醒干部員工增強對法律規矩的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底線。要倡導良好的生活作風,開展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豐富干部員工的業余文化生活,引導干部員工樹立積極的生活理念,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覺抵制歪風邪氣侵蝕。要扎實做好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加強對員工"八小時"內外工作、生活情況的監督和排查,全面、及時、準確掌握員工思想行為動態;加強對在編不在崗人員的管理,有效防控風險發生。要對涉毒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實施"零容忍",一旦發現員工存在吸毒販毒等行為,即嚴肅處理,堅決將其清除出員工隊伍。